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民间度量衡  

作 者:

作者简介:
王春芳,博士,安徽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

原文出处:
兰州学刊

内容提要:

近代民间度量衡用途各异、名称繁杂、单位量值参差不齐。它不仅是度量衡史研究的难点,也大大地影响了与度量衡相关的学科研究。因此,尽管近年来相关研究成果有增多的现象,但该领域的研究成果总体上依然处于零星状态。研究近代民间度量衡是对近代度量衡史研究的必要补充和深化;加强对近代民间度量衡资料的整理、研究,将使相关研究获取准确的数据和资料,使研究更加科学,而且也具有直接的现实意义。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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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众所周知,我国自秦代以来,各个朝代中央政府都制定了统一的度量衡官方制度,对于促进各地经济交流与发展,维护国家的统一,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我国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交通条件、风俗习惯各不相同,加上业商者投机乃至官私逐利等深层原因,如果深入考究,中央政府颁行的度量衡官方制度并未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亦如清人张照所言:“度量衡之制虽经订定,而官司用之,入则重,出则轻,以为家肥。更甚者称以为国利,行止在上,百姓至愚,必以为度量权衡,国家本无定准,浸假而民间各自为制,浸假而官司转从民制,此历代度量衡不能齐同之本也。”[1]可知,在我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着与中央政府颁行的官方标准不相一致的非官方标准度量衡,即民间度量衡。限于资料,我国古代民间度量衡情况已难以详究,所以文章仅就我国近代民间度量衡的相关内容及研究的重要意义试为论述,借以引起学术界的重视。

      民间度量衡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差异性,包括与官方度量衡的差异、与各地度量衡之间的差异,这在近代的表现尤为突出。其根源可以追溯到康熙的度量衡管理指导思想。他认为在度量衡管理上,“以大同者定制度,以随俗者便民情”[2]乃为善政,而这一为其历任继承者遵循的指导思想“与度量衡管理所要求的统一性、法制性特征是不相符的,在实践中也不具备可行性。……实际为清代中后期的度量衡混乱状况的出现打开了方便之门。”[3]再加上清政府在管理上的弊端,导致清代中后期,度量衡的紊乱状况十分严重。乾隆末年,度量衡器“有随地不同者”。[4]比如各地地方政府认可的度量衡标准便很不一致:同是营造尺,北京的长九寸七分八厘,太原的长九寸八分七厘,长沙的长一尺零七分五厘;同样名称的斗,其实际容量在苏州为九升六合一勺,在杭州为九升二合四勺,在汉口为一斗零一合一勺,在吉林为一斗零六勺;同样叫库平两,其实际重量在北京为一两零五厘,在天津为一两零一厘五毫。至于非官方行用的度量衡器具更是名目纷歧,度器有高香尺、木厂尺、裁尺、海尺、宁波尺、天津尺、货尺、杆尺、府尺、工尺、子司尺、文工尺、鲁班尺、广尺、布尺等,量器有市斛、灯市斛、芝麻斛、面料斛、枫斛、墅斛、公斗、仙斛、锦斛等,衡器有京平、市平、公砝平、杭平、漕平、司马平等。[5]而且,自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各国的度量衡制度进入中国,加剧了度量衡的混乱,“造成这期间度量衡从制度、器具到量值各个方面的极度紊乱。”[6]

      自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至宣统二年(1910年),清政府着手划一度量衡,但因政权鼎革半途而废。其后,北洋政府于1915年颁布《度量衡法》,规定自1917年始推行新制度量衡。但由于当时政变频仍,号令不行,经费困难,导致推行工作几乎毫无成效。[7]这两次划一度量衡的努力均未奏效,因而这一时期度量衡的混乱程度进一步恶化,度量衡的使用,“彼此相隔很远的地方,不必说了。同是一县,各市镇的度量衡,常是不同;同是一市,各业的度量衡,又常不同;同是一业,同是一家,买进的,卖出的,趸卖的,零卖的,粗货用的,细货用的,又常常不同。”[8]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再启度量衡整顿工作,先后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和《度量衡法》,决定从1930年1月1日起在全国分期实施划一度量衡工作。此次整顿一定程度上遏止了度量衡混乱状况的继续恶化,但没有彻底改变度量衡的混乱状况,“除交通较便文化进步之大都市外,率皆固守惯习,虽有公定之标准,但皆不肯遵用”,[9]民间仍普遍沿用当地旧制。1944年对河北、河南、山东、山西等华北地区的调查显示,河北采用市用制度、量、衡的县数分别为5、5、3,河南是0、3、2,山西是4、0、0;山东无一县采用市用制。[10]直到新中国建立初期,度量衡仍未统一。

      进一步分析,近代民间度量衡在用途、形制、种类和单位量值方面均十分复杂:在用途方面,如南京市所用之秤,不下一百二三十种,其中仅水果行业所用之秤就有二十余种,“或因水果之种类不一,或同一种类,而来路不一,或来路相同,而卖法不一,此所以有种种不同之秤也”;[11]在形制方面,如近代安徽“升斗的形式,有长方有圆亦有方圆形者,其圆周有上大下小,有上小下大,有上中下大小一致者”;[12]在种类方面,如四川粮食市场上使用的斗就有2200种之多;[13]在单位量值方面,如河北省量器最大的每升折合10.3546市升,而最小的每升仅折合0.2230市升,相差十分悬殊。[14]

      总而言之,近代民间度量衡可谓用途各异、名称繁杂、单位量值参差不齐。

      研究中国历史,特别是文化史、制度史、经济史和科技史,以及其他相关的专门史,都会涉及度量衡问题。因此,度量衡史的研究一直受到学界的重视。从20世纪20年代至今,包括日、韩、德、美、俄等国学者的研究成果在内,共有这方面专著约30部、论文800余篇及博硕士毕业论文多篇。这些成果涵盖了自两周以来各个历史时期权衡、度量、亩积和乐律等方面的内容。概言之,可分为两大类:一是中国度量衡的起源和历代度量衡制度的历史沿革,二是根据出土文物和传世文献研究各个时期度量衡器物名称、形制和单位量值。前贤时俊对度量衡问题的真知灼见为中国度量衡史的后续研究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也为带有计量性质的历史研究提供了支持,特别是著名学者如王国维、马衡、唐兰、罗福颐、梁方仲、吴慧、杨宽等及计量史专家如吴承洛、丘光明、邱隆、关增建、郭正忠等的研究影响深远,嘉惠学林。

      然而,已有的相关研究成果侧重于对官制度量衡的研究,在民间度量衡的研究方面还相当薄弱。民国时期,特别是20世纪30年代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于度量衡紊乱的表现及其成因分析方面,如陈翰笙对无锡亩制的研究,[15]吴承洛的《中国度量衡史》和林光澂、陈捷的《中国度量衡》等著作中的相关章节等。新中国成立后至21世纪之前,仅有零星的研究,如梁方仲于20世纪60年代在研究中国度量衡的历史变迁及其时代特征时,讨论了地方和民间度量衡与官制度量衡的关系,指出地方度量衡单位量值“增大的无限制性及其剥削性质”;[16]20世纪80年代中期,郭松义先后研究了清代各地量器、量法、亩制和民间的土计量法。[17]1991年,李吟屏对新疆度量衡史的研究、[18]1993年姜汝祥对民国时期贵州平塘市场计量问题的研究[19]亦有涉及。进入21世纪以后,相关研究成果逐渐增加,如武沐对清代甘肃河州地区度量衡计算单位和方法的研究、[20]李伯重对19世纪松江地区度量衡及其折算标准的研究、[21]李建国对近代甘青民族地区度量衡问题的研究、[22]陈传岭对民国中原度量衡的研究、[23]陈改玲等对近代甘南藏区度量衡特点的研究[24]等,这些成果主要关注的是历史上特别是明清以来民间度量衡的使用习惯及其与标准制的量值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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