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语法的综合性的概念 本文所谓语法的综合性,是就语法形式表达语法功能的方式而言的。理论上,一个语法形式往往可表达多种语法功能(包括句法功能和语义功能,二者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大致而言,印欧语倾向于随着功能的不同一种形式分析(或者说分化、离析)成多种形式(形态丰富),①于是倾向于形成形式和功能一一对应的关系(当然不可能完全做到)。而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由于缺乏形态,其语法形式表达语法功能时自身往往并不改变,所以倾向于形成一种形式对应多种功能的局面(当然也不可能完全做到),这就是我们所说的语法形式的综合性(或者说“模糊性”“兼容性”)。似乎不妨说,人类语言,形态的综合意味着功能的孤立(单一),而形态的孤立意味着功能的综合(模糊,兼容)。 西方传统语言学主要建立在形态丰富的印欧语语言事实基础上,所以其理论和方法的特点在于“分析”,大的方面,从音位的区分,到词类的划分,再到句子的切分;小的方面,每一种词类内部的进一步细分,乃至解决具体问题的更为“细分”的办法,总之,无不体现一个“分”字。索绪尔(1980:167-168)说:“语言中只有差别。”“人们通常所称的‘语法事实’最后分析起来,实与单位的定义相符,因为它总是表示要素的对立。”孙良明(2005:152)引述高名凯《语法理论》的话说:“印度人称语法为
,意思说是‘分离,分析’,即对语言的各种语法形式加以分离或分析。”赵元任(1979:1)也说:“语法描写的很大一部分是语言形式的分类。”似乎可以说,重分析,重对立,重差别,这是西方语言学的特点。在那里,我们多看到对立,很少看到统一。汉语缺乏形态。那么,如果主要以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事实为根据,来建立一种语言学理论和方法,它应该是什么特点呢?同样一言以蔽之,那就是“综合”(或者说“模糊”“兼容”)。萨丕尔(1985:32)说:“有的语言能只用两个词,一个主语词和一个谓语词,来传递The-mayor is-going-to-delivera-speech所传递的,但是英语不是这样高度综合的语言。”显然,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正是“这样高度综合的语言”。② 过去的汉语研究,由于受西方语言学思想影响,主要沿着“分析”的思路,调动各种手段,力图找出综合性的事实背后隐藏着的形式依据(所谓“广义的形态”)。这固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对自身语言的综合性认识不足,理论和事实之间又常常显得格格不入,甚至陷入泥淖而不能自拔。吕叔湘(1979:11)说:“由于汉语缺少发达的形态,许多语法现象就是渐变而不是顿变,在语法分析上就容易遇到各种中间状态。词和非词(比词小的,比词大的)的界限,词类的界限,各种句子成分的界限,划分起来都难于处处‘一刀切’。这是客观事实,无法排除,也不必掩盖。”吕叔湘所说的“中间状态”,在上古汉语里表现尤甚,它很大程度上是汉语语法形式的综合性带来的结果。这种状态并不是缺乏价值的“无奈的事实”,而是一笔宝贵的财富,是与由所谓“形态”所标示的事实一样,具有普遍性意义和理论价值的。 本文探讨上古汉语语法形式的综合性及其对上古汉语语法发展的影响,并从人类语言的起源说明这种综合性的理论依据。进而证明,一种主要建立在汉语,尤其是古代汉语事实基础上的以“综合性”为特色的语言学思想,与以“分析性”为特色的西方语言学思想一样,具有客观的正当性和合理的逻辑基础。“分析性”与“综合性”应该是一部普通语法的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的两翼,不可或缺。 二 上古汉语语法的综合性 据我们考察,上古汉语综合性的主要表现是“一种形式多种功能”和“多种形式一种功能”现象。这是上古汉语的主要特点,同时也深刻地影响了上古汉语语法发展的过程。 2.1 一种形式多种功能 一种形式多种功能是一种非常普遍的语法现象,下面举例说明。 2.1.1 语法结构的多功能性 以“动词+名词”结构为例。这是人类语言最基本的结构,在汉语里几乎可以表达无穷的语义关系。萨丕尔(1985:106-107)说:“没有一种语言完全忽略名词和动词的区别,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这种区别的性质不容易捉摸。别的词类就不同了,没有一类是语言非有它就活不了的。”吕叔湘(1980:60)则指出:“动词和宾语的关系确实是说不完的。”可以说,“动词+名词”结构也许是最能体现语法形式综合性的结构。 孙良明(2008)根据汉魏晋人的笺注总结上古汉语“动词”和“名词”的组合,总共包含24种语义关系,其中“名+动”9种,“动+名”12种(包括时间、方位),“形+名”3种。这是不同动词的情况。如果是同一个动词,情形又如何呢?我们且以“饮+名”为例。如:(破折号后面是“名”的语义类型)
如果有多个“名”,这些“名”也可以直接排列在动词后面,体现复杂的语义关系,没有任何形式标记:
古汉语的这种性质在现代汉语中也有明显的体现。例如,我们除了可以说“吃饭”“吃菜”外,还可以说“吃父母”“吃食堂”“吃筷子”“吃大桌子”以及“靠山吃山,靠海吃海”等等。似乎可以说,凡是与“吃”有关的语义关系,都可以用“吃+宾语”这种极为简单的语法形式来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