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因何而神圣?

作 者:

作者简介:
阎国忠,男,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

原文出处:
中州学刊

内容提要:

美的神圣性是美学的一个基本问题。美之所以神圣,是因为美在本质上是一种超验性存在;美具有深厚的精神底蕴,是真、善在最高层面上的表征;同时也因为美既是对终极境界的体验,又是对自身生命的感悟,是跨越在感性与理性、实在与理念、有限与无限之间的桥梁,是人藉以获得自我救赎的机制。呼唤美的神圣性是当前美学面临的一个神圣责任。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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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B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1-0150-05

      美因何而神圣?这一问题涉及美学的学科性质,是美学诞生以来人们一直关注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的重新提出,其意义在于推动我们对美学史,即美学已有的成果做一次认真的检讨,同时在于对美学在当代的使命——呼唤、追寻、彰显伟大社会实践中的美的神圣性做一次切实的反省。

      一、美在本质上是一种超验性存在

      美因何而神圣?我们暂且用一句话回答:因为美在本质上是一种超验性存在。美常常寓于感性的形式中,因此人们常常从经验层面去理解,但仅仅是感性形式。比如,一朵花,一束草,一座山峦,一条溪流可以让人感到美,但不会感到神圣;而一面国旗,一处遗址,一曲音乐,一段传奇却可以让人感到神圣,而不仅仅是美,或者说,让人感到一种神圣的美,而不仅仅是感性的美。感性的、经验的美是依靠感官、想象可以感知的美,它给人的感觉是和谐、适宜、快乐;而神圣的、超验的美则是必须借助生命体验才可以领悟的美,通常被称作理性的美,它给人的感觉是景仰、依从、震撼,是从自我解脱出来的冲动和惊喜。自美学产生以来,感性的美与理性的美、经验的美与超验的美的区分就是美学的一个基本课题,美学所做的就是告诫并推动人们在享有感性的、经验的美的同时,去追索理性的、超验的美,以便提升自己的修养,并沐浴在美的神圣性之中。

      柏拉图在《会饮》及《斐德诺》篇中的议论是我们熟悉的。他在美学上的最大贡献就是提出了“美本身”的概念,将美与美的事物做了区分。他认为,美的事物是人每日每时都在感受着的,但是“美本身”却是超然于经验之上的,它“恒定静一,独立不改”,是“以美本身为学问”的崇高体现,是奥林匹斯诸神“徜徉遨游”的“永恒的真实界”的象征,因此,只有少数哲学家才能有幸达到,而且必须在“爱神”的引导或“凭附”下,经过“学习”“了解”“见出”“孕育”,或者经过“迷狂”“回忆”这样艰难的过程。审美活动的意义就在于使人越出平庸,晓悟神圣,超越自我,跻身永恒,从而获得救赎。

      亚里士多德在《形而上学》中讲:一切事物都是质料与形式的统一体,不同的是质料与形式之间的比重,因为这个原因宇宙万物呈现为从纯质料到纯形式逐步进化的严整序列,而这也就是善与美具有不同层次的原因。从无机物到有机物,从植物到动物,从人到天使和天体,质料所占比重越来越小,形式所占比重越来越大,这个过程就是善与美不断澄明和纯化的过程。美是神圣的,因为美作为“形式因”是在与质料的争持中获得定性的。

      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的表述不同,一个从人的角度讲如何从逐层递进的审美活动中接近神圣,一个从对象的角度谈如何从渐趋进化的美的事物中了悟神圣,但是如果我们将“理念”与“形式”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出,他们从根本上讲是一致的,因为“形式”实际上也就是“理念”。亚里士多德批判柏拉图的“理念”既是作为概念的“普遍”又是作为实体的“个别”,但他所谓的“纯形式”与柏拉图几无二致。所以,柏拉图与亚里士多德两人的结论应该是一致的:美是“理念”,是“形式”,一切事物之所以美,是因为“分有”了“理念”或显现了“形式”,“理念”或“形式”所占的比重越多,距离经验世界越远,越具有神圣性,也就越美。

      二、美隐含着崇高的精神底蕴

      美因何而神圣?我们不妨进一步说:因为美隐含着崇高的精神底蕴。我们的感性达不到的东西,超出经验的东西未必就神圣。一个“星外人”如果真的出现了,我们会感到惊奇,但不会感到神圣;一座远古时代的图腾被发掘出来了,我们会感到怪诞,但不会感到神圣;一处山头被削平了,一个不知名的人像耸立在上面,层云缭绕,时隐时现,我们会感到诡异,但不会感到神圣,因为它们虽因外在的形象冲击了我们的感官,挑战了我们已有的经验,而没有内在的足以打动心灵的崇高的精神底蕴,使我们升达超验的境界。所谓蕴含在美中的崇高的精神底蕴,这里指的是作为本真存在的真与作为它的内在趋向的善,是人类生命和理想的完整体现。惊奇、怪诞、诡异是对真和善的扭曲或乖离,所以它产生的心理效果是让人收敛自我,守护自我,与对象保持最大限度的距离;而神圣性所产生的心理效果则是让人忘记自我、解放自我,与对象融为一体,合而为一。

      美的神圣性是对人而言的,动物没有神圣性问题,所以它的提出标志着人作为“小宇宙”的发现。德谟克利特最早提出“小宇宙”和美的神圣性,但他和之后的苏格拉底都没有超验之美,即“美本身”的概念,他们强调的是经验之美的功利价值与善的意义。在苏格拉底看来,“凡是我们用的东西如果被认为是美的和善的那就都是从同一个观点——他们的功用去看的”①,所以粪筐比金盾美。这个观点受到柏拉图的批判。但是美与功利和善没有关系吗?显然不是。18世纪英国学者休谟就是十足的美的功利主义者。在他看来,决定美之为美的只有一个标准,就是适用、便利、安全。这种观点不无合理之处,但极易导致相对主义,当然更不能揭示美与善本质上的联系。亚里士多德和他们不同,其立足点不是事物与人的关系,而是事物本身。善是什么?善就是事物的合目的性的形式,比如匀称、秩序、和谐。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目的,也都有实现目的的形式,就是在这个意义上善与美是同一的;如果说善与美有什么区别,那就是美在静止不动的事物上也可以显现。亚里士多德“合目的”的概念后来被康德、歌德等所接受,成为其美学的一个基本的理论支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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