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媒介中心的社会本体论?

作 者:

作者简介:
戴宇辰,复旦大学新闻学院。

原文出处:
新闻与传播研究

内容提要:

近些年来,欧洲传播与社会研究经历了一轮“媒介化转向”,已经有颇具规模的学者开始用“媒介化”这一术语重构传播与社会文化的关系。本文旨在对欧洲“媒介化研究”这一学派做出一个批判性的回顾,从而澄清“媒介化”这一概念的缘起、发展、成型以及反思与限制等等。本文认为,“媒介化社会”脱胎于卡斯特所定义的“信息化社会”这一概念之中。经由学者对于齐美尔的“形式社会学”和“媒介逻辑”的观念改造引入传播学研究之中,并最终形成了两种研究传统的“媒介化研究”。本文最后还讨论该研究取向的一些限制和反思,以期能够“在所有事物媒介化的时代”为国内传播学研究开辟新的视角。


期刊代号:G6
分类名称:新闻与传播
复印期号:2016 年 11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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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索尼亚·列文斯通(Sonia Livingstone)就任国际传播学会(ICA/International Communication Association)主席之时,发表了一篇题为“论所有事物的媒介化”(On the Mediation of Everything)①的演讲。在演讲中,列文斯通谈到了当时传播媒介研究与社会文化环境之间关系的激烈变革,“我们的研究领域已然跨越了关于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之间的二元划分,而拥抱了诸种全新的、互动式的传播网络形式”。②也就是说,媒介在社会环境的变化之中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列文斯通将现时代定义为“所有事物媒介化的时代”,实际上点出了一个欧洲传播与文化研究的重要转向——媒介化转向。的确,进入新千年以来,以北欧和德国为代表的欧洲媒介研究学者开始陆续从“媒介研究”转向“媒介化研究”。广义上来看,媒介化指代的是这样一种趋势:媒介作为一种制度化要素开始独立作用于社会文化变革,它与之相互交融,并且不断更深入地卷入各种领域的变化之中。

       随着媒介化研究的不断深入,欧洲已经出现了颇为成熟的“媒介化研究学派”。诸如Stig Hjavard、Knut Lundby、Frledrich Krotz、Andreas Hepp、Klaus Bruhn Jensen等学者近些年来不断地有著作涌出,也有大量的关于媒介化研究的论文出现在国际传播学研究的期刊之中,主题无所不包——从宏观的理论构建到微观的个案考察(诸如政治媒介化研究、宗教媒介化研究、游戏媒介化研究等等)。可以说,媒介化研究已经成为当前欧洲传播与社会研究中的一门“显学”。鉴于此,本文旨在对欧洲“媒介化研究”发展进程做出一个批判性的回顾,从而厘清“媒介化”这一概念的缘起、发展、成型以及反思与限制等等,以期能够“在所有事物媒介化的时代”为国内传播学研究开辟新的视角。

       一、缘起:从信息社会到信息化社会

       在关注信息时代变革的巨著《网络社会的崛起》(The Rise of the Network Society)中,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将信息技术置于社会发展的核心位置。正如麦克卢汉所言的“古腾堡星汉”(Gutenberg Galaxy)的出现为知识的传递开辟了新的方式,进而促进了整个社会形态的变革,卡斯特的“互联网星汉”(Internet Galaxy)正是新时期社会形态的基础构型。

       但是,如果仅仅将信息界定为社会发展的动力,那么“信息社会”事实上只是“工业社会”或者“后工业社会”的一个阶段性特征,卡斯特在序言中开宗明义地与“信息社会”理论家保持距离:“技术并未决定社会,社会也没有编写技术变迁进程的剧本,因为许多因素——包括个人的创造发明与企业的冒险进取——干预了科学发现、技术创新与社会应用过程,因此最后结局如何要看复杂的互动模式(pattern of interaction)而定”。③与传统的信息社会理论相反的是,卡斯特并没有将信息之量的积累视为社会变革的最终推动力,而是认为社会与技术之间存在一系列的辩证互动过程。在讨论新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过程中,他更为明晰地强调了这一点:“信息发展方式(informational mode of development)的特殊之处在于,针对知识本身的知识行动,就是生产力的主要来源”。④通过界定新社会形态依赖于一种“信息化”(informational)发展方式,卡斯特将信息的“自反性”(reflexivity)作为信息化社会形态下社会变革的动力。整个社会的变革并不依赖于信息掌握的量的积累,而是相反,一种新的对于如何积累信息存储和提取信息的社会模式的出现(即信息的自反性)才能够推动所谓的时代变革。

       我们可以看到,对于“网络社会的崛起”中的关键要素——信息,卡斯特的处理与传统的学者大相径庭。他将信息置于一种“元传播”(meta-communication)的位置,也就是说,整个社会模式依赖于对于信息的存储、提取和处理来重新构型。也正因为此,卡斯特区分了“信息社会”(information society)和“信息化社会”(informational society)两组核心概念:“信息社会强调信息在社会中的角色……相反,‘信息化’这个用词表明了社会组织之特殊形式的属性,在这种组织里,信息的生产、处理与传递成为生产力与权力的基本来源,因为新的技术条件在这个历史时期里浮现。”⑤

       这一从“信息社会”转向“信息化社会”的过渡实际上为媒介研究学者提供了一个重要的研究思路。媒介——或者更广义地说,信息的传递——已经开始摆脱传统传播研究中的“中介性角色”,而开始逐渐地“影响”,乃至“控制”社会形态的构型过程。媒介化研究的学者普遍接受了卡斯特的这一理论前提,赞同整个社会已经转向为一种“信息化”(informational)的社会。他们更倾向于将“信息化”置换为“媒介化”(mediatizational)这一更为具体的概念,也就是说,媒介成为社会发展的基石,并且以自身的逻辑塑造社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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