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引进资金或引进项目等为“幌子”,通过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虚假的证件、虚假的产权证明博得银行的抵押信任,从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犯罪行为。 贷款诈骗的表现形式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主要是指那些谎称有国外投资,以此骗取银行的贷款或者担保;或者谎称具有大型投资项目需要贷款,骗取银行信任后取得贷款。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利用假经济合同诈骗贷款。为了骗取银行贷款,伪造一个根本不存在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 2.利用变造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通过对某一经济合同进行涂改、粘贴、修剪等方法来改变合同原有内容,以达到增加贷款额度骗取银行贷款的目的。 3.利用他人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主要是指首先通过骗取或者盗窃等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经济合同,然后再利用该合同诈骗银行贷款。 4.使用无效的经济合同,或者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或者已经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进行诈骗。无效的经济合同,已被撤销、解除、变更的经济合同,履行完毕而无效的经济合同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利用这类合同获取的贷款仍然属于诈骗性质。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骗取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虚假的证明文件,主要是指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和虚假的资信能力证明文件两类。其中,虚假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企业法人执照、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合同及相关可以证明身份关系的任命书等。虚假的资信能力证明文件主要包括:企业各类财务报表以及由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企业作出的具有资信能力证明效力的证明文件等。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一是利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抵押证明诈骗贷款,比如通过伪造或者变造产权证明作财产抵押骗取贷款。二是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权利质押骗取贷款。比如通过伪造、变造可用作权利质押的股票、债券、提单、存款单等骗取贷款。 2.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实践中,往往出现重复利用同一抵押物骗取银行贷款的现象。根据修改后的《刑法》的规定,这种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诈骗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 除了上述几种贷款诈骗的主要行为以外,还有其他一些诈骗贷款的形式:有的借款人采用多头开户、母体裂变的方式进行贷款诈骗;有的隐匿、转移抵押物以减少抵押财产;有的变卖抵押物后再进行担保骗取贷款;还有的干脆通过行贿手段直接诈骗金融机构贷款。 主要审计思路 (一)对借款人背景的审计。 包括企业法人背景、经营履历,公司股东背景,企业管理层变化情况,所处行业地位、生产产品的市场竞争力等方面。其中对陌生企业、发展背景比较模糊,股东来历、股权结构不明晰的家族式企业要特别关注,尤其是短期内成立的公司即申请贷款应重点审计。 (二)对贷款调查、审查、审批流程的审计。 关注贷款审批流程中是否存在调查、审查、审批速度极快的情况,还要关注贷审会的讨论内容,以及复议等情况。看有无过于简单,有不同意见却又顺利通过的现象。对借款人提供的有关购销合同、质押仓单、国债质押、他行存单等等有价票据,应审查其是否真实,看有无过期等问题。此外,还要关注借款人是否有关联企业在本行、他行有不良记录等。比如某公司成立不到一周时间,经营行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在两小时内完成,贷款发放后短期内形成不良。 (三)对抵押担保情况的审计。 担保问题是此项审计的重点,审计人员在审计中应认真审核担保单位是否具有担保实力,有无以虚假财务数据迎合新行信贷评级的行为。若是抵押担保,就要认真分析抵押物的真实价值,是否存在高估行为,实地察看抵押物是否真实存在,确认是否存在虚假问题;同时,可查看抵押物文件的原件是否存在,以防被抽换。 (四)对贷款资金的审计。 从贷款资金的使用可以看出借款人申请贷款的目的和资金去向、是否和申请时的用途相符。因此,审计人员在审计时应对资金去向格外留心,仔细核查,尤其是在发现很多疑点确认存在重大问题后,要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这样才能最终确认是否存在涉嫌贷款诈骗等问题。 (五)对借款人财务资料的审计。 不法企业要骗取银行贷款,惯用手段之一就是编造各种虚假财务数据来蒙骗银行。因此,审计人员要对企业财务数据的异常变动保持高度警惕,对应收及应付款、营业收入、所有者权益等科目进行重点审计。 (六)利用多种手段进行审计。 要充分利用网络资源上网搜取有关信息和证据,现在互联网上信息量巨大而细致,能查到所有企业的信息。如果什么都查不到,就证明这家企业是个皮包公司、空壳公司。对被查企业一旦产生怀疑,就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到工商局查注册资料;二是查资金去向等。总之,要多管齐下,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发现问题,防止不法分子听到风声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