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审计职业技能测试的前置作用。过去,审计职业技能教育往往存在“三重三轻”的情况,即“重教育培训、轻考试通关”、“重单向灌输、轻双向互动”、“重集中整训、轻分散自学”。其中,考试通关环节不够硬化、流于形式是问题关键,未建立严格的考试通关制度,职业技能测试尚未形成足够的威慑力,客观上难以促进审计人员产生足够的自学动力。因此,为了充分发挥职业技能培训的功能作用,还需在培训考试环节加大力度,抓好三项常规性测试。第一,新人人职岗前培训测试。对于招录的审计新人,应开展封闭式审计业务基本知识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部门预算审计指南、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财政预算及部门预算编审流程、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等基础性业务知识,在结业时进行严格的闭卷测试,达标者方能上岗。第二,审计职业技术测试。有一定工作年限和业务经验的审计干部,如果懈怠了职业技能后续教育学习,知识结构难免老化落伍,失去审计战斗力。因此,审计机关应建立一套审计职业技能培训系统,定期对审计人员的职业技能进行测试,对不达标者开展脱岗培训且其不能被推荐为年度优秀公务员,从机制上倒逼审计人员保持业务技能的娴熟。第三,审计人员岗位变动前置测试。对于专业性跨度比较大的岗位,有必要对岗位变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测试,未达标者不得上任。 二是定期编撰审计指南体系。传统的“传帮带”和“个人钻研”固然是提升职业技能的重要途径,但这种技能成长模式周期漫长,具有主观性、不确定性,难以完全适应当前紧迫的人才需求。审计机关应主动激活和挖掘各类审计人员的工作潜能,减少个体的重复劳动,缩短技能培育周期,让他们能够在较短时间内尽快进入角色和熟悉业务。因此,审计机关可尝试分行业、分领域,周期性地编撰审计指南,涵盖操作流程、审查重点、侦查技巧、常见问题、定性依据和特定法规等内容,促使审计人员快速掌握相关审计技能。 三是建立模拟仿真审计训练系统。审计机关可以尝试建立模拟仿真审计训练系统,结合经典审计案例,模拟出各种审计现场和环境,对审计人员开展侦查技巧模拟训练。如开展“一对一”和“一对多”的语言训练、表情训练、肢体训练、心理训练,营造虚拟环境来增强审计人员的实战经验,提升审计人员发现问题线索和抵御迷惑欺骗的能力。另外还可通过理论学习、案例教学和实战训练,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水平,不断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 四是探索实行审计搭档工作机制。目前,大部分业务处室实行“扁平式”管理,处室整体工作目标和职责任务清晰明确,但处室内部往往存在分工不清的现象,特别是人数多的处室,主要领导和成员之间不能形成清晰明确的“责任分解传递”关系,“科层制”优势未能发挥功效。因此,可以在业务处室探索推行“审计搭档工作制”,按照“三三制”模式,将每个业务处室划分为3个以上的工作团队,每个工作团队由3个以上的人员组成,团队负责人由副处级干部和经验丰富的主任科员担任,团队内的人员相对固定,增加凝聚力和战斗力。团队负责人要向处长负责,以团队为单位作为绩效考核单元并对外承担审计项目任务,年初处长向团队负责人分配团队目标任务和责任事项,年终处长考核评价团队工作业绩。 五是打造审计程序标准套餐。国家审计除了具有社会审计的一般风险特征,还面临着未能有效履行反腐倡廉职责的风险。要降低这种风险,一方面要强化审计人员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激发其主观能动性;另一方面还要规范完善审计程序,尽可能从工作体制机制设计上将审计风险降到最低。现行的国家审计准则能确定一般基础性的审计程序,但对于专项领域审计还不够具体,尚需各级审计机关结合工作实践进一步补充完善。审计机关可以探索打造一套分行业、分领域、分处室的审计方案和审计事项标准套餐,从制度上规范具体审计行为和程序,尽量削减审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对于“审什么、为什么审、怎么审”等内容,做清晰的解答和规范。对于标准套餐规定的内容,审计工作底稿中都要有详尽反映,应收集资料必须要完整齐备,应实施程序必须有轨迹证明,这样既规避了审计人员责任风险,也规范了审计质量控制体系。 六是建立审计作风纠察机制。目前,审计项目实施主要以现场审计为主,审计组驻点在外,在工作时间和内容上拥有较大自由度。对于审计组的工作纪律作风情况,审计机关没有常态化的检查机制,往往是通过审计公示和被审计单位反馈意见表来“被动检查”,或者通过审计效果的逆向评估来“事后检查”,监督成效有一定折扣,不能对审计组形成足够威慑。因此,审计机关可以探索建立审计作风纠察队,形成常态化的审计机关内部监督机制,纠察队人员可以从审计机关的各个综合部门产生,负责审计工作纪律作风的“日常性巡逻”。通常情况下,审计组要及时向处室负责人报备工作日程,纠察队则根据审计组报备的日程安排表,不定期地突击抽查审计组在审计现场的工作情况,对于脱离岗位、效率低下、玩忽职守的问题,予以坚决查处纠正,不断强化审计队伍作风建设。 七是建立审计项目质量终身责任制。在目前的审计实践中,审计失败是或多或少存在的,它是指由于审计程序不当导致未能发现被审计单位违纪违规问题的情况。审计机关可以探索建立审计项目质量终身负责制,实行“谁审计,谁负责”,所有审计人员都要签署责任承诺书并存档备查;规范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认定及追究程序,对于审计失败的情况,要严格进行责任追查,因审计程序不当造成重大违纪违规问题漏查漏报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徇私舞弊、出卖人情,对违纪违规人员包庇纵容的,更要严惩不贷。通过这种制度威慑,进一步强化了审计人员的执法主体责任意识,降低审计风险,提升审计质量。 八是建立审计成果多元化考评机制。当前,考核审计项目成果的主要途径是优秀审计项目评比,但是因为参评名额有限,仍有大部分优秀审计项目被埋没。这种单一评比模式不利于激发广大审计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和能动性。审计机关可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审计成果考评机制,制定多种单项工作考评指标,比如:应用数字化审计技术、促进政府及部门出台规章制度、发现大案要案线索、提出具有创新性的审计工作思路、撰写有影响力的信息宣传材料、上级领导给予重要批示、挽回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等,“综合全能冠军”数额虽少,但大多数项目还是有希望争取某个单项冠军。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促进审计项目的百花齐放,更加有利于调动审计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完善国家治理的功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