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常态下强化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审计监督的路径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陈小宁,广东省审计厅

原文出处:
中国内部审计

内容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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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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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转方式调结构的新常态,如何加强对经济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的各级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成为新常态下审计机关亟待研究的新课题。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严格规范权力行使,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强化对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央两办2015年底发布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以下简称《框架意见》),都赋予了新形势下审计工作在国家治理中新的地位、新的使命,并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做出了重要部署和制度性安排,同时明确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三个审计全覆盖变成了包括“经济责任”在内的四个审计监督全覆盖,这说明党中央、国务院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加强制约和监督的决心。

      二、新常态下开展权力运行审计监督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从1983年建立社会主义审计监督制度起,审计监督就成为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工具。自2010年中央两办发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来,审计机关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跟进权力运行和财政资金运用的全过程,在制约和监督主要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经济责任审计逐渐发展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重要方式。但由于监督体制的缺陷,使对处于权力金字塔顶端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进行审计监督一直难以到位,仍存在诸多问题。

      (一)现行审计体制对权力的制约监督存在局限性

      《宪法》、《审计法》都明确规定各级审计机关实行“双重领导体制”,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但长期以来,存在对双重管理规定不明确、不具体、不到位的问题,业务下管一级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审计监督的独立性、客观性受到各个层次、各种形式的干扰,制约了审计作用的有效发挥,审计工作受到行政权力的影响,部分审计结果为地方党政领导所左右,甚至成为个别人提拔任用的“护身符”。这种现象越到基层越明显,表现越突出。要有效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必须从体制上加以解决。

      (二)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审计评价标准不统一

      目前,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审计评价指标没有统一的标准,缺乏具体的评价体系,也没有区分不同的审计风险评估标准,导致审计结果不能很好地体现领导干部权力行使的差异,使审计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受到质疑。评价难、审计结果缺乏可比性、针对性等问题一直困惑着各级审计机关。不同类别领导干部的职责监督和审计评价等亟须指引规范。

      (三)离任审计导致审计结果缺乏时效性

      组织部门出于干部工作的保密性,一般都在明确某一领导干部调整后,才委托审计部门对其进行审计,“先离任,后审计”或者是“边离边审”的情况比较普遍,导致审计报告滞后于组织部门的任用,造成审任脱节,审计结果缺乏时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结果的运用。此外,被审计对象的缺席,也给审计人员核实取证带来困难,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的深度和广度,削弱了审计监督的作用。

      (四)审计结果运用标准欠规范

      部分地区和单位对审计结果运用缺乏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如何区分提醒谈话、诫勉谈话、通知整改或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等问题均缺乏明确的规范或标准,责任追究没有落实、结果运用情况反馈不足等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计效果。同时,由于审计保密性的要求,领导干部的审计结果一般不公开披露。审计结果运用的不规范和审计信息的不透明,客观上增加了审计监督的主观性、随意性,不利于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五)审计任务重和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突出

      近年来,随着审计作用的增强,党委政府对审计机关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人民群众对审计工作的关注度不断提高,审计的法定职责任务也在增加,特别是在李克强总理要求审计监督“全覆盖”的背景下,审计任务越来越重。但各级审计机关的人员基本维持不变,部分地区由于机构改革人员甚至减少。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大部分基层审计机关的现有审计力量难以满足地方党委、政府或干部管理监督部门的需求,造成审计人员疲于应付,严重影响审计质量,影响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有效实现。

      (六)各部门间沟通配合不到位

      对主要领导干部的审计监督工作,是审计机关的职责范围,同时涉及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的工作,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但目前在横向与各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及纵向上下级审计机关之间存在事前沟通协商不充分、部门职责落实不到位、上下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容易导致工作难以推进,影响审计监督执行力。

      三、强化权力运行审计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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