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与发展状况检视

作 者:

作者简介:
韩美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历史与文化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韩美群(1975- ),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历史与文化学院教授,主要从事文化经济、当代中国文化研究。

原文出处: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2001-2010年是我国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十年。在这十年里,我国文化产业政策逐步由战略模糊到战略清晰并走向战略自觉。随着产业政策的日趋成熟,我国文化产业大发展格局已初步形成,开始“走出去”与世界文化市场接轨。但由于文化产业自身发展的特殊性以及受传统体制机制制约等因素影响,当前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还面临诸多现实问题。从当前文化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出发,抓住文化发展机遇,进一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产业创新与结构升级,是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繁荣发展的关键。


期刊代号:G01
分类名称:文化创意产业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字号:

       doi:12.3969/j.issn.1672-0598.2016.03.001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2-0598(2016)03-0001-08

       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在我国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从那时起,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由计划性调控和管制向市场化方向转变,文化产业开始有了初步的发展。2000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对文化产业发展提出了明确的规划,即“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1]“文化产业”“文化产业政策”等概念第一次在中央正式文件里出现,这被视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史上的里程碑。自中国2001年底加入世贸组织后,客观上要求我国文化产业迅速实现与国际市场的接轨。自此,中国文化产业在政策选择和制定上进入快速变革的崭新时期,并步入了飞速发展的快车道。

       本文将着眼于21世纪头十年我国文化产业政策演变史和文化产业发展史,在历史、现实和逻辑一体的基础上,对我国2001-2010年10年间文化产业政策演变及其发展状况进行反省和检视,以透析其演变规律,促进其健康发展。

       一、政策演变

       在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程度与文化产业政策的成熟程度基本上是一致的。2001-2010年我国从总体规划、体制、财政、税收等各个层面以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出版、文化娱乐、动漫等各个行业制定了相关的政策,极大地推动了文化产业有序、健康发展。纵观这十年的政策演变,在决策层面上大致经历了“战略模糊、战略清晰、战略自觉和主动”[2]三个阶段。

       (一)文化产业政策战略模糊阶段(2001年初-2002.11)

       2000年10月“文化产业”概念在官方正式文件中出现,我国文化产业开始步入全新时期。但是,正如一切新生事物一样,我国对于文化产业的认识还处于朦胧阶段,还需要在摸索中进一步发展和规范。

       2001年初中国“入世”前夕,针对“入世”可能对我国幼小文化产业的挑战,在文化产业的规范与管理方面,我们亟需制定相关政策、法规,重塑文化市场秩序,以保证文化产业市场的健康发展。2001年3月,九届人大四次会议采纳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发展文化产业,规范文化市场,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此后,我国相继出台和实施了《著作权法》(2001)、《出版管理条例》(2001)、《音像制品管理条例》(2001)、《电影管理条例》(2001)等一系列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行政规章和地方性法规,正式带动我国相对滞后的文化法制建设。

       2001年10月,文化部制定并颁发了《文化产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全面总结和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概况和发展现状,并客观分析了我国文化产业存在的诸如宏观管理、文化资源利用、产业结构、产业组织形式等多方面问题,确定了“十五”期间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基本方针、主要目标和任务,提出了“十五”期间要“把文化产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应“基本建立以产业政策为主要调控手段的文化产业宏观管理体制;基本形成以公有文化企业为主体、国有文化企业为导向、与非公有文化企业多元化发展的文化企业格局;初步建成比较完整的文化市场体系。”[3]这是21世纪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第一部指导性意见,它从总体和具体行业两个角度对未来五年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了总体规划,但在具体细节和可行性措施方面,还缺乏合理和系统的规范,因而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明晰。

       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初期,文化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和情况暂时还不甚明朗,再加上“入世”后五年的保护期,以及我国文化产业还处于全面起步阶段,因而这一阶段我国的文化产业及相关政策多为尝试性、探索性、方向性和暂行性的,主要针对的是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基本问题和原则问题,但这却为下一阶段文化产业政策的规范化和系统化提供了宝贵经验。

       (二)文化产业政策战略清晰阶段(2002.11-2007.10)

       随着文化产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新的具体问题逐渐凸现。如何解决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问题,规范文化产业市场行为,制定和完善文化产业的相关政策,摆上了党和国家的重要议事日程。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对我国的文化建设和文化体制改革作出了详尽的规划,指出:“发展各类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都要贯彻发展先进文化的要求,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完善文化产业政策,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增强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4]十六大报告第一次将文化发展分成“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两个方面,标志着我国对文化发展规律以及文化产业政策等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

       2003年6月,为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中央召开了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全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这一方面拉开了文化体制改革的序幕,另一方面推动了新一轮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2003年9月,文化部下发《关于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重点阐述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意义、现状、问题、指导思想、基本思路、主要措施以及加强对文化产业工作的领导等方面的问题。本意见作为一个全局性的指导文件,虽不能面面俱到,但却抓住了尽快出台支持和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这一重点(《意见》。全文共24条,其中政策措施就占11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提出:“鼓励多渠道资金投入,促进各类文化产业共同发展,形成一批大型文化企业集团,增强文化产业的整体实力和国际竞争力”[5]。这既是对文化体制改革的肯定,也直接为文化产业提供了政策上的支持。同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的两个规定的通知》,从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工商管理、分配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作了具体的政策性指导。与此同时,我国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也陆续开展起来,从2003年开始,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确定了部分城市和文化单位进行改革试点。[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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