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指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方式,设立具有投融资功能的公益性项目,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政府以财政资金向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注资,之后将资金融入市政建设之中,以促进地方发展。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有效缓解了政府资金不足的问题,有助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基础设施服务。但是,由于地方官员倾向于通过举债开展市政基础建设,自2010年至今,政府举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平台“井喷式”的增长,造成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债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同时,由于政府只关注投融资规模,导致投资效率低下,使得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在发展中存在较大风险隐患。政府作为社会公信力的依靠,一旦爆发债务危机,将会对国家经济运行造成较大影响。 审计作为国家经济运行的“免疫系统”,对国家经济有着积极的保障作用,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在实际运营中可能暴露出的一系列债务风险,必须依靠审计工作来提前识别、有效预防,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审计时,审计能够发挥其监督职能,降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舞弊行为,从而提高平台公司的会计信息披露质量。审计监督下的公开透明信息有助于更好实现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的建设。随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不规范等问题开始暴露,国家也逐渐重视到该领域内的风险隐患,审计工作能够为国家了解以及规范地方投融资平台行为提供更真实可靠的信息来源,有助于国家引导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规范健康发展。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审计现状 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在发展中逐步实现了市场化运作,当平台公司选择进行外部融资时,其债权人便需要通过外部审计以了解平台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由于地方政府在形式或实质上不能完全独立于平台公司,因而审计机关在政府审计工作中也需要加强对融资平台的监督。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审计主要包括社会审计与政府审计两类。 (一)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社会审计现状 目前,会计事务所在对投融资平台进行审计时兼顾了传统审计方法与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在透视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同时关注平台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与运营风险,很大程度上补充了政府审计的不足。但是,在实务工作中,由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运营的特殊性,其经营项目凸显了一定政府职能,使得当审计与地方政府有着密切关联的问题时,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着较大的限制,无法全面了解平台公司的真实情况,主要以财务报表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因而不够准确。会计师事务所仅仅基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活动,无法对投融资平台的持续经营能力等重大经营假设作出明确判断,若发表不恰当的审计,不仅无法满足债权人、社会机构的信息需求,同时也加大了会计事务所本身的审计风险。 (二)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政府审计现状 我国目前对于投融资平台没有形成统一的监管体制,政府性审计主要依靠审计署与地方审计机关,其审计工作对于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来说意义重大。相对于银行和会计事务所对平台公司的审计工作而言,政府审计机关拥有良好的审计资源,包括专业人才与专业技术优势,同时,政府审计工作能够实际深入,了解平台经营的真实情况,避免审计工作流于表面导致忽视某些经营风险,披露真实的财务信息。我国曾在2010年与2013年两次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审计工作,提供了全面、权威的审计信息,政府审计机构基于实际审计工作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对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审计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指导,有助于地方投融资平台的良好发展。 三、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审计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公共财政体制的推进,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规范化、透明化的高要求使得审计工作也越来越重要。2008年金融危机的爆发,加快了我国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发展,因而要求审计工作同步推进,加强审计监督职能,以确保国家财政资金的安全。近年来,金融危机影响日渐淡化,经济逐步复苏,市政建设中国家大量财政资源的投入也渐渐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这要求在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的运营中,审计工作需要更进一步严格要求。2011年,审计署曾颁发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要求提升政府投资审计质量和成效,充分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推动投资审计工作更加健康发展,促进完善投融资体制。现阶段,我国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缺乏完善审计流程 在对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进行审计时,暂未形成一套完整的审计流程。首先,在政府投融资平台的实际审计工作中,许多政府投融资审计范围往往只限于项目造价本身,工程财务基本未纳入投融资审计范围,审计监督覆盖面有限。其次,在审计过程中主要依据手工测算,现代信息技术相对落后,致使数据采集与分析能力受限。再次,虽然政府审计相对社会审计拥有专业人才优势,但是在具体审计项目中,往往审计机关需要兼顾多个项目,外部压力对审计机关的审计工作质量也造成一定影响。 (二)缺乏常规审计机制 我国对地方投融资平台的审计只进行了两次全国范围内的审计,并且这两次地方投融资审计均是以专项调查的形式,审计内容主要针对平台债务问题,未形成全面的常规审计机制,缺少常规的审计机制使得政府机关在进行审计工作时,只关注已经积累至较深程度的风险,对于未显现的潜在风险不能提前识别,因而无法有效预防,重大偿债风险一旦出现便会引发政府债务危机,常规审计机制的缺乏减弱了审计实际工作中的监督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