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通过虚购存货方式偷逃增值税。有些企业商品购销环节利润很高,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大而进项税额相对小,这类企业为了虚增进项税额达到偷逃增值税款的目的,大量虚假购进存货,在无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向其他企业非法购买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曾发现部分医药企业通过虚购中药材,取得大量虚开的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对此类偷逃增值税的企业审计时,首先要取得企业进销存系统数据、企业财务资料及电子数据、企业相关人员信息及银行开户情况,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备份数据等基础资料;然后将企业购进存货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企业货物入库单,仓库货物收发存明细账,进行相互核对分析,必要时可对库存盘点,虚假的购货行为一般在库存明细账上没有反映;再对企业购进货物所支付资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进行核对,虚假的购货一般没有实际支付货款的行为或支付货款后再回流至企业相关人员账户。 部分企业通过成立空壳企业钻税收优惠政策的漏洞,或利用商贸类企业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类型企业的特点主要有成立时间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集中,且接收发票单位比较单一,税负极低或取得大额增值税退税。审计人员曾发现,某企业通过成立关联软件企业,利用软件产品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虚构软件产品购销业务大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还发现该企业的关联公司将手机等产品无票销售给消费者后,采取“票货分离”的方式为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对此类偷逃增值税行为,审计人员可通过对税收征管系统数据进行分析,发现集中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突然消失且税负较低企业作为疑点线索,对比其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数及纳税申报表,调查接受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与该企业关系、交易背景,对这些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对比分析,一般可以发现这些企业从关联企业取得销售款后除用于缴纳少量税款后通过各种方式回流至关联企业账户,同时追踪其采购货物的实际去向,结合相关人员谈话情况,证实其存在“票货分离”等行为。 部分企业通过账外经营业务的方式进行交易,在销售产品时不开具增值税发票以偷逃增值税。这种方式比较隐蔽,单从账上难以发现。如很多煤炭、铁矿等资源类企业会通过这种方式偷逃增值税,此类企业如税负低于正常水平的应予以重点关注。对这些类型的偷逃增值税进行审计时,可以通过以下方法:首先,核查企业年度销售台账、原材料明细账,水电费、运输费等主要费用明细账,并与以前年度以及类似企业相关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如果本年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以及原材料等支出明显增加,而销售明细账上未同比增长,则有账外经营的嫌疑;其次,实地查看生产现场和仓库等,询问仓库保管员、销售人员和生产人员产供销情况,重点关注销售明细账上未反映的收货单位销售数据;再次,核对企业年度生产、销售计划和实际完成情况以及业绩考核资料等相关数据,可发现企业生产、销售与考核数据之间的差异;最后,延伸审计账外经营所涉及的企业,确定账外经营产品的数量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