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推,即类比推理,也简称类比,是根据两个或两类对象有部分属性相同或类似,从而推断它们的其他属性也相同或类似的一种或然性推理形式。它的基本逻辑模式是:A事物具有属性a,b,c,d,B事物具有属性a,b,c,所以,B事物也可能具有属性d。 在审计查找案件线索过程中,使用类推思维可以有效开拓审计人员的视野、激发审计灵感。从对事物的认识来说,审计查找案件线索的过程,是审计人员对有关疑点问题不断深入挖掘的过程,是采取现场查核、外部调查等方法获取新知识,不断深入认识与把握未知情况的思维过程。 类推思维在审计查找案件线索中的应用 (一)以涉案手法为基点的类推思维 以涉案手法为基点,是最常用的类推方式。审计实践中,常常会出现一些具体情节比较相似的案件,审计人员依据以往经验,结合所掌握的专业知识,灵活运用类推思维,对类似的案情能够快速反应,准确做出判断,从而挖掘出比较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比如,某审计组在对A市社会保障房项目进行审计时发现,B区上报的有关保障房数据平均下来每套住户不足2人,而该市其他区的同类数据平均每套住户则在3人或以上。同一个市,为什么偏偏B区保障房项目每套住户的人数这么少呢?带着这样的疑问,审计组重点调看了B区的相关资料,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况,B区实际用于保障房项目的资金及建成套数大大少于上报数字,那么,中央和省财政向该区下拨的保障房建设专项资金其余部分都用到哪儿了呢?该区有关负责人解释,其余资金已全部用于某重点工程项目的前期拆迁补偿,称正是由于资金到位及时,才在很短的时间内顺利完成了项目拆迁,得到了上级通报表扬,并按审计组要求提供了该重点项目拆迁资金拨付发放的相关详细资料。这些资料是否真实,在项目建设普遍遭遇“拆迁难”的大背景下该工程为何会推进如此顺利?会不会也同样存在数据造假的情形呢?审计组经审查,确认有关挪用资金的确是用到了项目拆迁补偿上,但发现拆迁补偿资金的发放领用存在严重异常,受补偿人据以领取拆迁补偿的土地和房产普遍超出前期入户调查测量确认的名下登记额数倍,个别村干部家族据此领取的拆迁补偿高达数千万元,这在该不发达地区是很罕见的。审计组紧抓这个突破口不放,深入查找有关事实证据,终于挖出以该区区长为首的重点项目建设指挥部领导层借土地拆迁补偿之机,与当地村干部内外勾结,骗取巨额拆迁补偿款的重大窝案。 (二)以涉案人员为基点的类推思维 人的行为具有连续性,工作岗位、职位或会变化,但同一涉案嫌疑人实施犯罪的行为可能是前后一致的,在上一个或上几个工作单位、岗位所养成的违法违规犯罪习性完全有可能延续到新的工作单位、岗位上来。这就提示我们,在查找案件线索时应该注重涉案嫌疑人这一基点,将视野贯穿到其职业生涯的不同阶段,以求最大限度地丰富线索内容。例如,某审计组在对一大型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时,发现该企业集团的一位财务经理存在受贿、挪用公款等一系列严重违法犯罪嫌疑。鉴于其个人银行账户中除已掌握的线索外另有十余笔数额较大的可疑资金,考虑到该财务经理刚从另一家大型企业集团调过来两年多,而他在该企业集团负责的具体业务范围类似且任职时间更长,于是顺势延伸到了其以前工作过的单位,果然发现了涉案金额更大、种类更多的犯罪线索,揭开了一桩时间跨度长达十余年、涉案人数多达30余人的大窝案。 (三)以涉案环境为基点的类推思维 审计实践告诉我们,大多数经济犯罪案件都有其对应的滋生土壤,比如审批权限过大又缺乏制约、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历史遗留问题被人为利用放大等,而在相同或类似的土壤环境下,可能会结出相同或类似的“恶果”。在这种情况下,审计人员应当在熟悉有关客观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重点“扫描”。例如,某审计组在对农业系统一事业单位进行审计时发现,该事业单位虽然是省财政拨款的一级预算单位,但由于历史原因与所属企业未脱钩,在领取财政拨款的同时还加挂企业牌子对外经营,企业经营收入另外记账核算且从未上报,从而形成“账外账”。由此,审计人员联想到,农业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很多,也不排除别的事业单位存在类似与企业未脱钩或脱钩不彻底,从而设立“账外账”的问题。经细查,果然发现同系统的两个事业单位也存在类似问题,并据此移送了一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四)以情景模拟为基点的类推思维 审计实践中,为确定对查明案情有关的某一具体事实或现象是否存在,或者在某种情况下能否发生或怎样发生,审计人员往往有必要参照案件原有情况将某事实或现象重新演示或模拟推理,这其实就是以情景模拟为基点的类推思维的具体应用。它是审计人员判断案情,查对举报人或见证人、被审计人员陈述辩解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是否真实可靠的一种有效方法。如审计署某特派办在对湖北某地“水下抛石固基工程”的审计过程中,根据工程负责人提供的石料来源地,审计人员来到现场,面对被开采了一个小坑的山头,随行专家测算,就是把这座小山全开采了,也凑不够工程耗用的所有石料,取得了证明工程虚假的基本审计证据。 运用类推思维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第一,在运用类推思维时,必须从案件关键线索的本质属性入手,如果只看到表面上相似,而不是从本质属性上来推测,则结论的可靠性就甚小,甚至会犯机械类推的错误。如果相似的本质属性中存在特定特征,那么类推思维的应用就尤为有效,结论的可靠性就很大,甚至能够就此得出肯定性的结论。例如,如果审计组发现某单位主要负责人在A工程招投标中存在受贿情节,且发现一年前该单位在B工程招投标中存在违规确定中标人的情形,那么根据类推思维,审计组就可以很自然地将疑点指向该负责人在此次招投标中是否也存在类似受贿情节。但是,仅仅凭借该单位曾发生过B工程违规招投标事件,是无法合理推断出该负责人存在类似受贿行为的。如果在查阅该负责人银行账户流水中,发现来源于B工程中标公司的大额汇款,则很大概率能确认属于受贿的“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