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B8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6-03-023 审美心理机制是指审美过程中人的心理活动规律,包括审美感知、理解、想象、联想、情感等活动,是审美心理学研究的重要内容。它的研究与进展对理解审美经验、解开美的秘密、探寻美本质等问题都具有重要意义。宽泛地说,至少从古希腊德谟克利特“模仿说”就开始对审美心理机制进行了形而上的探讨,到后来康德的“审美无功利说”、席勒的“游戏冲动说”、克罗齐的“直觉说”等等一直延绵不断,但直到19世纪晚期费希纳开创了实验心理学美学以后,美学开始和心理学结合起来,审美心理机制的研究开始由“自上而下”向“自下而上”的研究方法转变,才开始了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心理机制研究,相继涌现出来一些重要的审美心理学说,如立普斯的“移情说”、布洛的“距离说”、朗格的“情感形式说”、格式塔心理学美学的“异质同构说”以及以李泽厚为代表的实践美学的“积淀说”等等。在众多的审美心理学说中,格式塔心理学美学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分量,其“异质同构说”在美学界受到广泛的认可,早已成为美学理论的重要学术资源,每每被用来解释艺术学、美学问题。阿恩海姆(Rudolf Arnheim)作为格式塔心理学美学学派的重要代表人物之一,进一步发展了“异质同构说”,提出了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他认为一系列审美心理机制都是源于视知觉形式动力,又归于视知觉形式动力。本文基于阿恩海姆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关于视知觉直接经验层面上的审美心理机制的论述,结合李泽厚的“积淀说”以及荣格的“无意识说”,探讨社会、历史、文化因素在审美心理机制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以期进一步完善阿恩海姆视知觉形式动力理论,丰富审美心理学理论。 一、审美心理动力机制 在审美心理机制研究中,首先要弄清楚到底是什么促使心理进行审美感知、理解、想象等一系列活动。阿恩海姆认为视知觉具有对视觉形式进行积极组织、加工的能力。比如,不在一条直线上的三个点,我们一般会把它们看成是一个三角形;或者在“FedEx”标识中看出“E”和“x”之间的那个箭头,这都是视觉积极组织、构建的结果,即视知觉的“完型倾向”所致。阿恩海姆认为视觉之所以会对形式积极进行组织、加工就是因为视知觉动力在起作用。阿恩海姆所说的知觉动力主要是指人们在静止的物体本身中所感觉到一种力。假如我们走在相距一米之隔的两座百层大楼之间,亦或在电梯里与高大人士站在一起时,那种心理的压力都是非常明显的。这种视觉力是人们在视觉形式中感到的,因此确切地应称之为“视知觉形式动力”。阿恩海姆对这种“力”给予了不同称谓,如“生理力”“知觉力”“心理力”等。当这种“力”在大脑皮质层面上作用时,即为“生理力”;当这种“生理力”作用于知觉过程时,即为“知觉力”;当它在心理层面作用时,即为“心理力”。它们是一种力的不同面相。 阿恩海姆认为动力是知觉经验的真正本质,视知觉存在于视知觉形式动力经验中。这些力不是存在于外部世界的某一观察对象中,静止物体本身实际上并不真正具有动力,而是它们的形式结构激起了主体的一种动力经验,视知觉形式动力只存在于观看者的经验或意象中。“我们可以把观察者看到的‘力’看作是活跃在大脑视中心的那些生理力的心理对应物,或者就是这些生理力本身。虽然这些力的作用是发生在大脑皮质中的生理现象,但它在心理上却仍然被体验为是被观察事物本身的性质。”[1](P12) 阿恩海姆通过对视觉形式动力的生成过程的假设阐释了审美心理动力机制。他认为大脑视皮层本身是一个平衡的电化学力场,电化学力可以在这个力场自由配置。当视知觉感受到刺激物时,这些力就会与刺激物的形式相互作用,从而形成知觉对象。视知觉形式的“完形倾向”是一种动力机制,也就是说,视知觉形式动力其实就是视知觉形式“完形倾向”的“动力”。“动力”和“完形”之间存在着一种表里交互阐释的意味。说“动力”,其实是指“完形”的内在生成机制;说“完形”则是在说此“动力”所成就的形式。因此,阿恩海姆在揭示了视知觉形式建构的动力机制的根源问题的同时,也就在视知觉直接经验层面上揭示了审美心理的动力机制。 二、审美心理机制的作用过程 除了如上述那样从视知觉直接经验层面对审美发生心理机制进行阐释外,审美心理机制还要回答审美经验是怎样产生的问题。从审美客体到审美经验是一个非常复杂的心理过程。虽然视知觉形式动力在视知觉形式建构中无处不在,但它还是有自己主要的运作方式,阿恩海姆将其概括为“简化原理”“平衡原理”和“逆简化原理”,而这一切都具体体现在意象的达成中。意象的形成是审美活动的核心,也是审美心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意象”在阿恩海姆的话语中具有特殊的内涵。通过对阿恩海姆在著作中关于意象阐释的考察,可以归纳出其意象的三个方面的内涵:第一,意象不是物体的物理形象,是视知觉与知觉刺激物相互作用而达成的心理意象;第二,意象的达成是一种创造活动,而且具有完形性;第三,意象是一种完形或格式塔,它包括物体、行为、观念、意义等形式构成的一切。因此,可以说,意象实际上就是一种完形形式。更为重要的是,在阿恩海姆看来,意象还具有思维性。意象作为视知觉中的完形形式,只有当其具有思维能力、对事物本质有所把握时,它才是一个真正的完形。概括地说,意象主要是由视知觉“自上而下”的抽象选择、视知觉“补足”与“重构”的抽象组织以及视知觉“高度概括”的抽象升华活动建构而成的。而意象形成的这三个层次都是视知觉形式动力的创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