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代有一代之文學”①的説法有其合理性的話,那麼,每個時代也應有其特定的美學境界或審美境界,即該時代的人們以獨創的感興符號表意系統去傳達人生意義體驗並依託其本土傳統習慣的精神追求。如此一來,當代中國人應有自身的美學境界也就同樣帶有合理性了。當然,也許會有人反對做這樣被視爲大而化之的總體概括,認爲這種統一的而非多樣的概括是無意義的,甚至還會找出多種理由,諸如美學境界的多樣化以及見仁見智式言説現象理應得到尊重,“多元主義”或“非理性主義”之警示言猶在耳②,等等;但是,衹要人們內心仍然存在着從多樣而紛紜現象中梳理出簡明而清晰的意義認同模型的精神衝動,衹要這種衝動需不斷從本土文化傳統所主導的符號行爲慣例中吸取養分的話,那麼,適當意義上的概括性描述、慣例性歸納仍然是需要的。關於當代中國人眼中的人生境界或美學境界,實際上已出現過諸多不同的見解或相近的表述。其中,近二十多年來頗有影響力的就有錢穆(1895-1990,字賓四)、張岱年(1909-2004)、季羨林(1911-2009)、湯一介(1927-2014)等人闡釋的“天人合一”説③,張世英等人標舉的“萬物一體”説④,費孝通(1910-2005)的“美美與共”説(即“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與共,天下大同”)⑤等,而尤以“天人合一”説影響最大,加入討論的專家爲數衆多。故這裏以對它作簡要評述爲導引,由此提出“三才分合”與“美美異和”之説。 一 從“天人合一”到“三才分合” “天人合一”説,原本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重要觀念;但到了20世紀90年代,它又在當代中國學術界及相關社會公共領域中有過特殊的影響力。1990年9月26日,《聯合報》發表了錢穆的遺作《中國文化對人類未來可有的貢獻》。在文章中,他不僅“澈悟”到中國的“天人合一”論是“整個中國傳統文化思想之歸宿處”,而且認爲“天人合一”説可以救治以“西方文化”爲“宗主”的“人類文化之衰落期”徵候: 近百年來,世界人類文化所宗,可說全在歐洲。最近五十年,歐洲文化近於衰落,此下不能再爲世界人類文化嚮往之宗主。所以可說,最近乃是人類文化之衰落期。……以過去世界文化之興衰大略言之,西方文化一衰則不易再興,而中國文化則屢僕屢起,故能綿延數千年不斷。這可說,因於中國傳統文化精神,自古以來即能注意到不違背天,不違背自然,且又能與天命自然融合一體。我以爲此下世界文化之歸結,恐必將以中國傳統文化爲宗主。⑥ 這一“此下世界文化之歸結,恐必將以中國傳統文化爲宗主”的見解,受到了其時在中國學術界、文化界地位崇高的季羨林的高度重視,他隨即撰文大力回應和倡導錢穆臨終前闡述的“天人合一”觀: 我認爲,這一件事情有極大重要的含義。一個像錢賓四先生這樣的國學大師,在漫長的生命中,對這個問題最後達到的認識,實在是值得我們非常重視的。……他講到中國文化與西方文化,認爲“歐洲文化近於衰落”,將來世界文化“必將以中國傳統文化爲宗主。”這一點也同我的想法差不多。⑦ 於是,憑藉錢穆和季羨林的雙重影響力,“天人合一”論在中國大陸激發起熱烈的響應或爭議的浪潮。⑧ 前賢之所以在20世紀末、21世紀初推崇本土傳統中的“天人合一”觀,是有其現實合理性的,但比較起來看,它的一種更加具體而細化的本土傳統表述方式——“三才”(天、地、人)觀念,或許更能體現當代中國人所秉持的“生態”、“生物圈”意識中有關人與自然關係的獨特體認,以及巨大的環境保護壓力下新的言行選擇。伸張“三才”理念,或許更有助於從中國視角對世界“生態”、“生物圈”建設做出應有的既具獨特性又具普世性的貢獻。同時,更爲重要的是,與“天人合一”之説建立在有關“天”與“人”之間終將實現相互同一性的境界的假定性知識型上不同,今天條件下再來談天、地、人“三才”之説,就不應當再走“合一”的過分天真的老路,而應當根據當代科技以及人類理智進展的程度,探討一種天、地、人三者之間既分又合的境界;也就是天、地、人之間在遭遇了分化的痛楚後,執着地探求分化中的有限度融合的可能性。這是一種新的當代中國人生境界或美學境界。 從人的特性或本性來看,人生而異,異而行,行則有所待、有所爲。所謂“人生而異”,是説人一生下來就與他人有不同,無論是兄弟姐妹之間,還是自身相貌、高矮、胖瘦、內向/外向、壽命等,都受制於遺傳等先天因素,儘管後天社會環境因素的影響力或許更爲重要。可以説,不僅人的出生受制於他者的中介(例如,其出生來自父親與母親的結合),而且其出生後的衣食住行等無一不來自於家庭及社會的供給。所謂人之“異而行”,是説相互之間存在差異的個人總會去做事或行事,通過行事而盡力彌補、克服或化解相互之間的差異,求得基本的生存條件和社會尊重或尊嚴。然而,人之行,總是有所待的,即人的行事並不是無條件的,而是要等待、倚重、憑依來自自身之外的社會生存條件。這樣,人的每一行事都不得不倚重於來自他者提供的中介條件。但人之所以爲人,在於他不滿足於僅僅有所待即被他者中介,而是要力求有所爲,即通過行事而同時也對他者產生一种中介作用——成爲他者的中介。人在接受他人關懷的同時,也總希望有機會關懷他人,爲他人付出——不滿足於“取”,且同樣願意“與”。這樣,人在行事中被他者中介即“取”,同時也通過自己的行事而反過來對周圍他者構成中介作用即“與”。所以,人的行事既被他者中介同時也中介他者——既“取”也“與”。人與人、人與周圍世界就這樣形成一種互爲中介的關係。人生在世,實質上就是被中介和中介,也就是“取”和“與”。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