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思想的当代反思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召峰,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杭州,310028 刘召峰(1980-),男,山东鱼台人,哲学博士,浙江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马克思主义经济哲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原文出处:
当代经济研究

内容提要:

毛泽东的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思想的新贡献在于:在深刻领悟马克思关于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的历史性质的论述的基础上,为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存在补充了“生产力条件”;提出了区分资本主义商品生产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新标准;突破了斯大林关于商品的活动范围“只限于个人消费品”的限定,肯定了“一部分生产资料”可以是商品;提出了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的学校”的新论断。分析和评论毛泽东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思想,需要把“消灭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消灭剥削阶级的社会主义”、“允许私有制和剥削阶级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社会主义”区分开来。毛泽东社会主义商品生产思想所“丰富”的,是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而不是马克思关于“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的设想。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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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091.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674(2016)03-030-07

       1958年11月9日,毛泽东在《关于读书的建议》中给全党各级领导提出如下倡议:先读斯大林的《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和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关于共产主义的论述摘编,而后再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1]3,4他自己率先垂范,带头读书。毛泽东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批注、1958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的谈话和1959-1960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修订第三版)》下册的谈话,经邓力群整理,汇编为《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一书。该书包含着毛泽东对社会主义商品生产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的诸多独特见解。这些见解,对于当前我们进行经济学研究和处理现实经济问题,都是非常宝贵的遗产。

       一、商品的本质及其历史性

       在马克思看来,商品是一种“历史性的社会存在”。对于马克思的这一看法,毛泽东有着深刻的领悟。

       在《资本论》第一卷中,马克思细致地剖析了生产商品的劳动所特有的社会性质。他认为,生产商品的劳动是这样一种“私人劳动”:只有通过交换、把产品转到把它当做使用价值使用的人手里,这一“私人劳动”才能证实自身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这一私人劳动的劳动时间必须“迂回”地、通过另外一种使用价值的一定的量来表现自身。[2]89~91因而,商品的“价值”,在马克思那里,本质上是凝结在商品中的“私人劳动”的“社会构成”方式问题——它并非“直接地”就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而是必须通过交换,才能“迂回地”证实自己是“社会总劳动的一部分”。[3]而在劳动产品不表现为商品的地方,凝结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就不再表现为“价值”了。马克思是通过分析商品生产之外的“其他的生产形式”来说明这一观点的。比如,在“欧洲昏暗的中世纪”,作为劳役和实物贡赋而存在的剩余劳动及其产品,没有采取与它们的实际存在不同的虚幻形式;人们在劳动中的社会关系始终表现为他们本身之间的个人的关系,也没有披上物之间即劳动产品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外衣。[2]95马克思曾设想在未来社会中商品、价值将消亡。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马克思说:“在一个集体的、以生产资料公有为基础的社会中,生产者不交换自己的产品;用在产品上的劳动,在这里也不表现为这些产品的价值,不表现为这些产品所具有的某种物的属性,因为这时,同资本主义社会相反,个人的劳动不再经过迂回曲折的道路,而是直接作为总劳动的组成部分存在着。”[4]303马克思的论述启示我们:无论是商品的“价值”,还是创造它的“劳动”,都是具有历史性的社会存在物。

       对于商品、价值的历史性质,毛泽东有着深刻的领悟。在《毛泽东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批注和谈话》中,他不止一次地谈及社会主义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的“完结”和“死亡”:“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等等,现在是适合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的,但是,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要不适合生产力的发展,总有一天要被生产力的发展所突破,总有一天它们要完结自己的命运。能说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经济范畴都是永久存在的吗?能说按劳分配这些范畴是永久不变的,而不是像其他范畴一样都是历史范畴吗?”[5]137“在社会主义社会里面的按劳分配、商品生产、价值规律这些经济范畴,难道是永生不灭吗?难道它们只有生长、发展而没有变化、死亡吗?难道不是像其他历史范畴一样,都是历史范畴吗?”[1]258这样,毛泽东就同那些把商品生产永恒化的“经济学家”,有了本质的区别。

       二、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存在的条件

       原则上确认商品生产的历史性质,并不意味着需要立即实施消灭商品的行动,因为商品生产有其存在的历史条件。在《反杜林论》中,恩格斯谈到了消灭商品生产的条件:“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被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4]633也就是说,社会一旦占有生产资料并且以直接社会化的形式把它们应用于生产,每一个人的劳动,无论其特殊的有用性质是如何的不同,从一开始就直接成为社会劳动。那时,就不需要“价值”插手其间了。[4]661

       在前苏联,有些人根据恩格斯的上述言论断定,党在取得了政权并把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后,就应当消除商品生产。斯大林在《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中这样批评他们:“这些同志是大错特错了。”[6]545,546他根据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一些地方关于“一切生产资料”、“全部生产资料”的论述认定:恩格斯在他的公式中所指的,不是把一部分生产资料收归国有,而是把一切生产资料收归国有,即不仅把工业中的生产资料,而且也把农业中的生产资料都转归全民所有。[6]546接着,他分析了苏联社会主义社会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的条件:“现今在我国,存在着社会主义生产的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国家的即全民的形式,一种是不能叫做全民形式的集体农庄形式。……这种情况就使得国家所能支配的只是国家企业的产品,至于集体农庄的产品,只有集体农庄才能把它当做自己的财产来支配。然而,集体农庄只愿把自己的产品当做商品让出去,愿意以这种商品换得它们所需要的商品。”[6]550因此,商品生产和商品流转,在苏联,仍是必要的东西。他还补充说:“当然,将来在两种基本生产成分即国营成分和集体农庄成分由一个包罗一切而有权支配全国一切消费品的生产成分来代替的时候,商品流通及其‘货币经济’就会作为国民经济的不必要的因素而趋于消失。”[6]550这样,斯大林就以苏联两种公有制形式的存在,论证了苏联在当时保存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的必要性,并同时指出了消灭商品的条件:一切生产资料都归全民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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