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一种世界性的现象,是关乎民主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公正的重大问题,并已成为困扰各国政府治理的顽症(World Bank,1999;聂辉华等,2014)。从经济学的视角来看,腐败会导致资源低效配置,阻碍经济增长(Mauro,1995;Mo,2001;Mendez和Sepulveda,2006),拉大收入差距(Gupta等,1998),制约外商直接投资(Egger和Winner,2005),甚至影响经济和政治制度的稳定性(Anderson和Tverdova,2003)。因此,各国政府都在竭尽全力地进行反腐败斗争。我国国家审计自建立以来就承担着规范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廉洁和效能的作用(Liu和Lin,2012)。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国家审计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明确了审计监督的定位。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重点强调了要更好地发挥国家审计在促进依法治国和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反腐败,如果国家审计不能在其中发挥应有的作用,国家审计的全覆盖就没有现实意义,国家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将成为空中楼阁。 本文以2002~2011年我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样本数据,重点考察国家审计投入、国家审计问责以及制度环境对腐败治理的作用机理。研究发现:国家审计人员的数量增加1%,则下一年各省贪污贿赂立案数下降19.59%;被审计单位数增加1%,则下一年各省贪污贿赂立案数下降4.22%。国家审计发现的违规金额纠正率提高1%,则下一年各省贪污贿赂立案数下降2.44%;审计报告信息被批示采用率提高1%,则下一年各省贪污贿赂立案数下降1.66%。以上结论充分说明国家审计投入的加大和国家审计问责的增强均有助于发挥其腐败治理的功能,其中加大国家审计投入的反腐败效果最好且持续影响时间最长。此外,法律制度环境越完善的地方,国家审计投入和审计问责的腐败治理效果越好。 本文的结论对于学术研究及监管机构具有如下贡献:第一,现有文献更多是从理论角度或审计绩效实证的角度分析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的关系,本文结合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的差异,从审计投入和审计问责两个角度实证检验了国家审计的多期腐败治理效应,本文的结论丰富了国家审计反腐败功能的研究。第二,本文发现国家审计投入的加大和国家审计问责的增强均有助于发挥反腐败作用,尤其加大国家审计投入后的反腐败效果最好,且持续影响时间最长。本文的结论丰富了腐败治理影响因素的文献,也为监管部门通过加强国家审计投入和问责以提高腐败治理效果提供了可供参考的路径。 二、文献综述、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一)文献综述 腐败一般是指政治腐败或官员腐败,即政府官员“为了私人利益滥用公共权力”(Svensson,2005)。关于腐败的经济学研究主要有两类:一是研究腐败发生的影响因素,包括政府管制和规模、法律制度、财政分权、经济发展和开放程度、选举制度、官员工资和教育水平等(Fisman和Gatti,2002;Del和Papagni,2007;周黎安和陶婧,2009;万广华和吴一平,2012)。二是研究腐败产生的经济后果,包括对经济增长(有效腐败论、有害腐败论和无关论)、企业生产效率、外商直接投资、公共支出效率、税收结构和资源配置等的影响(Mo,2001;Aidt,2009;Dong和Torgler,2010;刘勇政和冯海波,2011;聂辉华等,2014)。 有关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的相关研究按研究方法的不同分为两类:一是采用规范的方法研究国家审计推动腐败治理的职能、路径和实现方式等(彭华彰等,2013;阚京华和周友梅,2015),如世界银行强调国家审计应从强制变更、独立性、人力和财力、知识分享等方面提高腐败治理能力(Dye和Stapenhurst,1998)。二是采用实证方法分析国家审计腐败治理的影响因素和效果,如Olken(2007)采用实地研究的方法考察了国家审计对公路修建项目中的超额支出行为的影响;Blume和Voigt(2011)利用跨国样本检验了国家审计的独立性、审计权限与腐败感知水平的关系;韦德洪等(2010)考察了国家审计效能对财政资金安全的影响;Liu和Lin(2012)实证检验了国家审计对腐败的威慑和防御作用。吕君杰(2015)发现国家审计的揭示机制和威慑机制对于预防、打击和惩治腐败有效果。刘泽照和梁斌(2015)发现,相比较于审计揭发问题绩效,审计整改绩效在抑制地区腐败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从现有研究来看,有关腐败或国家审计的文献非常丰富,但现有文献较少基于我国各地区制度环境的差异,从实证角度深入研究国家审计对反腐败的长期效应。因此,本文拟在考量腐败治理其他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从国家审计投入、国家审计问责的视角研究国家审计对腐败的治理的多期效应,并同时考察制度环境的差异性对国家审计与腐败治理关系的交互影响。 (二)理论分析与假设提出 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是影响审计质量的两大因素(DeAngelo,1980)。同样的道理,国家审计腐败治理效应也会受到国家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独立性的影响。由于我国审计机关本身就是政府行政机构的组成部分。因此,现有研究主要从审计人员数量、可用经费、时间及其教育背景和经验等审计投入角度分析专业胜任能力不同导致的国家审计质量差异(马曙光,2007;Saito和Mcintosh,2010)。在实施反腐败审计过程中,国家审计投入的资源可以大致分为人力资源、财务资源等。其中人力资源主要包括投入国家审计的人员数量、质量和工作时间等,一般而言,审计项目中的国家审计人员越多,审计越有经验,工作时间越充分,反腐败审计效果越好;财务资源主要指投入的审计经费等,包括项目组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及项目调查费等,在项目经费充足的情况下,国家审计人员的积极性越高,且被审计单位项目调查的范围越大,越有助于提升反腐败审计效果。《审计署绩效报告(2014)》指出,审计署2014年共审计1361个单位,促进财政增收节支和挽回损失等可用货币计量的审计成果总计3090.17亿元,审计人员人均实现审计成果9274万元,审计经费的投入产出比为1:256,也就是说审计每花费1元财政资金,可为国家带来增收节支等经济效益256元。以上数据虽然只包含审计署的绩效审计成果,但我们可以预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审计投入越多,在反腐败审计方面的成果也理应越显著。基于上述分析,本文提出假说H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