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务框架构建探讨

作 者:

作者简介:
殷文玲,防灾科技学院

原文出处:
财会通讯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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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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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震是最为严重的自然灾害之一,由于其发生具有突发性、严重性等特点,往往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造成意想不到的后果和灾难。地震灾害发生前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做好灾前预防和应急准备能够有效避免一定的损失,当前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工作已经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明确规定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方针为以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这表明我国的地震灾害管理活动的核心已经从应急响应转变为应急准备。防震减灾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是我国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前提与基础。地震灾害预防审计作为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是我国防震减灾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然而,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严重缺位,制约着我国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一、国内外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开展状况

      从各级审计机关公布的审计结果分析,我国在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方面已进行了初步探索。如2010年底上海市卢湾区审计局展开了对当地中小学校舍工程的安全性专项审计,从校舍工程建设的招投标程序、建设程序、工程管理、资金拨付等方面进行了审计。本次专项审计是对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的一次尝试。然而,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案例还非常少,也未能系统开展,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通过对国外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研究发现,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审计活动开展较为成熟,自1997年以来开展了6次大规模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其中包括1997年地震灾害预防绩效审计;1999年、2002年、2004年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跟踪审计;1998年的学校地震安全规划审计,2014年的破坏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这些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是对该省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有力监督,也是该省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的组成部分,已经成为世界范围内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典范,给我国开展类似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二、我国地震灾害预防审计实务框架构建

      (一)审计目标 “为什么审”主要是解决审计目标的问题。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开展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活动属于绩效审计的范畴,其依据的审计标准大都是加拿大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颁布的绩效审计准则。绩效审计的目标往往是评价被审计对象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是指审计人员采用一定的技术方法对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进行评价并提出完善对策的一种审计活动。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是“未病”治疗中心的医生,医治的“病人”是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其对地震预防管理体系定期地进行“体检”,以检查这个体系是否能够健康地运行,并通过给出建议来及时“调理”,确保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在地震灾害发生时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和减轻地震灾害带来的损失和伤害。由此可知,检查、评价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健康运行是我国地震灾害预防管理审计的目标。

      (二)审计对象与审计内容 “审什么”就是要明确审计的具体对象、审计的具体内容。

      (1)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对象。从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定义分析,其审计对象即是各级政府构建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由一系列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构成。地震灾害预防管理活动主要是地震灾害发生以前所做的防御性工作,包括工程性防御工作和非工程性防御工作。工程性防御工作是指围绕加强各类工程的抗震能力以减少地震灾害造成的生命和财产损失展开的一系列工作,包括城市建设中对建设工程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抗震能力较弱建筑物的加固;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增强抗震设防能力,在村镇建设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公共设施和住房等。非工程性防御措施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的工程性防御措施以外的防震减灾活动,包括进行地震灾害预测和评估,制定防震减灾规划,编制各级政府和单位的地震应急预案,组建防震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地震应急指挥中心及应急通信系统,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和培训,发展地震灾害保险事业,建立地震应急专项资金,对救灾资金和物资进行储备管理等工作。

      (2)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内容。我国还没有建立地震灾害预防相关审计准则,要确定我国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内容,必须借鉴国外的成功案例的经验,参考最高审计国际准则ISSAI5510《灾害风险降低审计》的相关规定。当前,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应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根据《灾害风险降低审计》国际准则的规定,我国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重点就是我国防震减灾政策的实施情况以及下拨经费是否与经费目的相符并高效使用等方面。但是,我国的地震灾害预防体系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还有很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因而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还应借鉴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地震灾害预防审计的经验,在审查现有政策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对其他方面政策的缺失进行审计,并提出若干战略性和操作性的建议。美国联邦紧急事务管理署(FEMA)将灾害管理循环分为四个阶段:减灾、备灾、救灾和恢复四个阶段,此四阶段的划分法也得到了欧盟的认可。前两个阶段是灾害发生前的要素,后两个阶段是灾害发生后的要素。我国的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就是按照减灾和备灾两个环节设计和实施的,因而我国防震减灾政策的实施情况主要体现在减轻地震灾害潜在影响和地震灾害应急准备等方面,具体的审计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政府对该地区的地震灾害风险的分析。政府对灾害风险的认识和分析程度决定着该地区地震灾害预防管理体系的健全与否。因而,在实施地震灾害预防审计时,政府对灾害风险的认识和分析就成为审计人员首先要关注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本行政区域的防震减灾规划。审计人员应关注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对本地区的震情形势进行分析,对地震灾害发生的类型、可能性等方面进行评估,关注是否在此基础上编制适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防震减灾规划;关注防震减灾规划是否根据震情形势等进行更新,是否有程序来系统地检查防震减灾规划的完整性、一致性,并与现有的指导方针做比对;关注在已经划定了全国地震区划图的前提下,各级地方政府是否开展了地震小区划的研究等;关注防震减灾规划否是基于对地震风险区划图和地震灾害风险的分析;关注防震减灾规划运用到了哪些信息,这些信息的质量如何,是否有专业人员的参与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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