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就是审计人员针对审计客体的特定事项发表意见,这个特定事项称为审计主题。如果审计人员是对审计客体所给出的信息作出结论,审计的主题就是信息。如果审计人员是对审计客体的行为作出结论,审计的主题就是行为。根据审计主题不同,审计区分为信息审计和行为审计。行为审计就是对行为发表意见,从技术上来说,就是从众多的行为中找出缺陷行为。所以,如何理解行为,是行为审计的基础。从基础理论层面来说,对于行为的理解涉及三个问题:行为的概念、行为的范围、行为的分类。 一、行为审计的行为概念 综观法学中的各种行为理论,其关键分歧在于两个方面,一是是否考虑人的主观意志或目的,二是是否考虑社会影响。这两点,对于行为审计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第一,法学中的行为主体主要是研究自然人,对于自然人来说,可能存在非意志活动,但是,行为审计中的行为主体,既可能是自然人,更可能是一个组织。个人当然可能存在非意志行为,对于一个组织来说,同样存在非意志行为,例如,由于有限理性,未能意识到某些管理行为的落后,但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行为不落后。所以,行为审计中的行为,一般不要求具有意志性。第二,就社会影响来说,如果行为不对组织或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根据成本效益原则,则行为审计一般不予以关注,所以,行为审计主要关注那些造成社会负面影响的行为(主要是对经管责任有危害或负面影响)。总体来说,行为审计对行为的理解,可以借鉴社会行为论。 借鉴社会行为论,本文将行为审计中的行为界定如下:行为是特定的自然人或组织对其经管责任履行具有重要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一般称为特定行为。 这个概念所界定的特定行为具有以下四个特征:第一,行为的主体包括特定的自然人和组织。这里的自然人主要是作为审计客体的领导或其他人员。例如,经济责任审计是以领导作为审计客体,其中包括领导本人的一些行为。这里的组织,是作为审计客体的法人或法人内部单位。例如,预算执行审计,一个部门或一个单位的预算相关行为都成为审计内容,从而整个部门或单位也就成为行为主体。第二,行为主体的行为不一定是有意志的,也就是说,行为主体的无意志行为也应该作为行为审计的内容。法学中的一些典型的非意志行为,在行为审计中并不存在。例如,精神病、梦游等,这些非意志行为在行为审计中都不会存在。但是,如果就此将非意志行为排除在行为审计之外,则将一些需要纠正的缺陷行为也排除了。例如,由于不知道某项法律法规而违反了该法规,由于不知道有先进的管理方法而采用了落后的管理方法。也就是说,缺陷行为并不一定是有意志而为之,许多情形下,缺陷行为是无意志而发生的。第三,行为的重要影响。这里的重要影响是强调对经管责任的影响,既包括对组织内部的利益相关者之影响,也包括对组织外部的利益相关者之影响,如果行为主体的行为对内部和外部利益相关者都没有影响,则这种行为也不应该是行为审计所关注的。同时,行为的影响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具有一定的重要性,如果不具有重要性,则这种行为也不应该成为行为审计关注的内容。当然,重要性的确定是具有职业判断的,并无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办法。第四,这种行为是在经管责任履行中发生的,与经管责任履行无关的行为不是行为审计关注的内容。这时的经管责任,就是委托代理关系下,代理人向委托人承担的显性和隐性责任。所以,这种行为是有特定范围的,称为特定行为。 二、行为审计的行为范围 行为审计应当有一个适合的考察范围,不可能也没必要去考察所有的人类举动形式,因而在进行审计评价之前,要排除掉在审计意义上完全不重要的人类举动形式,通过把一定的作为或不作为确认为行为,而把一些对于经管责任不重要的作为或不作为视为不是行为,这就为行为审计确立了一个合适的考察范围,表现出限定功能。 从行为审计视角出发,本文将行为界定为特定自然人或组织对其经管责任履行具有重要影响的作为或不作为。也就是说,只有与特定自然人或组织经管责任履行有关的作为或不作为,才是行为审计中的特定行为,否则,就不是行为审计意义上的特定行为。 无论是自然人还是组织,都具有很多种行为,是否所有的活动都要纳入行为审计范围呢?回答是否定的。凡是与经管责任之履行没有关联的行为都不应该纳入行为的范围。例如,自然人吃饭、睡觉及其家庭生活或私生活等,组织层面的一些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例如,工会组织钓鱼、徒步),这些与经管责任之履行没有关联的行为加上与经管责任履行有关的特定行为作为一个整体,形成一个一般意义上的行为概念,我们称之为一般行为,这是行为审计中特定行为的上位概念。 行为审计的核心内容是从众多的特定行为中找出缺陷行为,所以,缺陷行为是特定行为的下位概念,它是特定行为的一个子集。这里的“众多的特定行为”,除了缺陷行为这个子集外,还包括正常行为,也就是缺陷行为之外的其他特定行为。这里的缺陷行为是指不能有效地履行经管责任的行为,包括违规行为和瑕疵行为。违规行为是指明确违反了委托人意愿或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而瑕疵行为是指由于有限理性和自利所导致的次优问题和代理问题,也就是没有采用最合宜方案的行为或不作为。不作为是指本来可以促进经管责任履行但是没有实施的行为。总体来说,缺陷行为是存在改进潜力的行为,这些行为如果得到改善,经管责任的履行会更好。这里的正常行为是与缺陷行为相对应的,这些行为的实施对经管责任的履行产生了正面的效果。 行为审计是以经管责任为前提,其核心内容是从众多的特定行为中找出缺陷行为,所以,它的范围不是一般行为,而是特定行为,或者说是与经管责任履行有关的行为,通过采用系统的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将特定行为区分为正常行为和缺陷行为。 正常行为和缺陷行为,从行为的内容、属性来看,可能无差别,只是对经管责任履行产生不同的后果,缺陷行为在改进前对经管责任履行未能有效地发挥作用,改进之后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例如,同样是差旅费用报销,违规报销和合规报销的内容和属性是一样的。从内容来说,都是交通费用、住宿费用、餐费等;从属性来说,都是财务支出。但二者也有区别:一个是合规,未违反相关的法规或制度;一个是违规,违反了相关的制度或法规。通常这两种行为是在一个审计载体中,行为审计的核心内容就是从这个载体中找出违规之处,从而确认违规行为。当然,现实生活很复杂,在一些特定情形下,违规行为可能形成一个单独的载体,“小金库”就是这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