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计学会和北京工商大学于2016年3月25日在北京联合举办了“完善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专题研讨会。与会专家就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审计的定位、作用与任务,国有企业改革中国家审计的组织与运行,国家审计制度的完善等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讨论。现将与会专家发言摘要刊登出来,供参考。 刘玉廷(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国有企业改革需要国家审计的参与 国家审计对财政的审计要从简单的财政资金线上升到财权和事权,与财税体制改革、国家治理相联系。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是由国家出资,利用国有资本运作的企业。国家审计,顾名思义是代表国家进行审计,只要是国家的企业,审计机关就要审计它。 国有企业分三类:一是国家战略性企业,它的目标是履行国家战略功能,如国防军工、高科技企业,它们是改革中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二是公益类企业,如供水、电、气、暖企业,公交公司等,它具有公益特征。三是竞争类的企业,比如钢铁、水泥企业。国家审计要把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执行作为一个重要的内容。 对于国有企业审计,不能仅看报表,而要关注于国有企业改革以及重大政策执行,这些问题决定了企业的活力和进一步发展。国家审计要关注不同分类企业的功能及其运行问题。对于国有投资(运营)公司,审计机关应重点关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的绩效问题,并介入到这两类公司的重组、混改之中。国家审计应该深度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设计和推进,将“强化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审计监督”作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1拖N”文件中的一个,对审计机关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审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的推进和国有企业功能的履行,应成为国家审计的重点。 吴文学(北京市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国家审计要揭示国有企业改革中的深层次问题 1.认清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第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国有企业要成为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第二,国有企业还要成为具有特殊目的的市场经济主体,一定体现出政府与社会的目标与战略,这也是国有企业存在的价值。 2.国家审计需要创新思路 以我个人的了解,从目前国家审计实践来看,很有可能无法揭示国有企业的深层次问题,可能仅能揭示企业经营中的某些表面性、低层次的问题,如低层次的弄虚作假,挪用侵占问题。而大量深层次的问题,特别是合法程序下掩盖的国有资产流失风险,揭示起来非常困难。因此,在对国有企业开展国家审计时,要创新思路。即健全审计监管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审计在国有企业审计监督中的作用,以节省宝贵的国家审计资源。在对某企业开展国家审计的同时,可以将相关社会审计机构对该企业的社会审计工作质量的核查,作为审计重点之一,即由国家审计对社会审计的审计质量进行严格核查或再监督,审计机关对于发现未能履职尽责的社会审计组织给予严厉惩处,以此促进社会审计监督环境的健全。 3.从国有企业战略定位出发,以国家审计促进国有企业改革 国家审计要从国有企业定位出发,加强国有企业绩效审计。国家审计的重点应放到企业绩效以及企业完成政府与社会目标的审计上,这样可以促进国资监管职能完善,明晰国有企业战略定位,以国家审计促进国企改革,使国有企业真正承担起相应的社会和国家的责任,也就是围绕国有企业的战略定位加强审计。 4.吸收巡视经验、扩大审计线索获取途径 巡视基本经验之一就是各种监督资源共享。审计工作中如果融合共享多种监督资源,畅通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渠道,开拓思路,在吸收他人成果的基础上,会取得很多审计线索。 周树大(审计署企业审计司副司长):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制度的完善 1.当前企业审计面临的形势 第一,当前,我国发展已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重叠加阶段,发展面临不少矛盾和困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做出重大部署,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论断、新举措。 第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要深入做好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工作;要稳妥、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要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要积极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要加快推进“四项改革”试点;要稳妥推进薪酬制度改革;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等。 第三,国有企业改革顶层设计“1+N”方案2015年起陆续出台,2016年已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将明确国有企业的功能和定位,细化国有企业的运营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监管体制,等等,都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涉及利益的重新分配、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可谓牵一发而动全身。 第四,2015年底,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等相关配套文件,提出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完善审计制度,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的总目标。明确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