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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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处:
中国审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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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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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今年的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审计厅副厅长马玉红带来了《坚持绿色发展为理念,加强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的提案,在总结陕西环境审计实践的基础上,针对现存实际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马玉红在接受采访时表示,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出现了诸多的环境污染事件,对环境资源的保护缺乏足够的监督力度。对此,她指出,前不久两办印发的《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提到的实施国有资源审计全覆盖,为资源环境审计与监督提供了政策的指引,“可以将环境审计作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从国家审计的角度打击危害环境资源的行为”。

      马玉红在陕西省审计厅主抓资源环境审计工作多年,根据以往经验,她认为,我国的环境审计方式与环境保护要求有一定差距,且实施中也存在诸多的问题:一是资源环境审计尚未形成成熟的审计理念和工作思路,在审计实践中表现为资源环境审计的广度和深度不够,一些重要资源环境领域的审计重点不突出,对深层次问题研究不深入;二是环境审计的评价依据和评价标准不统一,真正具有权威性、普适性的审计体系和评价指标尚未建立;三是环境审计在实践过程中,相关法律依据、资金评价绩效和人员素质方面,离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此外,审计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专门法律中关于资源环境审计的内容尚缺乏明确的规定,这些都有待进一步继续实践总结、建立和完善。

      马玉红表示,解决上述问题,建立适合我国国情和资源环境状况、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源环境审计体系和审计评价标准还需要一段历程。对此,她在此次两会上呼吁,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尽快建立与完善内含环境审计的环境法规实施细则,将环境审计纳入“十三五”规划中,确保生态文明建设落在实处。她还建议环保部门建立资源环境大数据库,使审计部门能够以大数据为平台,促进持续、高效的环境审计。对于审计机关,她建议,要从国家到地方分层制定环境审计评价标准。同时,将环境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相结合,重点审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土地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矿产资源、珍稀动植物等自然资源和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的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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