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现代价值

作 者:

作者简介:
程霖,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史学系教授;陈旭东,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助理研究员。

原文出处:
文汇报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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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曾经繁荣而富有光辉成就,不仅为中国古代经济长期领先于世界提供了思想指导,而且也为西方现代经济学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先行思想要素。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依然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价值,其合理内核和积极要素值得进一步挖掘。

      英国著名学者李约瑟在中国科技史研究中曾提出一个问题,即为何中国几千年创造发明了这么多科学技术,但现代科学的诞生却并不在中国,而是在西方?也就是所谓“李约瑟之谜”。在中国经济思想史中同样存在这样一个谜题:为何中国古代曾经有那么光辉的历史成就,现代经济科学却没有在中国诞生,或者说中国经济思想为何没有发展成为现代经济科学,而要从西方引进经济学。对此问题,经济学界也有一些讨论。黄少安认为,中国在经济和文化上长期领先于世界,地大物博,不存在严重的资源稀缺,因此以资源稀缺为假设前提,以竞争为主线的经济学不发达。易纲则认为,中国之所以没有成为经济科学的发源地,与语言和思维模式的差异有关,与形式逻辑的欠发展有关。从经济思想的学术背景来考察,中国传统学术比较注重事物内部各方面、各环节及其与其他事物之间的相互关联作用,缺乏分门别类的精细研究和共同话语的范式构建,从而影响了整个经济思想理论图像的清晰度。

      其实,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中本蕴藏着诸多现代经济学的理论元素,孙中山甚至在1912年就提出“经济学本滥觞于我国”的说法。关于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成就、贡献和历史地位,笔者另有专文讨论,这里仅介绍部分西方学者对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成就所给予的肯定。

      1911年哥伦比亚大学政治经济学教授亨利·施格在其为陈焕章《孔门理财学》写的序中就指出,儒学“是一伟大的理财体系,伟大的道德与宗教体系”。陈焕章学贯中外、兼通古今,其专著运用经济学的理论框架来诠释儒家经济思想,无疑为国际学术界系统了解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打开了一扇大门。凯恩斯1912年曾在为《孔门理财学》作的书评中花了约三分之一的篇幅来转述中国的货币制度和思想,并指出汉代贾谊、宋代袁燮、明代叶子奇等“中国学者早就懂得格雷欣法则和数量理论”。

      除了儒家经典的经济面向广受宣扬之外,道家老子的治理哲学和经济思想,以及司马迁的自由放任思想,也在国际上得到了较大范围的传播和认可。1966年9月,哈耶克在朝圣山学社东京会议的讲演中就曾指出,《老子》第57章的“我无为也,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这句话,正代表了他“自发社会秩序”理论的精髓。奥地利学派的另一著名代表人物穆瑞·罗斯巴德在其著作《亚当·斯密之前的经济思想》中对道家思想也给予了高度肯定。他认为,庄子重申并发挥了老子“清净无为”的思想,是第一位发展出“自发社会秩序”的思想家,比西方发现这一思想的蒲鲁东和发扬这一思想的哈耶克要远为超前。著名经济学家莱斯利·杨格则认为,司马迁早在亚当·斯密之前就于《史记·货殖列传》中提出了市场机制的概念,以及“看不见的手”的等价隐喻:“水之趋下”,而斯密在创作《国富论》之前去法国访问,杨格推断斯密曾直接从杜尔阁及与之熟识的两位留法中国学者那里了解了司马迁的思想。

      但是,不得不承认的是,如果我们仔细辨析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中的很多经济概念,可以发现其往往缺乏一致公认的定义,内涵和外延常常因人因事因时而异,这就导致难以形成具有可继承性的学术传统。并且,在重务实轻玄想的思维习惯下,由于注重综合而忽视分析,注重人文意蕴而忽视科学内涵,注重规范性质而忽视实证性质,古代思想家们鲜有将这些零散的经济思想归纳、演绎成一个具有内在逻辑的经济理论体系,对客观经济现象的认知停留在直观性、表面性的经验层面,没有上升到抽象性、思辨性的理论层面,从而未能发展成为现代经济科学。那么,是不是说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因此就没有现代意义了呢?显然不是。中国传统经济思想不仅对中国而且对世界依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代价值:其一,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可以为解决现实问题提供历史借鉴;其二,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可以为建立中国经济学派提供思想牵引;其三,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可以为中国式管理提供哲学基础。

      解决现实问题的历史借鉴

      中国传统经济思想对于解决当前现实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辩证唯物主义讲究判断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通过深刻挖掘中国传统经济思想所蕴含的深层内核和基本精神,并进行必要的现代转换和诠释,可以为判断、分析和解决当前中国的问题,提供独特的视角和路径。这也是中国经济思想史学科的新使命——在挖掘、整理、展示中国传统经济思想的历史遗产的同时,将历史与现实、传统与当代联结起来,发挥其以古鉴今、经世致用的功能。

      单就改革而言,中国两千多年历史上有数次变法、变革,其中的改革思想就有许多值得引以为鉴之处。“世易时移,变法宜矣。”(《吕氏春秋·察今》)历史上管仲改革、商鞅变法、王莽改制、北魏孝文帝改革、刘晏变法、后周世宗改革、范仲淹庆历新政、王安石变法、张居正改革、戊戌变法、清末新政等等,这些变革都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了一定时期对既有体制机制桎梏的突破,史家对于其利害得失均有研判,如能善加辨析、记取,对全面深化改革大有裨益。诚如钱穆总结历代政治得失所言,“任何一项制度,决不是孤立存在的。”对于当下中国而言,改革已经成为一场深刻而全面的社会变革,必定涉及一系列体制机制的转型,是制度的大规模变迁,因此必须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如果还是只在某些方向上进行零碎的制度变迁是不可能成功的。

      在当前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进程中,一个核心命题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中国历史上的无为而治思想,对于当下的治道变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其实,“无为而治”不是道家的专利,在儒家的思想源流中也有迹可寻。早在《论语·卫灵公》中,就有“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的叙述。在汉初学术走向融合的大背景下,黄老之学的“无为而治”思想在道家“无为”学说基础之上,也融入了儒家“无为”思想的成分。司马迁基于此提出的“善因论”,其要义就在于对“俗之所欲,因而予之”(《史记·管晏列传》),给予并保护私人从事农渔工商等经济活动自由,以为其自身谋利,进而实现民殷国富、长治久安的最终目的。这与亚当·斯密的“看不见的手”论断有异曲同工之妙,在个体自利的现实之下实行“简单的合乎自然的自由的制度”就会自然而然达到一个可能是非自利个体本意的结果,实现利己和利他的激励相容与共融,导致社会福利的整体提升。也就是说,政府要实现善治目标,就必须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不能过多地用“看得见的手”去干预“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因为那样常常会适得其反,既压制了市场主体的创造活力,也无法集中精力将该管的事情管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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