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环保资金审计 2014年11月,新疆准东地区将大量工业废料排入当地有蹄类自然保护区,致使大量珍贵的植被被破坏,造成自然生态链失衡;2014年12月6日,湖南桃源铝厂发生严重的污染事件,企业生产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给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导致周边村庄作物大量减产、果实畸形、村民患癌病逝;2015年12月8日,北京市为应对雾霾天气,启动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随着越来越多的环境问题被曝光,环境保护已成为国际社会和广大民众关注的焦点。2015年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生态文明建设”直接被列为国家重点发展目标之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让优越舒适的自然生态环境成为提高民众生活质量的增长点,成为中国对外展现其良好形象的发力点。” “十一五”以来,我国各级财政对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投入了大量资金。但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事业投入资金的力度不断加大,“环保腐败”频频出现,一些环保资金和国有资产受到侵占、环保资源浪费和错配,国家对于环保资金、环保资产和环保资源的监督的重要性也愈发凸显。为了促进相关部门、企业履行好公共受托环保责任,提升环保资金、环保资产和环保资源合法、合规与有效使用,审计部门对环保领域加强审计,充分发挥政府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已成为目前一项紧迫课题。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加速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经济发展战略中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该决定同时规范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工作要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不仅关注社会经济增长方式及速度,而且强调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自然资源承载能力之间的和谐关系,推动社会经济增长与保护自然资源、改善生态环境同步实现,使人类社会能以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资源。环境保护资金的收拨、投入运用及管理实质上是对自然资源掠夺和生态环境破坏的一种补偿,与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要求相符合。而对环保资金进行审计亦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并更有利于可持续发展顺利、有效地进行。总而言之,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离不开环保资金审计。 目前,国家治理环境污染、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力度前所未有。如何加强环保公共资金和公共资源的安全和使用效率是当前环保治理的突出问题之一。在此种情形下,充分发挥政府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加强环境保护资金的审计,促进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全面、有效地履行受托环保责任,是新时期政府审计的重要职能之一。 二、环保资金审计现状与问题 (一)环保资金投入使用概况
1.环保专项资金投入历年增加。据环保部网站公布的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规划,2004年,中央财政环保资金仅有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和中央自然保护区专项资金两类,中央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全国的排污防治;2007年,中央财政增设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资金、三河(淮河、海河、辽河)三湖(太湖、巢湖、滇池)及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城镇污水处理配套管网设施建设以奖代补专项资金三类专项资金;2008年,中央新设农村环保专项资金;2010年,中央财政新增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环境保护项目资金已由从前单一项目转变为现在多种环保资金项目“多头并进”的新格局。 依据环境保护部每年公布的环保资金预算报告进行统计,2010年,我国环保资金支出共计198 802.29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119 210.02万元,占全年环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9.96%,污染减排支出54 884.46万元,占全年环保资金支出总额的27.61%,环境检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金额分别为22 045.40万元、1 940.02万元、722.21万元。2015年,环保资金支出共计524 570.65万元,较2010年环保资金支出总额增长163.87%,污染减排、环境检测与监察、污染防治、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金额分别在五年间增长71 550.54万元、34 082.07万元、6 513.31万元、2 429.83万元,此外,2015年增加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项目,支出总额为2460万元,约占全年环保支出总额的1%。可以看出,随着环境保护与节能减排项目的细分及其数量的增加,各个环保领域所投入的资金亦呈现逐渐增加的态势。 2.环保资金领域腐败案件数高发。近几年,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频频出现,其中与国家公职人员相关的导致国家资产、资源和人民利益蒙受严重损失的渎职案件更是层出不穷。据中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数据统计,2014年,检察部门参与调查办理的案件中,与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相关的贪污贿赂案件共计292件之多,涉案人员343人,且各类案件已造成15人死亡,相关经济损失高达12.9亿元。而2015年,检察机关检查办理的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案件增至319件,涉案人员456人。结合环保资金的特点与近些年曝光的案件可以发现,自然生态领域贪污腐败案件主要以钱权交易为主,违法犯罪形式多表现为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以及监管失职等,涉案机构与人员主要集中在林业、水利、国土、环境监管等国家机关,违法犯罪活动触及审批、监管、处罚等各行政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