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在艺术活动中的兴发性存在与作品的整体性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彦顺,男,安徽砀山人,博士,浙江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浙江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从事文艺美学研究。浙江 金华 321004

原文出处:
西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内容提要:

席勒认为,当审美主体自艺术作品获得流畅、纯粹而完善的审美活动之时,这意味着艺术作品自身的完整性,也就是构成作品所有的部分与要素都消融在整体之中,且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过程的奠基行为就昭然若揭。在完善地保全了以艺术作品作为审美对象的审美活动整体性的前提下,席勒在西方美学史上创造性地解决了“真理”或者意蕴在艺术作品中的存在状态之难题——其作为审美活动之中的一个因子,不仅必定呈现为内时间意识,且这一时间意识的存在状态是流畅的、兴发着的、涌现着的,这正是西方美学史首次对理性或者“真理”在艺术作品中得以“感性直观”显现的清晰表达。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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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I0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152/j.cnki.xdxbsk.2016-02-007

      在康德(Immanuel Kant,1724-1804)及其之前的西方哲学史、美学史一直在绝对的主观与绝对的客观之间来回剧烈摇摆,在美学上就会滋生认识论美学与神学美学两大谱系,因此,就无法在主体始终指向对象的直观领域落实与凸显艺术作品的意蕴或者真理存在的原初状态,也就往往把意蕴、理性、真理归为认识论领域,这就势必导致对审美活动的忽视,对审美活动的肢解式的把握,比如认为审美活动只是认识过程的低级阶段,或者在审美活动过程结束之后再进行艺术作品意蕴的总结等等。而席勒(Johann Christoph Friedrich Von Schiller,1759-1805)则第一次系统地从审美活动的时间性维度,充分地解决了艺术作品之中真理存在状态的千古疑难,简而言之,其状态是兴发着的、涌现性的、时间性的,且奠基于艺术作品整体性的形式之上。

      在席勒看来,感性冲动的对象是最为广义的生活或者直接呈现于感官的物质,因此,这些对象的根本特性就是变化无常的,因此,感性冲动就会去急迫地追逐这些对象,造成在时间性上呈现的迫切、急切、促逼、短急,其实也就是感性欲望自身的迫切、急切、促逼、短急;而形式冲动的对象则是只能使用抽象思维力才能把握的普遍性的形式,其在时间性上的体现自然就是无时间性的;而游戏冲动的对象则是“活的形象”,在这里,“活的”所指的绝不仅仅是对象自身,而是指一个纯粹的、完全的、生动的审美体验或者审美生活,或者说,这一对象是“活的”——是审美主体感受到的,且“活着的形象”的意味在于兴发着的、涌现着的、绽出性的并以艺术作品作为欣赏对象,在这种前提之下,才会把这一审美生活之中的对象描述为——“活的”。与“活的”相反的则是“死的”、“不动的”,也就是与感性冲动的变化无常、形式冲动的无时间性相对立。因此,席勒说,在这里所说的“活的”并不仅仅限于生物界之中“活的”生物,而是就意义或者价值有没有体现为兴发着的、涌现着的生活或者人生而言的,也就是说,意义或者价值自身呈现的原初的、原发性的状态正是兴发着的、涌现着的时间性过程,他说:“一块大理石虽然是而且永远是无生命的,但通过建筑师和雕刻家的手同样可以变成活的形象;而一个人尽管有生命,有形象,但并不因此就是活的形象。”[1](P77)这正是他完善地解决艺术作品中理性或者“真理”原本的、原发的存在状态为何的出发点。

      一、流畅的内时间意识与作品的整体性

      在第22封信之中,席勒对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的构成,尤其是其构成的完美、完善境界进行了论述,并且由此必然指向另外一个问题——作品的整体性。其实,当我们说一个作品具有整体性的时候,一定是在一个完美的审美活动业已完成之后,比如我们可能会发出赞美或者赞叹,原来我们那些美妙的感受是由这个作品所带来的,而且更为准确地说,我的审美活动或者美感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就是奠基于这个作品才具有的那样一种特殊的形式或者构成之上的,也可以说,我们经由这个独一无二的作品获得了独一无二的感受。也就是说,在完美完善的审美活动结束之后,我们会极大地强化就是“这一个”艺术作品,才会给我们带来如此美妙的体验。这种感受就是艺术作品给我们的整体感,具体地说,这个给我们带来美感的艺术作品,既不多余什么,也不缺少什么,这个作品的所有部分都在整体之中承担相应的、独一无二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或者功能,这就是一条最为重要的文艺美学原理。如果从形式或者作品构成的角度来说,我们就可以把这个原理表述为——寓杂多于统一;如果从接受或者欣赏的角度来说,我们就可以说我们获得了完善、完美而且流畅、纯粹的美感。当然,从后者而言才是最为根本的,即只有在审美活动进行之中或者最好是审美活动完成之后,我们才会对所指向的对象有所言说。

      席勒在论及审美活动作为一种内时间意识的时候,首先关注的是“注意”,这显然是极为深刻与独到的。只有当审美主体的注意力被开启之时,审美生活才有可能产生;只有审美主体的注意力持存之时,审美活动才会体现为一个流畅而完整的时间性过程。这体现出审美活动作为一种价值寻求的特殊之处,而且在席勒此后的分析中,我们完全可以看到审美活动之中的“注意”与其他活动的“注意”之间在内时间意识构成上的差异。

      席勒认为,根据审美活动之中的“注意”是否流畅的状况,可以划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审美活动之中的“注意”只是贯注于一个作品之中的部分或者细节或者由细节与部分所引发的作用之上,那么就“必须看作是零”[1](P111)。原因就在于审美活动作为一种“注意”没有从头至尾流畅地延续下去,只有艺术作品之中的一小部分构成引发了审美主体的兴趣,而且,容易出现的最典型的情况就是,在艺术作品之中会出现导致内时间意识上出现持续的停滞、中断或者如王国维所言的“隔”,比如在艺术作品之中往往会出现的抽象道德说教、哲理等等,那就会把游戏冲动或者审美活动之中的“理性”与“感性”相融合的能力归化为单一的“理性”。席勒认为,这就是极不理想的审美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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