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企业通常资金规模巨大、分支机构众多、业务类型繁杂,在日常经营中往往需要进行各种集中采购。本文所指集中采购,适用于公司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大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和雇用等。其中,货物既包括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也包括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和修缮,以及与建设工程相关的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等;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 一、集中采购组织架构有效性审计 1.从制度层面,查阅公司发布的规章制度,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了集中采购制度,制度中是否明确了集中采购各机构职责及流程;从制度落实层面,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了集中采购委员会、采购办公室、集中采购监督领导小组、评审人员库等组织。 2.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规定建立了集中采购评审人员库;评审人员库中是否包括业务、财务、信息和综合等必需的专业类别。查阅被审计单位员工花名册,检查评审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检查集中采购委员会、采购办公室和集中采购监督领导小组、评审人员是否遵循了“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 3.检查集中采购委员会会议记录,是否按规定对集中采购各事项、各环节进行审批;访谈集中采购各机构人员,了解相关机构是否按规定履行了职责。 二、集中采购决策合理性审计 1.检查被审计单位党委会、办公会等会议记录,访谈相关部门人员,登录集中采购管理系统等,了解采购需求部门工作职责、采购项目内容、采购立项相关过程,核实采购立项是否经过尽职调研,大型项目立项是否经集体会议研究决定。 2.查阅集中采购档案,检查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依据及相关批复文件、前期论证相关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等,分析立项申请、依据、论证材料等是否充分、是否符合规定。 3.获取被审计单位采购计划、预算文件及预算调整文件(或变更签报及批复)等资料,检查计划与预算是否衔接,计划编制是否完整、实用,采购量是否合理。 4.调阅相关会计凭证,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同一单位(部门)发生超常规次数和数量的采购事项;是否存在采购非必要物品、工程或服务的现象;登录集中采购系统核实具体情况。 三、集中采购事项真实性审计 1.汇总被审计单位集中采购项目情况,查阅被审计单位审计区间的采购合同、大额资金支付明细清单等,将采购合同订立时间、合同内容、资金支付情况等结合起来分析,初步判断集中采购事项是否存在虚假情况。 2.检查集中采购档案资料是否存在采购流程或资料不完整等情况,如果存在,查明原因,分析是否存在编制虚假采购资料或虚假采购内容情况。 3.实际查看集中采购物品,检查集中采购物品的出入库记录及发放使用情况,判断是否存在物品虚假采购或浪费情况。访谈已完成集中采购事项需求的部门,了解集中采购需求是否与集中采购资料记录一致,如果不一致,查明原因。 4.重点检查采购结果是否异常,关注投标文件内容、格式、顺序,尤其是工程预算报价单是否雷同,合同签订日期、招投标日期、付款日期是否存在异常等。 5.在当地税务网核查集中采购事项的发票是否存在不真实、网上显示的开具发票单位与实际开具发票单位不一致、发票内容与出具发票单位业务范围不相符等;是否存在开具发票单位与资金的实际支付对象不一致;是否存在多次采购项目的开具发票单位同为一家,有套现等不真实经济活动疑点等问题。 四、集中采购流程合规性审计 1.调阅被审计单位审计期间内全部经济业务合同明细以及集中采购项目明细,将经济合同事项与集中采购事项明细进行比较核对,确认是否存在应该集中采购但未进行集中采购的事项。调阅财务凭证,分析判断是否存在将同一时间发生的一次性采购分成多次零星采购(将记账凭证和原始发票分开多次入账、发票可能存在连号现象)、化整为零、以规避集中采购的情况。 2.检查被审计单位集中采购资料,查看每一项集中采购事项是否有立项申请、拟定招标方案并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编制招标文件和招标公告并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发布招标公告、投标单位提交投标申请、对投标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并将结果通知申请投标单位、向符合资质条件的投标单位分发或者出售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组织投标单位现场或者网上公开答疑、成立评标委员会并组织召开开标评标和定标会议、根据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报集中采购委员会审批、发出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办理法人授权及签订合同、归档等流程。 3.检查招标组织工作是否合规,包括:评标人员是否按规定程序从集中采购评标人员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集中采购办公室、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组成员三者是否执行了相分离原则;上述成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或者与其主要负责人有亲属关系的,是否执行了回避制度。集中采购办公室是否拟定了集中采购方案和编制采购文件;是否依法合规选择了公开招标。选择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的采购项目,是否符合制度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