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教育综合改革是我国破解“穷国大教育”“大国大教育”和“全面深化改革”难题的战略选择。区域教育的中国经验是指新中国在区域教育实践中不断形成和创新的理念、制度、模式与文化。限于篇幅,本文就基础教育剖析区域教育的中国经验,以期对整体教育综合改革起借鉴作用。 一、理念创新:从“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到“促进教育公平发展和质量提升” 新中国的区域教育理念主要经历了“非均衡”“均衡”“均衡与质量并行”三个发展阶段。新中国成立后,根据区域发展实际,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确立了“非均衡”发展理念;随着区域教育差距的日益突显,开始强化促进公平的均衡发展理念;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教育面临“底部攻坚”与内涵发展等诸多难题,确立了需要长期坚守的公平与质量并行的区域教育理念。 (一)“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非均衡理念 “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是指国家根据不同区域的经济与教育发展基础,倡导和支持基础条件好的地区快速、优先发展。这种打破“一刀切,齐步走”的区域教育理念,称为非均衡发展理念。这一理念主要施行于新中国成立后到实现“两基”任务前这段时期。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确立了“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1]文化教育方针,民族的、大众的教育是一种普及性教育。1951年,教育部召开第一次全国初等教育会议,勾画了“十年之内争取全国学龄儿童基本上全部入学”[2]的蓝图。1980年后,国家逐步确定了在20世纪80年代基本普及小学教育,2000年前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2010年城市和经济发达地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的任务。从解放前的精英教育到新中国的人民大众教育,民众的教育需求大幅增加,国家无法在短时间内统一提供满足全民需求的学位,只能以各行政区划为依托,因地制宜扩大教育供给。1956年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提出“需要与可能相结合”[3]的工作方针。“需要”即全民学位需求与社会对人才供给的要求;“可能”主要指不同区域的教育发展基础与潜力;“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即立足区域发展实际,发掘区域教育潜力,最大程度缓解全民需求与学位供给的矛盾。 “需要与可能相结合”的教育工作方针,催生了区域教育的非均衡发展理念。由于历史、地理、经济等诸多原因,不同区域的教育“需要”与“可能”不尽相同,这就要求各地区确定好自己的发展速度,走好自己的发展路子。198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要求各地区根据经济、文化基础等条件的不同,分区规划,不搞“一刀切”。[4]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针对区域经济与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提出了“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教育原则,在国家层面正式明确了非均衡的区域教育发展理念。 “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是在“非均衡”发展中培育区域教育的核心增长极,以此带动教育的整体发展。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我国的区域教育主要在两个层面上形成了较为明显的核心增长极:一是区际间的核心增长极,基础条件好的区域先行先试、优先发展,成了教育发展的优势区域;二是某一区域内的核心增长极,即在每个区域内建成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重点学校。非均衡发展理念打破了教育发展中的“大锅饭”与“平均主义”,有利于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解决特定时期内区域教育面临的主要矛盾,为重点城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培育更多更好的建设人才,促进国家经济与教育的快速复苏。 (二)“促进教育公平”的均衡发展理念 均衡发展,是指缩小区域教育差距,促进不同区域学生在入学机会、入学条件、学习过程与学习结果等方面的相对公平。这一理念在20世纪90年代初逐步确立,在本世纪日益强化和突显。“鼓励一部分地区先发展起来”的非均衡理念,极大地调动了地方行政发展本地教育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基础条件好、发展速度快、发展态势好的区域,在解决学位供需矛盾的同时,教育软硬件也得到了较好发展;而基础条件差、发展速度慢的区域,发展水平不断滞后,区域教育落差明显。 面对区域教育日益增大的落差,“同在一片蓝天下”的民众要求享受“国民待遇”的教育呼声越来越高。教育公平的呼声与区域教育落差,形成了平等入学的供给矛盾。为了缓解这一矛盾,国家开始确立“促进教育公平”的均衡发展理念。1993年通过的《中国全民教育行动纲领》重申了受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这一观点,开始关注教育公平问题。1994年国家教委开始研制扶持老、少、山、边等贫穷地区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政策与措施。1995年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闭幕式上强调:“要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认识和处理地区差距问题。一是要看到各个地区发展不平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现象,二是要高度重视和采取措施正确解决地区间差距问题,三是解决地区差距问题需要一个过程。应当把缩小地区差距作为一条长期坚持的重要方针。”[5]从国家层面正式确立了均衡发展的区域教育理念。2001年《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针对区域教育发展不平衡的现实,要求各省、自治区帮助教育落后区域提升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2005年教育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各地区充分认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强化和突显了均衡发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