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审美活动中的意象创构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志荣,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从事美学、文艺学研究。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美是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及其背景经由主体悦目、悦耳和赏心,或震撼心灵创构而成的意象。在审美活动中,意象创构的过程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呈现为超越一切既有物质、具有创造能力的感性形态,包括对不在眼前或耳旁情景的回味。审美活动作为创构意象的过程,是主体通过体悟外物呈现为空灵之象、获得精神愉悦的过程,也是主体通过直观体悟诱发情感和想象,满足创造欲,力求自我实现的过程,其中体现了体悟、判断和创造的统一。意象与意境的关系,是一种形与神的关系。意象一本万殊,在物我交融、情景合一中以象显神,以神体道,体现了象、神、道的有机统一,具有瞬间性、诠释性、超越性和生命意识等特征。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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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意象及其创构范围的认知,目前有三种倾向。一种是把意象局限在文学艺术中,认为只有文学和艺术作品中才有意象。第二种则认为意象并不局限于美学,而是中国文化的基因,其中体现了中国文化尚象的诗性思维方式。这两种倾向都是偏颇的。第三种是学界普遍认同的审美意象作为中国美学重要范畴的观点。但我提出美即意象,则受到不少学者的质疑。为此,我特撰本文对审美活动中的意象创构进行阐释。

       在审美活动中,美是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及其背景经由主体悦目、悦耳和赏心,或震撼心灵所创构的意象。这是一个动态生成的过程,最终呈现为一种超越一切既有物质、具有创造能力的感性形态。我们以主体在审美活动中能动创构的意象来命名作为名词的美,一是强调它的效果,由悦耳、悦目而赏心,或震撼心灵。二是强调它的过程,美即意象是由主体能动创构的,又是相对固定和稳定的。

       审美意象具有感性形态,但不是一个对象的实体。在审美活动中,物象不是作为物质对象而存在的。主体所面对的感性物象、事象或艺术品,是指其感性形态,而非物质实体本身,尽管实体的质地也常常影响到感性形态的效果,具有潜在的审美价值。对象的器、形、象之间是有区别的。器是实体,形是感性的,但依然是现实的,只有象才具有超越现实的基础。在审美活动中,外物及其形对主体呈现为象。在此基础上所创构的意象则是空灵剔透的,是审美活动的成果。在审美活动中,意象的创构以物态感性特质的象为基础,主体对对象的形的体验,乃在于感受其象。相比之下,形更实,象则强调空灵,相对无形而可感。美是在象中传神,但依然不脱离器和形。听觉也是如此,音乐的音不以声而存在,而是动静相成,织成无迹可感的乐象。在审美活动中,物象和事象作为中介,吸引感知,从而激发物我妙会。

       审美意象的创构在逻辑上依托于审美关系,在实践上由审美活动达成,而在评价尺度上则有赖于包含审美趣味的审美理想。审美意象不只是对象,而是在审美活动中物我交融、动态生成的美。美是变与不变的辩证统一,没有一个固定不变的预成的美。在审美关系中,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及其背景的审美价值潜能,与主体的感悟力、判断力和创造力之间,是相互依存、缺一不可的。主体在具体环境中造就了自我,也造就了物我的审美关系。审美意象正是依托于这种主客关系而动态生成,主体在其中起着主导作用。在审美实践中,审美关系具体通过审美活动得以表现。审美活动创造了美,审美意象在审美活动中创构而成。作为独特本体的创构过程,审美意象贴切地表达出意象是在每一次审美活动中动态生成的。这既是对已有审美理想的显现,又包含着主体积极能动的参与,体现了个体生命意识的即兴创造。艺术品是艺术家审美活动的成果,其中的意象是审美活动的物化形态,同时又是欣赏者审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吸引着主体体悟意象,抒发情怀,体现了主体的再创造。

       值得注意的是,意象的创构还包括对不在眼前或耳旁的情景的回味。审美活动中的意象创构,不仅体现在当下的时空中对审美活动场景的物象、事象和艺术品的体验,而且还体现在审美主体对于不在当下,没有面对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及其背景的时候,对于时过境迁、曾经经历过的审美情景愉悦的主体回味中。当人们独自回忆往事的时候,脑海里常常都呈现出值得珍视的场景,其中有情有景,情景交融,在脑中呈现出意象,引发共鸣。这些审美的场景被珍藏在记忆里,由触媒激发、诱导而回味,使主体深受感动,在回味中由景生情。人们感慨往事,会情不自禁地回味其中的情景。审美活动中的回味乃是审美活动主体离开了现实的时空,以审美经验为基础,对已有生命体验的二度体验。回味是审美活动的特殊形态,其中既包括外在的物象、事象和艺术品不在场、在脑海里纯粹地回忆的情形,也包括介乎其间的,由当下场景为触媒,对不在场的特定情景触景生情的往事加以追忆和回味的情形,两者虚实统一,创构出新的意象。正如元代郝经所谓“内游”(孙家富 乔惟德 42),虽然主要指的是想象力的作用,但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调动以往的审美经验,也是一种回味。这些回味依然是一种审美活动,依然有审美意象在心灵中创构。值得回味的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及其背景,以及对主体的感发是让人印象深刻的,是令人久久难忘的,是意味无穷的。而回味自身是有选择性的,它常常淡化了负面的成分,强化了引人入胜或令人震撼的美好场景。因此,回味依然是主体在心中所作的意象创构活动。

       我把意象作为美加以界定,用意象及其创构过程来指称美及其生成。这是因为主体审美活动所创构的意象是指其感性形态,对于在某种程度上作为“感性学”的美学学科来说,它较意境更适合作为美的本体的命名。意象就是美本身,美的承载物。意境的内涵大于意象,而意境的外延则小于意象。意境不是意的境界,而是指意象的境界,是指意象本体中的层次,指其内在的层次和特质。比起意境,意象具有更大的普遍性,意象是对美的恰当表述。意象更侧重于有形的形态,符合本体的特性。意境则追求精深微妙,但不适合作为美的称谓。在一定意义上,我们可以说,意象与意境的关系,是一种形与神的关系。

       审美活动作为审美意象的创构活动,是主体以心映照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对物象、事象和艺术品心生爱意,或受到震撼,体现了体验、判断和创造的统一。它常常是在瞬间完成的直觉活动。审美活动和意象创构本身是一种自由的体验,是对感性物态的直觉体验和颖悟,由激发想象而实现情景交融。在审美活动中,既以已有的审美理想作为价值尺度进行评判,又运用了价值尺度进行意象创构。审美价值是在具体的审美活动中生成的。审美活动在会心中体悟愉悦或震撼,在会心中激发创造,从中实现了心灵的自由。审美意象的创构过程不同于简单的认知反映,是人类精神价值的一种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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