审计专业判断的常用方法

作 者:

作者简介:
汪军民,湖北省武穴市审计局

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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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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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专业判断又称审计职业判断,是指审计人员在审计(调查)过程中,依据获取的审计资料和法定或公认的审计标准,对审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评判和断定的思维活动。审计专业判断由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事实、审计标准、审计人员的专业经验和思维能力等要素构成:其目的是解决审计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和客观存在,是否准确无误,它存在于审计活动的全过程,依赖于审计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水平和经验丰富程度、政策法规熟悉程度及思维能力,是审计取证、定性、评价和处理的前提。笔者根据审计工作实践,介绍以下常用的审计专业判断方法。

      换位思考。审计人员把自己看成被审计单位的负责人、财会人员、管理员、业务员、经办人员,以其心理来思考审计事项为什么存在、怎样办理、采取什么手段、会出现什么结果,又是怎样逃避检查和处罚的,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在检查挤占挪用专款、虚报冒领补贴、偷漏税收、账外设账、贪污私分、超发乱补等问题时,就常用这种方法进行判断。

      逆向思维。审计人员运用逆向思维,逆业务流程倒查、反向定理和证据推断审计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一是从结果向源头倒查,查看审计事项的业务程序是否合法:二是假定会计处理和信息及资金使用是正确真实有效的,采用足够的实事证据和公认的标准、定律、公式推定其不正确、不真实、不合法或无效益,反之亦然。有些事项看似真实合法有效,而实质上是虚假违法无效的。如资产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奖金福利发放、集资利息支付、销售费用包干、职务消费货币化、专项资金拨付与使用、货物采购、招待费开支等业务活动中的问题,需要用反证法判定。

      追根溯源。审计人员按照审计事项的轨迹,追根溯源,除弄清其行为的社会历史和客观原因外,还要从主观动机、过程和手段、结果和危害程度等方面存在的因果关系,分析判断审计事项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益产生的根源和真相,如果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则应判断相关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责任程度。审计事项偏离审计标准一般是主观人为所致,都有决策人、审批人、主管人、经手人、收款或付款人等相关责任人。如工程项目建设中的无计划、无设计、无环评和超计划、超标准、超规模及不实行公开招投标、监理、合同制等问题,还有违规征用地、开发、建设,工程质量不达标、造价不真实、专款不专用和虚报冒领、偷税漏税、损失浪费等问题,都要查清来龙去脉、刨根问底,评判问题的性质和原因,界定责任人的责任。

      逻辑推理。即审计人员运用逻辑推理判断审计事项违背逻辑规律,不符合常理,而使审计证据存在逻辑性。如取得的同一单位开出的同一种类的发票或收据存在开具时间在前、发票顺序号码在后,或发票顺序号码在前而开具时间在后,有的事项审批时间在前而申请时间在后,办理结算付款在前而审批手续在后,有的审计事项发生的时空存在矛盾,事由品名数量单价金额不符合逻辑或不匹配,有的事项发生的实际业务与会计凭证记录不相符,有的业务还存在交易方式、发生季节、天气变化、使用媒介等方面的矛盾和逻辑错误。逻辑判断还有两种推理形式:一是类比推理,即B属于A,C属于A,则B、C都属于A,以此类推;二是演绎推理,即B属于A,C属于B,则C属于A,以此类推。

      公式推导。审计人员借助财务会计原理公式、数理统计原理计算公式和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其他原理和计算公式,对审计事项进行剖析、剥离、还原、计算,推导其是否正确、真实、合法、有效。在检查会计处理和财务会计信息、重大经济决算和投资项目、投资与融资、管理责任、各类债务等审计事项和审查贪污私分、贿赂、失职渎职造成损失浪费、偷漏税款案件时,就要用公式推导其是否真实、正确,可以帮助去伪存真,还其本来面目,以理服人。

      实盘复验。审计人员对实物资产进行盘存和计价,对实体工程量现场核实和计价验算,对货币资产和债权及投资资产进行询证和核查,来判定相关资产的权属和质量状态、实有数量和价值、发生额和余额的正确性。对各类债务进行核实,判断是否存在或有负债和虚假债务,对有关基本数据或资料进行复验、复算,核实基本情况,使审计更加充分有力、结论更加准确真实。

      关联关系。审计事项的存在不是孤立的,而是与交易双方、缔约双方、收付款双方、上下级之间、被审计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投融资之间、前后期之间等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与被审计单位经营规模和特点、内部控制环境和管理水平、领导者和财会人员的思想品质和业务素质相关联,也与国家的法律政策、体制机制制度相关,还与被审计单位所在地区或经济业务发生地的地域特点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有关。审计人员要发挥想象力,找出联系点、关注关联度,判断审计事项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如审查付款单位违规支出时,应判断收款单位是否存在违规收入的问题;审查销售收入时应核实产品产量、入库数量、销售数量、库存数量,还要核对原料投入量,从配比原则核实实际产量、核查期初期末库存量,查实实际销售量,进而核对合同销售价格,确认销售收入。再考虑检查各项流转税和所得税是否漏缴和少缴,从关联关系中进行审查,形成证据链,实现审计目标。

      痕迹甄别。审计事项在形成过程中和在会计账证表及有关资料记录中总会留下痕迹,审计人员通过痕迹甄别真伪、合法与违法、有效与无效,判断审计事项是否存在违法、虚假、损失浪费等问题。如总账与明细账记录、账簿记录与记账凭证、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原始凭证与附件等在内容、时间、金额上是否一致,是否存在逻辑错误,是否存在要素不全和手续不完备等情况,是否存在总分不一致、时间先后顺序不一致、数量单价金额不一致、发票来源地或开具方与经济业务发生地或交易对方不一致、会计记录与业务档案记录和合同协议不一致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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