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先驱

作 者:

作者简介:
金民卿,中国社会科学 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北京 100732 金民卿(1967-),男,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部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文化和意识形态。

原文出处:
毛泽东思想研究

内容提要:

毛泽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先驱,他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明确提出了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第二次结合的历史性命题,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矛盾学说,作出了我国处于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的初步判断,制定了建设社会主义强国的目标和四个现代化的战略,提出了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理论观点,构建了经济、政治、文化、外交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探索了执政党建设的规律,形成了一系列独创性的理论创新成果,成为新时期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思想源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直接理论来源。


期刊代号:A2
分类名称:毛泽东思想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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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A8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999(2016)02-0011-08

       毛泽东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系,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的一个重大问题。毛泽东在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的重要理论观点,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构成了新时期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思想源头。不论从历史还是逻辑上讲,毛泽东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先驱。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科学论断的思想源头

       1982年9月,在党的十二大开幕式上,邓小平提出了“走自己的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科学论断,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初步创立的标志性事件。正如邓小平所说,这个科学论断是总结长期历史经验而得出的结论,这种长期历史经验的积累是从毛泽东开始的。

       20世纪50年代中期,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全面开展,以及苏联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弊端逐渐暴露,寻找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出来。在此情况下,毛泽东明确提出,要走自己的路,独立自主地探索适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再次实现了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创造性结合,这是毛泽东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的重大理论贡献,为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做了物质和思想上的准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道路、制度形成的历史和逻辑的起点。

       1956年三、四月,围绕着如何看待苏共二十大特别是赫鲁晓夫的“秘密报告”、对斯大林历史功过的全面评价,毛泽东主持召开了几次中央会议,旗帜鲜明地提出要实现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的再次结合、探索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具体道路。他反复强调,中国必须以苏为鉴戒,走自己的路,独立自主地探索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决不能教条主义地硬搬别国的经验和模式。对此,薄一波回忆道:“毛主席在1955年底就提出了‘以苏为鉴’的问题。那时候,我们在经济建设方面,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同时,也陆续发现苏联的某些经验并不适合我国国情。因此,同社会主义改造一样,能否从我国国情出发,总结自己的经验,探索一条适合中国情况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就是关系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能否顺利进行、少走弯路的一个大问题。”[1]

       《论十大关系》是毛泽东探索具有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的初步而又比较系统的理论成果,他在这个讲话一开始就提出必须以苏联为鉴戒,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正确处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一系列重大关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避免或少走弯路。1956年8月,他突出地强调:各个国家都有自己的特殊性,不可能照着千篇一律的格式发展,中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然带有自己的特点。“我国是一个东方国家,又是一个大国。因此,我国不但在民主革命过程中有自己的许多特点,在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过程中也带有自己的许多特点,而且在将来建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还会继续存在自己的许多特点。”[2]是月的24日,毛泽东在同音乐工作者谈话时,多次谈到要把普遍原理同具体特点结合起来,突出民族特点,实现普遍原理的中国化,创造具有中国特点的东西。他说道:“总要有民族特色,要有自己的特殊风格,独树一帜。”[3]“中国人还是要以自己的东西为主。”[4]“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实践中的表现形式,各国应有所不同。在中国,马列主义的基本原理要和中国的革命实际相结合。十月革命就是俄国革命的民族形式。社会主义的内容,民族的形式,在政治方面是如此,在艺术方面也是如此。”[5]“应该越搞越中国化,而不是越搞越洋化。……学外国不等于一切照搬。向古人学习是为了现在的活人,向外国人学习是为了今天的中国人。”[6]“应该学习外国的长处,来整理中国的,创造出中国自己的、有独特的民族风格的东西。”[7]

       这些重要观点是他在思考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过程中提出的,可以说是他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有机组成部分。后来,在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对于书中关于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具有自己特别的具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形式和方法”的提法,他极为赞同,表示必须把“普遍规律和具体特点相结合”。[8]

       二、“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的思想源头

       毛泽东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和主要矛盾、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学说,提出了判断政治是非的根本标准,初步提出了关于改革开放的思考,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奠定了哲学根据和方法论基础,形成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的思想源头。

       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毛泽东第一次深刻而系统地论述了社会主义矛盾学说。他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二者之间既有基本适应的一面,又有不相适应的方面,可以通过改革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领域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方面,使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完善。这个理论是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的重大创新,为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实现拨乱反正,制定改革开放政策,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及各方面体制改革,提供了深层次的哲学根据。

       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毛泽东指出,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以后,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们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是主要矛盾,这个矛盾决定了必须大力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个思想是新时期党科学把握主要矛盾的前瞻性判断,是明确提出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哲学根据,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基本路线的理论基础。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两类矛盾,毛泽东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着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即敌我矛盾和人民内部矛盾,前者是对抗性的,后者是非对抗性的,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的解决方法是不同的,必须正确区分和处理,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在《论十大关系》和《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等著作中,系统论述了社会主义建设中的带有全局性的重大关系,强调必须用辩证法思想来处理这些关系,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坚持重点论,既要抓好主要矛盾又要解决好非主要矛盾,这种辩证法思想必须要贯彻到社会主义建设的方方面面。这些论断为新时期提出正确处理现代化建设重大关系理论、统筹兼顾的科学发展方法等提供了重要的方法论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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