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数据、云技术和互联网+的数字化时代,人机交际已是汉字应用的主体。与过去单纯人人交际的汉字应用相比,数字化时代的汉字应用有四大特点,可用“四化”来概括。一是信息化,社会各领域的汉字应用大都离不开计算机、通信和网络等信息设备和技术,都需要进行信息处理,需要解决编码和传输、存储和检索、输入和输出等问题。二是快捷化,汉字应用受益于信息处理技术,汉字信息处理技术可为汉字应用提供便利,使汉字应用更加快捷、高效。三是复杂化,汉字应用借助信息技术虽能实现高效快捷,但因汉字是表意文字,字量大,信息处理情况复杂,难度大,汉字应用的顺利与否,受制于汉字信息处理技术水平。四是标准化,汉字信息能否高效顺利地处理,汉字能否在社会各领域方便快捷地应用,都有赖于汉字标准化的程度。可以说,汉字信息处理技术和汉字的标准化水平,直接影响着汉字的应用和发展。 一、汉字应用的标准 汉字应用涉及很多领域,主要有汉字教学、出版印刷、辞书编纂、排序检索、信息处理等领域。在人人交际时代,汉字应用标准一般多是各领域通用的标准,在人机交际的数字化时代,则不仅有通用标准,还有信息处理专用标准。 (一)汉字应用通用标准 汉字从个体说,有形、音、义三要素,如“天”字的字形为“天”,字音为“tiān”,字义为“地面以上的高空”等。汉字从系统说有字量、字序、字际关系三要素。字量有常用字量、通用字量、专用字量等,字序有音序、形序、音形序等,字际关系有简繁关系、正异关系。汉字应用在这些方面都涉及标准问题。2000年12月全国人大审议颁布了我国首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2001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规定,社会各领域一般情况下要使用规范汉字,但在文物古迹、艺术作品、手书字及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等特殊方面,则可以使用繁体字和异体字,并规定各领域的汉字应用要遵循相应的汉字标准。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为了满足汉字在教学与研究、辞书编纂、出版印刷、排序检索、信息处理等领域的应用,国家先后制定发布了以下方面的通用标准: 1.字际关系标准 《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年文化部、文改会发布),整理了810组字,810个为正字,1055个为异体字。规定一般场合停止使用异体字,翻印古书须用原文原字的,用作姓氏的,可保留原字。《简化字总表》(1964年国务院发布,1986年国家语委重新发表),分三个表:第一表收352个简化字,第二表收132个可作偏旁用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作为偏旁类推出的简化字,共收简化字2235个。 2.字级字量标准 《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发布),给出了基础教育用字的字量标准3500字,分两级:常用字2500字,次常用字1000字。《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年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发布),涵盖《现代汉语常用字表》,给出了社会一般通用字的字量标准7000字。 3.字形标准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年文化部、文改会发布),规定了6196个印刷通用汉字的字形、笔画数和笔顺,采用的是“新字形”,给出了印刷宋体字形。该表被学界称为汉字字形规范的鼻祖。《印刷魏体字形规范》(1999年国家语委发布),规定了印刷魏体字形规范的原则,并给出了示范例字。《印刷隶体字形规范》(1999年国家语委发布),规定了印刷隶体字形规范的原则,并给出了示范例字。 4.笔顺、字序和笔画标准 《现代汉语通用字笔顺规范》(1997年国家语委、新闻出版署发布),把《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隐含的笔顺显性化,给出了7000个汉字的跟随式笔顺。《GB13000.1字符集汉字笔顺规范》(1999年国家语委发布),给出了汉字笔顺规范的制定原则及20902个汉字的序号式笔顺。《GB13000.1字符集汉字字序(笔画序)规范》(1999年国家语委发布),规定了汉字的排序规则,给出了20902个汉字的排序表。《GB13000.1字符集汉字折笔规范》(2001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规定了汉字折笔笔形分类、排序、命名的原则以及具体的分类、排序和名称,给出了20902个汉字的折笔笔形表。 5.部首和部件标准 《汉字部首表》(1983年文改会、国家出版局首次发布,2009年教育部、国家语委修订),规定了汉字的部首表及其使用规则,共有201个部首。《现代常用字部件及部件名称规范》(2009年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给出了《现代常用字部件表》和《常用成字主形部件表》,规定了现代汉语常用字的部件及其名称,共有441组、514个部件、305个常用成字主形部件。《现代常用独体字规范》(2009教育部、国家语委发布),规定了现代汉字范围的常用独体字256个,给出了《现代常用独体字表》。 6.字音标准 《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1985年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视局发布),审定了普通话有异读的词和有异读的作为“语素”的字的读音。《日本汉字的汉语读音规范(草案)》(2009年国家语委发布),是按绿皮书发布的软性规范(不是正式标准),规定了汉语文献中日本汉字的普通话读音的拟音规则,并为32个使用频率较高的日本汉字拟定了普通话读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