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7年开始,我们在许多论著中流露或明确提到汉字的“三维属性”,并逐渐以此为基础形成“汉字学三平面理论”①;也是从1997级开始,我先后指导了30多篇(部)硕博士论文(含访问学者和博士后)对汉字学三个平面之一的汉字职用平面展开研究,并在2005年发表《汉字语用学论纲》正式提出建立“汉字职用学”②,2012年出版《汉字学新论》③,初步用“三个平面”思想系统讨论汉字问题,从而构成以“汉字形态”“汉字结构”“汉字职用”为本体的三维汉字学新体系。十多年关于“汉字学三平面理论”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在学术界产生广泛影响,据不完全统计,专文评论、明确引述和实际运用了“汉字三平面理论”(主要是“汉字职用学”)的论著在300篇(部)以上④。但上述“汉字学三平面理论”除了在我们的论著中简单提及和实际操作外,主要是靠讲学的方式传播⑤,至今没有公开发表专题论文。那么现在,在有了十多年的研究实践后,在已经引起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基础上,我们想用这篇文章对“汉字学三平面理论”作一个延展式的论述,故取名“申论”。 一、“汉字三要素说”的理论缺陷 在我们提出汉字“三维属性”和“汉字学三平面”之前,汉字研究和汉字教学是以“汉字三要素说”作为基本理论支撑的。 所谓“汉字三要素”,是说每个汉字都由“形、音、义”三要素构成,是“三位一体”的,因此研究汉字也好,教学汉字也好,都必须把这三个要素搞清楚。这种说法源自《说文解字》以来的研究传统。段玉裁注《说文解字》体例说:“凡文字有义、有形、有音,……凡篆一字,先训其义,……次释其形,……次释其音,……合三者以完一篆”⑥,因此研究汉字要“三者互相求”⑦。王筠也说:“夫文字之奥,无过形音义三端。而古人之造字也,正名百物,以义为本,而音从之,于是乎有形。后人之识字也,由形以求其音,由音以考其义,而文之说备。”⑧这不仅成为传统公认的研究汉字的法则,甚至也被当作识读汉字的检验标准,所以吴玉章说:“认识一个汉字必须要知道它的形、声、义三个要素,三个中间缺少一个,就不能算做认识了这个字。”⑨ “汉字三要素”说从古代沿袭到现代,自然有它的实用价值,但理论上的缺陷也无法回避。 首先,它从通过字形解读文献语言的实用目的出发,把文字和语言捆绑成一体,混淆了文字与语言的区别。段玉裁说:“圣人之制字,有义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学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⑩钱大昕也说:“古人之意不传,而文则古今不异,因文字而得古音,因古音而得古训,此以一贯三之道。”(11)这种由文字之“形”,探求语言之“音”,以获得文献之“义”的层级思路,其“形音义”本来是不在同一平面的,而客观上却形成了“体制学”(形)、“音韵学”(音)、“训诂学”(义)三足鼎立且同属于“文字学”的传统学术格局。所以宋人晁公武说:“文字之学凡有三:其一体制,谓点画有衡(横)纵曲直之殊;其二训诂,谓称谓有古今雅俗之异;其三音韵,谓呼吸有清浊高下之不同。论体制之书,《说文》之类是也;论训诂之类,《尔雅》《方言》之类是也;论音韵之书,沈约《四声谱》及西域反切之学是也。三者虽各一家,其实皆小学之类。”(12)章太炎说:“文字之学,宜该形音义三者。”(13)齐佩瑢说:“自三代以来,文字的变迁很大。论字形,则自契文、金文、古籀、篆文、隶书、正书、草书、行书。论字义,则自象形、指事、会意、转注、假借、形声,而历代训诂诸书。论字音,则自周秦古音、《切韵》、《中原音韵》,而注音字母、各地方音。这种种的变迁,形音义三方面的演变,都应属于文字学研究的范围。”(14)在民国时代的高校课程中,文字学就包括“中国文字学形篇”(容庚)、“中国文字学义篇”(容庚)、“文字学音篇”(钱玄同)和“文字学形义篇”(朱宗莱)等分支。可见“形音义三要素”说的结果,导致传统文字学与语言学不分,语言的声音和意义被直接纳入文字学范畴,这种包含了“形音义三要素”的文字学,实际上等于“语言文字学”。 把语言的“音、义”当作文字学的内容,显然不符合现代语言与文字属于不同符号系统的认识,据此难以构建起科学的汉字学理论体系,因为文字的“形”与语言的“音”“义”根本不在同一层面,不具有鼎立或并列的逻辑关系。20世纪初文字学家开始意识到文字和语言的差别,就逐渐将“音韵、训诂”的研究内容从传统“文字学”中剥离出去,如顾实《中国文字学》(1926)、何仲英《文字学纲要》(1933)等所论的“文字学”即已排除音韵、训诂的内容,至唐兰《古文字学导论》(1935)《中国文字学》(1949)则旗帜鲜明地提出“文字学本来就是字形学,不应该包括训诂和音韵。一个字的音和义虽然和字形有联系,但在本质上,它们是属于语言的。严格说起来,字义是语义的一部分,字音是语音的一部分,语义和语音是应该属于语言学的。”(15) 其次,现代的“形音义三要素说”造成个体汉字分析跟整体汉字学系统不一致。自唐兰以后,现代文字学已经把音韵学和训诂学的内容排除了,可汉字具有“形音义三要素”的学说继续沿袭,而且更明确更强化了,特别在汉字教学领域。但仔细分析,现代的所谓“汉字三要素”跟古人的“形音义互相求”其实不完全相同。在古人眼里,个体汉字的“形音义”三位一体,而分开来的学科关系也归结为一体:
即“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义”,形制学、音韵学、训诂学三者递联各自独立,而同属于文字学范畴。现代的“形”“音”“义”在学科上分属于文字学和语言学,其关系实为对立的两端:
因而现代的“文字学”已经不包括独立的“音”“义”因素,可在个体汉字的教学和解说上却仍然要分出“形、音、义”三个要素,这就势必造成个体汉字的分析和学术系统的不对应。 再次,就个体汉字而言,即使把它跟对应的语言单位捆绑为一体,也未必都能分析出“形、音、义”三个要素来,因为个体汉字跟语言单位的对应关系有三种:形
音义(结合体);形
音;形
义。这三种关系都是两两对立,根本不存在能够独立鼎足或并列的“三要素”。如果把跟“字”对应的“词”(音义结合体)强行分出“音”“义”还勉强能凑合“三要素”的话,那“形
音”“形
义”对应时就无论如何也分析不出“三要素”来。事实上“音”和“义”对于汉字来说并不是必不可少的,汉字有时可以只表音或者只表义。借用现成汉字音译外来词语是常见现象,也有造出来专表音不表义的汉字,如翻译佛经时在音近汉字上增加构件“口”造出专用新字“
”等,或用两个汉字拼合成一个切音字,如“
”等(16)。这些汉字都是为记音专造,“义”不是它们所具有的元素。而像网络用字中的“囧”“円”“槑”“兲”等虽然能表达一定意义,但使用之初并不记录语言中特定的音,实际上不具备“音”的元素。所谓“要素”应该是某个事物必须具有的实质或本质的组成部分,“音”“义”既然可缺,就不是所有汉字必备的“要素”。所以梁东汉先生说:“过去一般文字学家都把形、音、义看作‘文字的三要素’,认为任何一个字都必须具备这三个要素,否则它就不是文字。这种‘三要素论’是不科学的,它在某种条件下可以成立,但是当一个字只是代表词的一个音节时,这种说法就站不住脚了。”(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