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当前教育现象学研究对现象学的背弃

作 者:

作者简介:
胡君进(1991- ),男,浙江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育基本理论研究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研究,E-mail:junjinhu@126.com。北京 100875

原文出处:
教育学报

内容提要:

现象学的基本精神是“回到事情本身”。“回到事情本身”的方式是本质直观,是超越经验意见而到达本质观念。当前的教育现象学研究往往把狭隘的经验主义和现象主义奉为圭臬,并认为教育现象学研究就是对教育经验和教育现象的体验描述,这实际上是打着现象学的幌子而将现象学等同于或降格为经验研究,其在一定程度上是对现象学自身的背弃。总的来看,纯粹的教育现象学研究并不是具体的研究方法,也不是描述经验中的教育现实,更不是日常教育生活的体验研究,而是一种致力于通往“回到教育事情本身”的研究态度,其归根结底是一种探究本质的研究精神。把握住现象学研究的实质内涵,有利于教育现象学研究领域的进一步自觉。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10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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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0-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1298(2016)03-0003-08

       在21世纪初,教育现象学①开始被引介到国内教育学界,而伴随着教育现象学译著的相继出版,范梅南的“生活体验研究”“儿童现象学”,派纳的“课程作为现象学文本”等研究理念一经引入就产生了巨大的反响,国内学术界更是为此开展了十余年的教育现象学研究。尤其是最近几年,现象学思潮在教育研究领域的影响可谓日益广泛,有关教育现象学的研究也越来越多。然而,正如有学者指出,“对于教育现象学而言,目前学界有言必称现象学的倾向”[1],许多号称以教育现象学研究自居的学者们常常庸俗化地理解现象学研究的重要口号“回到事情本身”,并认为教育现象学研究就是“回到教育生活现象之中去”“回到教育现实或实践中去”“讲述体验或经验中的教育现实”。而如果教育现象学研究者只是昏然地说出“回到事情本身”,却不知道“事情本身”指什么,那就会既不能认识事情,也不能正确地做事情。[2]因此,教育学界需要停下匆忙的脚步,重新审问这些问题:现象学是一门什么学问?教育现象学又是一种什么研究?当前的教育现象学研究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现象学研究吗?

       一、澄清前提:究竟何为现象学

       教育现象学的理论基础是现象学,否则它就不应该被称作教育现象学。而我们今天一谈论起现象学,自然就会联想到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我们也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胡塞尔“回到事情本身”的哲学态度、现象学还原的哲学方法、“哲学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信念,联想到其对纯粹意识意向性分析的指明和在这些研究中所获得的各种重要成果,以及如此等等。而由于胡塞尔现象学自身浓厚的经院气息使得其思想较为晦涩难懂,这也使得大众往往听说过现象学的各种术语但其实并不真正了解现象学自身,正如克劳斯·黑尔德所说:“讲坛哲学家胡塞尔的晦涩文体从一开始就无法像存在哲学那样以易于把握的表述方式适合于公众讨论”[3]2。然而,尽管可能在透彻理解现象学原著上有着不小的困难,但严谨的教育现象学研究必须深入到现象学的内部,并需要首先明晰“究竟何为现象学”这一问题,这亦是开展教育现象学研究的前提性准备。

       有必要指出,“现象学”本身并不是一个体系或学派,也不具有严密的学说体系。[4]因此对于现象学的理解不可能是现象学的,对现象学的理解一定程度上是对现象学自身的后设性反思。这是因为现象学运动②本身也是通过不同的现象呈现出来的。胡塞尔本人在1907年对现象学曾做出以下一个定义:“现象学:它标志着一门科学,一种诸科学学科之间的联系;但现象学同时并且首先标志着一种方法和思维态度:特殊的哲学思维态度和特殊的哲学方法。”[5]24针对这种“思维态度”,其在《逻辑研究》第二卷引论中提出:“我们在对逻辑学所提出的规律的意义,对‘概念’‘判断’‘真理’等等及其各种划分做初步反思时,我们决不会仅仅满足于‘单纯的语词’,即:‘对语词单纯的象征性理解’。那些产生于遥远、含糊和非本真直观中的含义对我们来说是远远不够的。我们要回到‘实事本身’上去。”[6]而这种“回到实事本身”上去的态度到了海德格尔那里,就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方法概念。海德格尔指出:“‘现象学’这个词本来意味着一个方法概念。它不是从关乎实事的方面来描述哲学研究的对象是‘什么’,而描述哲学研究的‘如何’。”[7]32然而,海德格尔除了认为现象学是一种方法,其更是将现象学概括为一种哲学理念:“‘现象学’这个名称表达出一条原理:这条原理可以表述为:‘面向事情本身!’——这句座右铭反对一切漂浮无据的虚构与偶发之见,反对采纳不过貌似经过证明的概念,反对任何伪问题——虽然它们往往一代复一代地大事铺张其为‘问题’。”[7]33因此,“现象学是说:让人从显现的东西本身那里如它从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来看它。这就是取名为现象学的那门研究的形式上的意义。”[7]41“凡是如存在者就其本身所显现的那样展示存在者,我们都称之为现象学。”[7]41海德格尔也正是基于这种按照事情之所以是的方式去看待事情,按照事情的本然去看、去说事情,继而重新考察了“存在”和“存在者”的内在关联并通过"Dasein"(此在)的呈现过程来建立起一种“基础存在论”。可见现象学其实可以被用来从事各种不同的目的。与胡塞尔将现象学用于对纯粹意识本质结构的研究的不同,舍勒进一步区分了“描述现象学”和“本质现象学”,并在本质现象学的立场上试图建立以价值情感为根基的“哲学人类学”。保罗·利科则认为现象学必须重视历史文本解释中“事物、概念、价值和人”的显现方式,从而建立起“解释学现象学”。梅洛·庞蒂则通过对身体和意识的二元区分而力图建立起“知觉现象学”。当代哲学家赫尔曼·施密茨则在批判胡塞尔现象学内在缺陷的基础上而建立起所谓的“新现象学”。由上观之,现象学在整个西方哲学脉络中发挥着持久而深刻的理论效应,并有着较为连续的研究方向。以至于现象学研究者罗姆巴赫在1998年的《现象学之道》文章的一开始便说:“胡塞尔不是第一个现象学家,海德格尔不是最后一个现象学家。现象学是哲学的基本思想,它有一个长长的前史,并且还会有一个长长的后史。”[8]

       而能够将各种“现象学家”统一起来的是“回到事情本身”这一现象学精神。胡塞尔在其主编的《哲学与现象学研究年鉴》第一卷的卷首声明上较为明确地表达了现象学的基本特征:“这些编者并没有一个共同的体系。把他们联合起来的是这样一种共同的信念,即只有返回到直接的直观这个最初的来源,回到由最初的来源引出的对本质结构的洞察,我们才能运用伟大的哲学传统及其概念和问题;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直观地阐明这些概念,才能在直观的基础上重新陈述这些问题,因而最终至少在原则上解决这些问题。”[9]译者序海德格尔后来将这个纲领概括为“面向事情本身”,这一概括就逐渐成为现象学精神的标志。而这一基本精神其实与胡塞尔本人的思想保持着极为紧密的联结,胡塞尔在《逻辑研究》中,就曾把现象学的基本精神概括为“回到事情本身”,也有学者译为“回到实事本身”。而“回到事情本身”就意味着对事情本质进行还原。“本质还原”也就逐渐成为了现象学研究的主要任务,在这个意义上讲,现象学就意味着向实事状态的本质直观,并在这个意义上达到“实事本身”。由此可见“现象学的方法不是回避实事的本质,而是把呈现在意识之中的本质进行直观,回到事情本身,即回到实事本身。现象学不是反对本质,反而是把握本质,现象学的直观可以面对本质。”[2]因而“回到事情本身”的方式是本质直观,是超越经验意见而到达本质观念,是对呈现在意向性中的本质进行本质的思考。胡塞尔自己曾说:“在现象学最严格的还原之中的直观和本质直观方法是它的唯一所有的东西。”[5]51胡塞尔更是把本质直观称作“一切原则之原则”,“没有任何可想象出的理论会使我们误解如下这一切原则之原则:即每一种原初给与的直观都是认识的合法源泉,在直观中原初地给与我们的东西,只应按如其被给与的那样,而且也只在它在此被给与的限度之内被理解。”[10]84施皮格伯格也认为:“本质直观构成现象学运动所解释的现象学方法的共同因素。”[9]939

       而具体来看本质直观,其一般“意味着事情或事物的本质是可以直观的,因而它也呈现在意识之中,然而意识进行的特征不依赖于偶然出现的经验被给予性,而是依赖于本质。那种认为呈现在意识中的只是现象才能直观的庸俗理解,是摒弃了本质,是把自身又交给了外在意见”。[3]16-19胡塞尔将其称为“内在的本质把握的方法”,本质直观就是“我们应该通过一种特殊的反思把我们的目光转到现象在各个方面所剩留下来的东西上去,去直观它的本质。这使得那些被感知的整体对象都可以从本质上直接而充分地呈现出来。”[9]180-181这样一种方法论意识正是现象学对于传统哲学的重要突破。近代哲学传统认为直观只能将个体之物作为对象,而观念之物或一般事物则需要通过抽象才能获得。胡塞尔则认为,不仅个体之物的现象可以直观,本质也可以直观。事情本质虽然不可见,但可以呈现在意识之中,即凭借意向性就可以把握本质,因而本质直观就是一种原本给予着的意识行为。由此可见胡塞尔反对那种经验化的实证主义,而主张明确的理性主义,反对感觉意见对本质认识的潜在干扰。此外,在胡塞尔那里,事情或事物的明证性也可以通过本质直观来获得,这里的明证性,是“对真理的体验”,是“最完善的统一综合行为”,是“直观的、直接和相应地自身把握的意识”。[5]48-55而为了实现绝对的明证性,现象学就必须将普遍的世界经验以及外在世界中存在的经验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宣告无效,并通过意向性来直接把握事情本质。可见,本质虽然只是观念的存在,但如果只是经验地、实证地探究事情的本质,这无疑是对本质的扭曲。而只有借助现象学的本质直观,才可能以观念探究本质。因此,虽然现象学强调自我明证性、本质直观性,却不像经验实证主义一样满足于感官知觉的直接呈现,满足于对个体殊相的此时此地的感知,而放弃对终极普遍确定性的追求。胡塞尔一生追求建立一门“作为严格科学的哲学”,也正是基于这种对终极普遍确定性的追求,他曾说:“只有一个需要使我念念不忘:我必须赢得清晰性,否则我就不能生活;除非我相信我会达到清晰性,否则我是不能活下去的。”[9]129这也正如张世英所言,胡塞尔现象学的口号“回到事情本身”,不是指回到个别的感性经验对象上去,而是指回到观念范畴直观中普遍性的本质。所以,在胡塞尔看来,现象学是关于普遍性本质的科学。[11]综上观之,现象学一定程度上就是悬置各种关于事情本身的经验意见,试图在本质直观中回到普遍性的观念本质,而到达了这种观念本质才能说真正“回到事情本身”。总的来看,现象学的基本精神是“回到事情本身”。回到事情本身的方式是本质直观,是超越经验意见而到达本质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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