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无疑问,我们处在一个特殊的历史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持续推进,社会结构的分化日益复杂,随之而来的是社会共识(包括道德共识)的达成变得越来越困难。撇开其他头疼的问题不论,难得有的一个基本共识是经济获得了大发展,而道德则出现了大危机。从极端化的“小悦悦事件”,到层出不穷的“中国式游客”“瓜子哥”“项链姐”们,无不昭示着国人对于自身道德境况的忧思。更值得警惕的是,我们似乎陷入了一个“道德冷漠—道德事件—道德焦虑”的死循环,即面对上述各种“缺德”现象,大多数人都会义愤填膺,生活中却又时常充当了冷漠的“看客”或者“帮凶”。因此,如何寻找一个新的角度,从而试图去理解甚或破解目前的道德危机,成为本文的首要关切。 一、社会转型下的道德危机 近30年以来,我国经历了极速的社会转型,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但是举目望去,从政界到商界,从文化圈到娱乐圈,从食品卫生行业到公共服务行业,各种道德堕落的现象层出不穷,大陆民众自不待说,甚至于香港媒体都发出惊呼,“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每个人都发出无奈的叹息!”[1]然而,羞愧的背后,更应该进行理性的反思。 (一)道德危机的实质是公德危机 所谓的道德危机,是指无法凝聚道德共识,缺乏有效道德规则,进而导致道德大滑坡甚至大溃败的现象。按照社会上的通俗说法,就是“普遍缺德”。表面上看,中华文明近代以来经过各种内忧外患,屡遭浩劫,但是毕竟有五千年的文化积淀,不至于短短一百多年,就武断地说“中华民族到了最缺德的时候!”所以,我们到底“缺的什么德”?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道德”笼统来讲,可以分为公德和私德。梁启超在《论公德》中有言,“人人独善其身者谓之私德,人人相善其群者谓之公德”,我国传统道德教化的重要文本如《论语》《孟子》等书中,涉及“私德居十之九,而公德不及其一焉”。因此,他认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2]传统社会既是熟人社会,更是乡土社会,民众之间的流动性极小,所以私德伦理能够很好地调节家族、邻里、朋友、君臣、师生等社会关系,再加上历代王朝不断的礼教灌输,逐渐形成了中国人特有的“差序格局”的道德本能。因此,严格来讲,传统伦理中仅有的所谓公德,也是基于私德,按照“差序格局”(费孝通语)外推而来,只能算是私德的延伸化,是以己为中心、由近及远的“小圈子”道德(文化)。 新中国成立后30年,强势的政治公权力通过“文化大革命”等一系列群众运动,把传统伦理与道德的生存空间几乎挤压殆尽。阶级成分好不好,政治觉悟高不高,革命心理强不强,已经异化成为人们绝对的道德标杆。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公权力逐渐退出人们的私人生活和社会公共领域,这两大“道德真空”区域,迅速被人们残存的“道德(文化)本能”和各种“潜规则”取代。当然,这也只能算是“道德乏力”,还不足以造成中国的“道德危机”,因为“道德本能”尽管微弱而不可靠,“潜规则”虽然可耻而见不得光,也可勉强算是除却法律之外的“道德”共识。这种异化了的私德及其延展而来的“圈子道德”,还可以勉强维持熟人社会的局面。但是,随着法制和市场经济逐步完善,人口迁徙和城镇化过程不断加快,互联网和社交新媒体迅速普及,人们的物理公共空间和虚拟公共空间都在扩大,依靠道德本能和各种潜规则苦心经营的“小圈子”道德(文化)已经不可持续,矛盾越来越多,这才是道德危机的开始。我们已经步入了陌生人社会,大量涌现的公共空间,充斥着我们的生活。面对陌生的公共利益和抽象的公共人群,熟人社会的私德伦理已经不再适用。毕竟公共空间不是农耕文化中的“无主荒地”,“谁开垦,谁占有”。但这也恰恰可以解释,为什么很多人在家是个谦谦君子,面对公共财物,心态是“不拿白不拿,先下手为强”,还自以为这是“勤劳为家”的表现,而遵守公德的人在他们眼里则成了“傻子”。因此,“当前中国道德危机主要还不是发生在‘私德’领域,而是发生在公共利益、公共秩序、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公共’领域,发生在作为社会公共道德即社会性道德的‘公德’领域”,[3]也即现时代我们最缺的是“公德”,道德危机的实质是公德危机。 (二)公德危机的实质是道德想象力的危机 客观上讲,随着社会的加速转型,人们公德素养的提高速度和公共空间领域的扩张速度相比,明显是一场“龟兔赛跑”。所以,社会在公共领域出现“道德失调”也就在所难免。那么,公德素养的提高为什么这么难呢?问题的关键是要依据道德失调的“病症”,找到“病因”。首先是病症问题,具体表现为“道德冷漠”与“道德焦虑”的恶性循环。大家习惯了熟人社会,突然面对陌生人社会,无所适从的焦虑感促使人们要处处设防,互不信任。处于自保以及保护自己关心的人的需要,依据私德本能,在仅存的“小圈子”中相互暗示,抱团取暖,认为圈子外处处充满凶险,“事不关己,就要高高挂起”,这种道德冷漠,导致一系列丑恶道德事件的发生,如小悦悦事件。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些“道德冷漠”的背后,不一定代表人们麻木不仁和缺乏最起码的道德认知和判断能力,而是因为在陌生人社会初期,公德行为以及背后的社会信任成本可能会十分高昂,比如各种恶劣的“讹诈”行为,这种道德冷漠更多的是一种针对圈外人与事的“选择性”与“回避性”冷漠。越来越多的冷漠行为,反过来又进一步加剧了人们的社会不信任和道德焦虑感。其次是病因问题,面对大量出现的“道德冷漠”与“道德焦虑”现象,我们的应对办法除了以暴(法律或者拳头)制暴(缺德或违法现象)之外,似乎乏善可陈。“以暴制暴”表面看起来,似乎是成本最小的方式。很多人认为,面对各种缺德现象,完全可以学习新加坡严刑峻法的方式,以法治伦理来促进或取代道德伦理;或者在法制不太完善的情况下,可以默许或纵容各种公愤之下的“拳头”,比如“瓜子哥”和“项链姐”被打,网上一片叫好声。但无论是加重“合法暴力”,还是纵容“非法暴力”都会加重社会戾气,加剧社会不信任,并且由此造成的执法和违法成本是无法想象的。多数缺德现象的发生,当事人往往是“知德缺德,知法犯法”,所以他们的问题不是道德认知的问题,而是要突破自我,通过“移情想象”考虑别人的道德感受,通过“情景想象”创生更多的道德可能。也就是说,我们面对道德情境,能不能体会到对方的感受,然后除了以暴制暴外,能不能想象一种合乎情理的处理方法。 说到底,无论公德,还是私德,道德之所以能够维系,无非“情(心)理”二字,也就是所谓的“人同此心(情),心同此理”。大家之所以愿意遵守一些道德规则和法律,是因为能够“移情”和“动心”,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小圈子内的“私理”和公共领域的“公理”,“通情”方能“达理”,而这些“理”会逐渐形成道德与法律。问题在于,时间一长,人们把道德与法律当成了外在于人的冷漠律条和高大上的空洞道理。所以,“公德危机”的实质不在于大家对于“公理不明”,而在于我们不再“动心”,不再“移情”。道德从不外在于主体,是主体与主体间的“同心同德”;主体也从来脱离不开道德,作为群体性动物,如果接受不到主体之外的情感电波,注定会形成存在意义上的道德焦虑。然而,培养“道德主体”和“主体道德”,找回道德想象力是关键所在。因为,我们需要仔细思考两个问题:在道德情境中,面对“道德冷漠”,我们能不能以及愿意不愿意通过情感投射,设身处地地感受到情境所涉及的每个人的处境;面对“道德焦虑”,我们能不能以及愿不愿意通过创新性思考,跳出道德情境中的各种两难判断,以寻求新的道德可能性。只有解决了这两个问题,才能真正破除道德冷漠与道德焦虑所带来的症结,而所谓的“公德危机”抑或“道德危机”也才会迎刃而解。笔者认为,这两大问题,前者涉及的关键词是“道德同情”,后者涉及的关键词是“道德可能”,而它们的核心都是“道德想象力”。道德换句话说,抓住了道德想象力,才算是抓住了公德危机的“牛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