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的提出 1.1 在本文中,我们只讨论所谓的“长被动句”,即用被动标记词“被、叫、让、给”将施事论元引进句中的被动句。“被”字直接和述语结合而成的“短被动句”不在本文讨论之列。“长被动句”(以下简称“被动句”)的具体例子如下:
讲被动句可以有很多切入点,本文为了兼顾对外汉语教学的需要,准备将下面两点作为研究汉语被动句特点的切入点: i.什么样的事件可以用被动句描写? ii.为什么要用被动句描写? 1.2 切入点i是被动句汉外对比研究的首要任务,因此无论从汉语本体研究的角度讲还是从对外汉语教学的角度讲,都已经积累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是由于没有能够很好地与各种语言学理论挂上钩,所以仍然有一些具有理论语言学意义的问题还没有被充分认识到。比如,当语言类型学在不同类型的语言如何配置主语、宾语、状语这个问题上寻求共性时,经常会提到话题性等级(topicality hierarchy)。话题性等级是语言类型学上的一条倾向性,以体词性成分的生命度(animacy)、人称(person)、移情度(empathy)、定指度(defniteness)等为标准,决定在无标情况下动词论元担任主动句主语、宾语和间接格状语的优先序列。①具体如下: 第一人称代词/第二人称代词>第三人称代词>专有名词>指人普通名词>有生命普通名次>无生命普通名词 这个等级表示,在充任主语方面,位于“>”左边的优先于右边的;而在充任状语方面则正好相反,位于“>”右边的优先于左边的。因为组织被动句也会牵涉到主、宾、状语的配置问题,所以话题性等级就当仁不让地成为观察被动句结构的一个重要视角。然而,话题性等级如何体现在汉语被动句之中这一问题,一直以来没有引起学界足够的重视,迄今为止仍有一些问题未曾解决也未曾提出来过。② 1.3 切入点ii主要有两种动因,一是功能动因,二是语义动因。功能动因中最重要的是上下文衔接(主要是话题的转换和接续)是否顺畅,而语义动因中最重要的则是所谓的“感情色彩”。我们认为,对于像汉语这种具有多种受事主语句可供说话人选择的语言来说,绝不可忽视语义动因在主被动句选择当中所起的作用。当汉语组织受事主语句时,除了被动句和零主语句之外,还可以利用如下三种句法手段:
例(5)是“无主句”(“主”代表“施事主语”),当说话人描写一件事,只关注受事身上发生的变化,而对施事者的作为视而不见时,就会产生这种句子;例(6)是“是……的”句,当说话人想把一个事件性广焦点句变成一个判断性窄焦点句时,就可以利用“是……的”句。比如,在“我破了那个案子”中,“我”和“那个案子”都处在焦点范围之内,而在“那个案子是我破的”中,只有“我”处在焦点范围之内,“那个案子”则已经被排除在焦点范围之外了。③例(7)是“话题句”,吕叔湘(1986:334)指出,这种句子“实际上大概是先想到一个事物(包括人)就脱口而出,一面斟酌底下的话怎么安排。句子里边的语序基本上反映思想的过程。” 被动句的产生过程与上面三种句子都有交叉,但又不完全相同。一方面,“被、让”等被动标记词的使用可以使施受关系更加明确,对施事者起到指派论旨角色的作用;一方面,将受事升格为主语,将施事降格为状语这样一种叙事方式,会使句子容易带上各种感情色彩(即说话人寄托在被动句身上的主观情绪,详后)。关于汉语被动句的感情色彩,以往的研究挖掘得还不够深入。根据我们的研究,汉语被动句的感情色彩比我们想象的要丰富得多,特别是在口语当中,不仅有负面的主观情绪,而且还有正面的主观情绪。比如下面例(8)(9)分别表达了说话人心中的“沮丧”情绪和“得意”情绪:
本文准备讨论的汉语的被动句,结构类型上属于“介词型被动句”必须带上施事论元,而语义又属于“带感情色彩”一类。④这样一种被动句,究竟怎样与语言类型学所高度重视的话题性等级协调互动,来扩宽自己的适用范围呢?本文打算在前贤的研究和语料库数据的基础上,试着从语言类型学和功能语言学的角度来探讨汉语第一人称施事被动句的类型学意义。 二 话题性等级、功能动因及感情色彩 2.1 汉语的被动句结构上属于介词型被动句,而汉语的介词又不允许宾语悬空,必须带着施事出现。因此,在被动句的运用当中,有的时候因为功能动因和语义动因再加上“带施事”这一制约,难免会遇到必须将话题性等级颠倒过来造句的情况。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