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改革的最初思考:对象、方向与依据  

作 者:

作者简介:
黄志高(1977-),男,安徽怀宁人,博士,安徽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原文出处:
吕梁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学界就指出中国经济改革的对象是源自于苏联的经济体制,这种体制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已经不能适应经济发展要求,经济体制改革已成为客观需要。于光远还对“经济制度”、“经济体制”作了划分。经济学界认为经济改革的基本方向是引入市场机制,并从可能性和必要性两个层面进行了论证。经济学家们还围绕如何认识生产关系、如何把握中国社会发展阶段及其生产力状况、如何理解生产关系适应生,力发展要求等三个问题,深入地探讨了经济改革的基本依据。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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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开放的重大战略决策,从而极大地改变了中国的命运和走向。邓小平、陈云等党的领袖为发动和推进改革作出了彪炳史册的伟大贡献。理论界也高度认同中央的改革决策,学者们从各自的学术视角出发对改革做出积极回应。其中,经济理论工作者更是发挥自身学科优势,用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说为指导,着力思考改革的对象、方向和依据,为当代中国改革提供了有力的学理支持。本文试图从改革思想史的视角,对改革开放初期经济学界的思考作出初步的回顾和梳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党的工作中心的转移,并指出,“实现四个现代化,要求大幅度地提高生产力,也就必然要求多方面地改变同生产力发展不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改变一切不适应的管理方式、活动方式和思想方式”[1]。经济学界敏锐地意识到,这场范围广阔、触及深刻的社会经济大变革,其意义和作用“决不比生产资料方面的社会主义改造为小”[2],“将对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产生不可估量的影响,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事业开辟一个磅礴向前的新纪元”[3]。

      经济改革的首要问题是明确改革对象,十一届三中全会将其确定为“经济管理体制”[1]6。1979年3月,邓小平使用了“经济体制”的概念。他指出,“为了有效地实现四个现代化,必须认真解决各种经济体制问题”[4]。于光远、薛暮桥等经济学家也将改革的对象指向“经济体制”,林子力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三中全会确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3]3-4。相较于“经济管理体制”,“经济体制”一词更为准确,更能反映经济改革的多方面内容。

      经济学界指出,中国所要改革的经济体制源自于苏联。苏联作为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最先建立了高度集中的国有制经济。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在经济体制方面基本上都沿用了苏联的模式”[3]4。这种经济体制,“对革命胜利后的一段时间内社会主义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是起过积极作用的”[2]376。但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这套体制的种种缺陷逐渐地显露出来,它与生产力进一步发展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并且影响波及到社会政治生活的各个领域”[3]4。

      我国的生产关系“很大程度上也是以苏联的体制为模本的”,“这在当时不仅不可避免,而且也是必要的”[3]5。20世纪50年代,中国开始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讨论和探索,可惜没有能够很好地继续下去。到70年代末80年代初,传统经济体制的缺点已经暴露得非常明显。薛暮桥分析说,这种体制的极大缺点在于“过分集中,束缚了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更加严重的是,它基本上是由上而下采用行政方法来管理经济,没有很好利用经济方法和经济组织的作用。”[5]林子力断然说,“我们的经济体制必须改革,应该说,现在着手已经不能算早了。”[3]5

      鉴于传统经济体制的严重弊端,林子力强调指出,“如果将改革视为局部的、枝节性的修补,那还远远不够”。“改革的实质是变更、完善所有制,即全面地调整人们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以新型的体制来取代陈旧的、窒息生机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活动方式”[3]4。孙冶方甚至说,“把40年代、50年代从苏联搬来的这套模式,丢得愈早,愈彻底,发展就愈快。”[6]需要指出的是,此时孙冶方所说的“模式”,以及于光远所使用的“苏联的模式”、“苏联经济体制模式”[2]377概念,都还只是用来指称传统经济体制,而不是后来所理解的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等诸方面的总体性概念。

      当时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改革实践,也让中国的经济学界坚信“实行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发展的一种必然趋势,它的前进总的说来是不可阻挡的。”[2]378学者们指出,早在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苏联就已经对当时的经济体制有了不少讨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对曾经被所有社会主义国家所接受的苏联经济体制的模式,是否能很好地适合生产力的发展的要求,发生怀疑的人越来越多。南斯拉夫是不再沿用苏联经济体制模式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也相继进行体制改革。林子力指出,各社会主义国家的相继改革,表明这种改革不是出自某个人物、集团的主观愿望,“而是反映着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具有不可抗拒的自然必然性”[3]275。

      在对经济改革对象的分析中,于光远对经济体制、经济制度的划分尤其值得注意。他认为,经济体制和经济制度是两个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无产阶级专政国家所有制经济和社会主义劳动者集体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制度或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不论国有制或集体所有制经济的组织形式或这些经济中的生产关系发生什么变化,只要没有影响到这些经济的根本性质,它们始终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但是,不同国家或者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生产关系的具体状况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果我们不是从它们的根本性质,而是从它们的具体形态来看一个社会中各种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状况,看到的东西我们就称之为社会主义经济体制。”[2]373-374

      这一划分对于经济体制改革有着重要的学理意义。首先,它明确了我们是改革经济体制,而非变更经济制度,不是放弃社会主义公有制。其次,它明确了经济制度具有相对稳定性,而经济体制则是动态的,需要根据生产力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再次,它明确了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确立起来以后,寻找生产力发展要求的经济体制就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必须解决的问题。“并不是任何一种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具有的优越性是同等程度的。一定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有一个完善和不完善的问题或完善程度的问题。”[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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