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受阻的社会历史原因探析

作 者:

作者简介:
吴合显(1979- ),男,吉首大学生态扶贫博士研究生,吉首大学师范学院讲师,主要从事生态人类学研究,湖南 吉首 416000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历史上,我国各族人民在农业生产活动中,曾经拥有过许多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然而,历代中央王朝出于短期施政的紧迫需要,在制订相关政策法令时,出于某些特殊的考虑,不得不将有碍政策推行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加以抑制,从而导致某些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受阻,甚至濒临失传。研究表明,历史上某些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濒临灭绝,并不是因为它们没有使用价值,更不是它们技术系统落后,而是特定社会历史背景导致的结果。因此,探明它们传承受阻的原因,必将对我国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申报与保护对策的制订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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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S-09;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6)02-0137-09

      生态人类学致力于人与环境复杂关系的研究。美国人类学家斯图尔德提出了“文化生态共同体”新概念。他认为文化是特定人群为了适应特定环境的手段①。民族文化与所处的生态系统之间在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和相互制约的互动过程中,构成了共生共荣的“文化生态实体”。长期以来,我国各民族人民在与环境的相互制衡中,创造了许多具有鲜明特色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然而,由于国家施政的需要,历代中央王朝在制订相关政策法令时,出于当时社会历史的特殊需要,不得不抑制某些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推广使用,甚至导致了某些有价值的农业文化遗产濒临灭绝,进而引发了始料不及的生态灾变。众多的历史事实表明:文化与生态总是相互依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盛衰之间往往与特定时空场域内的决策需要直接关联,而不一定与其实际价值大小直接关联。

      本文将以“代田法”、“架田”、葛藤和桄榔木的主粮化栽培为例,初步探讨此类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传承受阻的社会历史原因,并揭示这四种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当代价值,以便为我国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的政策制订提供历史的教训与启迪。

      一、农业文化遗产概述

      农业文化遗产植根于悠久的文化传统和长期的实践经验,传承了故有的系统、协调、循环、再生的思想,因地制宜地发展了许多宝贵的模式和好的经验,蕴含着丰富的天人合一的生态哲学思想,与现代社会倡导的可持续发展理念一脉相承②。农业文化遗产(Agricultural Heritage Systems)的概念源自联合国粮农组织(FAO)2002年启动的“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GIAHS)”项目。按照粮农组织的定义,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③农业文化遗产涵盖的范围很广,从物种、栽培技术,到建筑、村落、工艺、民俗、历史,都可以说是遗产④。2014年联合国粮农组织章程及法律事务委员会第97届会议报告,赋予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在联合国粮农组织框架内的正式地位,这标志着GIAHS将变成FAO的一项常规性工作。截止到目前,全球已有13个国家的31个遗产地被纳入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名录⑤。

      目前,有关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还存在一些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在于如何对其英文名称进行翻译,以及如何界定其内涵边界。在联合国粮农组织以前的中文网站上称之为“农业遗产系统”,但在其所散发的中文版宣传材料中,又称其为“全球重要的农业遗产系统”。按照英文的严格翻译,应该为“农业遗产系统”,但在进行项目材料翻译时,经过认真讨论,采用了“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这一翻译惯例,而目前大部分发表的文章也都采用了这一提法⑥。李文华院士认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是指“农村与其所处环境长期协同进化和动态适应下所形成的独特的土地利用系统和农业景观。这种系统与景观具有丰富的生物多样性,而且可以满足当地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区域可持续发展”⑦。另外,闵庆文、孙业红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更强调对某种传统农业知识和农业技术的保护,对这些知识和技术的地域要求并不十分严格。农业文化遗产具有复合性、活态性和战略性的特点,在保护上应当遵循动态保护、适应性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⑧。

      另有学者认为,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并不等于农业遗产,而是农业遗产的一部分。他们认为,农业文化遗产是人类文化遗产的不可分割之重要组成部分,是历史时期与人类农事活动密切相关的重要物质(tangible)与非物质(intangible)遗存的综合体系。它大致包括农业遗址、农业物种、农业工程、农业景观、农业聚落、农业技术、农业工具、农业文献、农业特产、农业民俗等10个方面⑨。还有学者认为,从内容上讲,农业文化遗产有狭义的和广义的区别。例如,苑利提出农业文化遗产至少应该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概念,但他认为狭义的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农耕生产经验,如开荒的经验、育种的经验、播种的经验、防止病虫害的经验、收割储藏的经验;而广义的农业文化遗产则是人类在历史上创造并传承、保存至今的各种农业生产经验和农业生活经验⑩。

      毋庸置疑,优秀农业文化遗产与特定的民族生境实现了良好的兼容,整合了特定民族的智慧结晶和知识技能,具有多重的使用价值。然而,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确实有一些优秀的农业文化遗产会因为特殊的社会历史原因或者政策法令执行的短期需要,而被行政决策加以抑制,甚至导致其失传。对这样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如果不做出历史唯物主义的认证,发现其当代的可利用价值,那么就可能违背农业文化遗产申报与保护的初衷。为此,本文将对那些因为社会历史原因而濒临灭绝的优秀农业文化遗产展开其濒危原因的探讨,发掘其当代可利用价值,以弥补习惯性看法的偏颇,丰富和健全对优秀农业文化遗产的概念的认识,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当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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