叙述的意识形态性及其超越  

作 者:
刘欣 

作者简介:
刘欣,文学博士,河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西方文论,以马克思主义文论与叙述学为主要研究对象,电子邮箱:422186248@qq.com。

原文出处:
文艺理论研究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以保罗·利科《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讲座》一书为研讨平台,分析利科如何细读马克思经典文本,提出“意识形态与乌托邦”的辨证法思想,并以此构成其叙述诗学的反思维度。叙述在赋予事件逻辑结构的同时,成为一种将对象合理、合法化的过程,从而“歪曲”了现实的本来面貌。但利科指出当表象成为绝对的“歪曲”之前,本身就是现实生活中人的物质活动和语言活动的一部分,一种“现实生活的语言”先于“歪曲”存在。乌托邦并非天然地属于意识形态,文学乌托邦具备一种“自反性结构”,我们以之重新审视在现存秩序中扮演的角色,乃至秩序本身,成为显现未来事件的希望。本文试图呈现利科如何在充分的“漫长迂回”(le long détour)中完成了对意识形态、乌托邦及其叙述中介的深度诠释,肯定了只要人是能想象、能书写、能叙述、能行动的主体,意识形态与乌托邦就存在更新和实践的可能性,这构成了对流行的意识形态、乌托邦终结论的有力回应。


期刊代号:J1
分类名称:文艺理论
复印期号:2016 年 06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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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卡尔·希姆斯(Karl Simms)所言,保罗·利科(Paul Ricoeur,1913-2005)可能是当代涉猎最广的学者之一(Simms 1),从宗教、圣经研究到历史、文学批评、精神分析、法学、政治学、社会学、心理学、语言学,他的著述总是试图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用反思和辩证的姿态加入对话,积极创造达成共识的可能性。利科的叙述诗学①也建立在细读一系列经典文本(如亚里士多德的《诗学》、奥古斯丁的《忏悔录》、经典叙事学著作等等)的基础上。其中马克思文本的深刻影响被普遍忽视。实际上,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讲座》(1975年于芝加哥大学讲学,1986年出版)中,利科细读马克思的经典文本,并提出自己的意识形态理论。从他的意识形态观出发,我们才能理解为何叙述问题不是一个抽象命题(作为虚假意识的意识形态),而是与现实生活及身份认同相关的“实践”。叙述这种话语形式具有诗性但也伴随着修辞性及意识形态性,在利科采取语义迂回的“反思解释学”视域中,从来不缺乏对叙述文本这一话语形式的反思维度。

      一、编织抑或歪曲事件

      1796年德斯蒂·德·特拉西(Destutt de Tracy)用idélogie一词指一种区别于古代形而上学的思想、观念的科学,这种用法同年进入英语,直译为Ideology。该学派主张在人类学、心理学的基础上建立人文学科。现代意识形态观念的直接起源则是拿破仑,意识形态主义者被他当作空论家(ideologue)而加以谴责。自此,“意识形态”及其派生词(ideology、ideologist、idelological)都打上了贬义的烙印。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指出这种贬义的用法一开始就是对论敌认识论和本体论上的否定:“一切被标为‘意识形态’的思想都被认为当其被付诸实践时是无效的,唯一可靠的接近现实的途径应在实践活动中去寻找[……]这个新词认可了政治家具有现实性的特殊经验,并支持实践的非理性,这种非理性几乎不看重作为把握现实的工具的思想”(72)。意识形态作为现实、真实(reality)、实践(praxis)的对立面早在19世纪初期就确立下来,并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著作中得以普及化、经典化。《德意志意识形态》(1845-1846)明确指出人与意识形态的关系是头足倒立的,“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便不再保留独立性的外观了。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选集”73;vol.1),意识形态在这里仅仅作为幻相和虚假意识受到批判。恩格斯虽然承认意识形态对经济基础和历史事实具有反作用(见1890年致康·施密特的信),但在1893年致弗·梅林的信中仍称“意识形态是由所谓的思想家通过意识,但是通过虚假的意识完成的过程”(“选集”726;vol.4)。马克思也在中性层面上使用意识形态概念,指与一定经济生产的条件、变化相适应的思想形式(如1859年《〈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列宁在《致北方联盟的信》中用意识形态表示与一定阶级相适应的观念体系。但正如雷蒙·威廉斯所言,意识形态在马克思主义者的使用中一般作为与科学、实践相对立的虚假意识,在日常生活的用法中也明显偏向这一贬义维度(Williams 157)。

      利科认为叙述开启了一种理解世界的可能方式及实践逻辑,但叙述在赋予事件逻辑结构的同时,成为一种将对象合理、合法化的过程,从而歪曲了现实的本来面貌,成为掩盖真实的“意识形态”。不管用于历史或虚构,叙述都是我们理解过去、现在及将来的认知模式,通过选择、遗忘和整合等手段,叙述可能成为意识形态(对现实的歪曲的贬义层面上,即distortion)的最佳推手。也就是说,情节编排对事件的整合在赋予人们理解事件意义的认识论工具时存在着相应的危险:叙述对事件(尤其是神话事件、历史事件)的编织可能成为一种刻意的歪曲。叙述呈现的可能性图景和建构社会现实的力量可以鼓舞我们,也可以让我们远离真实,陷入空想,总之,“叙述改变已发生事件的意义”(利科,《过去之谜》31)。只要提及叙述文体(从圣书、史书到小说、历史教科书)对我们的认知—生存方式的规定,就可即刻理解叙述的极端危险性。

      汉娜·阿伦特同样意识到故事对事件的歪曲:“独立于意见和解释的事实,到底存在与否?难道历代的历史学家和历史哲学家不是证明了不可能弄清楚不带解释的事实吗?因为事实必须首先从杂乱无章的一大堆纯粹事件中挑选出来(而挑选的原则肯定不是事实资料),然后被编织进一个只能从某个视角来讲述的故事当中,这个故事与原来发生的事情毫无关系”(222)。利科虽然将叙述视为理解事物的中介和前提,但他对叙述的意识形态性有着深刻的认识。

      二、叙述的鸦片

      先看利科叙述诗学中叙述与语言的关系问题。通常我们将语言视为叙述的媒介工具,而在利科看来,语言再现意义的功能都需以叙述的形式实现,否则语言本身是不可理解的,一切文本都是叙述出来的语言。叙述在利科那里成为语言本身,即人类思维的基本工具。利科认为语言中的“元叙述”无处不在:“语言的传递或游戏属于叙述的秩序,从一开始就具有社会的和公众的本质:当这种语言传授还没有被提升到文学叙述或者历史叙述的地位时,叙述首先出现在相互交往的日常谈话中;此外,这种叙述说使用的语言自始就是大家所通用的语言。最后,我们与叙述的关系首先是一种倾听的关系:别人给我们讲述故事之后,我们才能够获得讲述的能力,更不要说讲述自己的能力。这种语言及叙述的传授要求对个体记忆占优先地位的论点作出重要修正”(利科,《过去之谜》40)。语言和叙述能力的习得在利科看来具有了人类学的意味,成为人们理解他人、自身并采取行动的中介。最关键处在于叙述、语言具有改变意义的功能,不论是对过去事件的叙述,还是用叙述的形式预言未来,或虚构一个乌有之乡,都是对意义的重新解释,即创造新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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