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态主义视野理解环境美学

作 者:
徐岱 

作者简介:
徐岱,浙江大学传媒与国际文化学院

原文出处:
文学评论

内容提要:

随着全球化时代人类对共同面临的生态危机日益迫切的关注,关于环境美学的诸多命题逐渐成为当代美学的热点。世界各地的理论家为此贡献了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提议。多视角的切入使相关思考进一步深入。在这些视野中,生态主义是一个重要的切入点。生态主义的视野基于这一前提:只有承认以“生态正义”为主导的“生态伦理”,我们才能真正把环境保护的问题从传统意义上作为“审美欣赏”的“小美学”,提升到直接关系到人类生存的生态和谐与创建良好生活世界的“大美学”。这是一个需要我们投入更多智慧的具有根本性的问题。它将我们的视线重新引向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的自然之美。在此意义上,从生态主义视野出发的环境美学最终提示我们的,并非仅仅是对“客体对象”的关注,而是我们自身对人类中心主义立场的放弃。


期刊代号:B7
分类名称:美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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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生态主义与生态正义

      对生态主义(Ecologism)目前有不同的解释,综合而言,生态主义是在当前面临全球性生态危机的压力下,由这种生态危机所引发的对环境问题的一种凸显。事实上,这种危机在“文明的进程”中一直隐性地存在,只是随着现代工业文明的全面兴盛而逐渐突出。尤其是人类社会进入所谓“后工业时代”以来,由于物质文明的丰富所付出的巨大代价,生态危机格外引人注目。自西方率先进行的工业革命以来,人类一度把丰富多彩的大自然当作能够无限制盲目索取的对象,在这种情况下,自然界原本具有的自主性生态平衡在许多方面遭到不可逆转的破坏。唯其如此,生态主义最先表现为一种自然与环境主义的思潮。有识之士面对日益加重的全球生态危机和生存环境的恶化,开始进行自觉的批判性反思,这导致了一种声势浩大的全球性环境保护运动。在此意义上,生态主义与环境主义(Environmentalism)具有相互呼应的关系,它作为一种批判理论的提出,对21世纪的人类社会具有重大意义和价值。

      根据英国学者布赖恩·巴克斯特的观点,生态主义通常具有三个主题。其一,生存资源的极限论。这一主题强调我们所在的星球在许多方面都是有限的,因此,人口数量的无限增长和物质生产的无限扩张是不可能的。我们必须清醒地明白这一点,自觉地生活在这些极限的范围内。其二,道德关怀的超人类化。所谓超人类化,要旨在于对其他非人类的生物给予道德关怀。这种“生态主义道德立场”,事实上源自一个超越我们常态性认识的终极价值假定,即地球上所有的生命形式都具有其内在的价值,在这个意义上,不分一般意义上的贵贱高低,一切存在的生命形式至少在理论上都应受到人类的道德关怀。其三,人类与地球生物圈的相互联系性。这一主题承认人类不仅来自动物界,而且从未(也不可能)割断与自然界其他生物的密切联系。①其中第三点是生态主义的核心观点,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生态主义主要是一种道德学说。②生态主义从社会生物学关于“亲生命性”的学说中得到相关的理论支持,它所强调的意识形态立场是:人类生活的行为和结构所构成的我们是自然性动物这一基本事实,应成为我们自我理解的中心。我们应意识到,我们的福祉和命运与其他生物的福祉和命运紧密相关。生态主义没有否认我们是理性的、社会的和创造文化的动物,它只是坚持认为,“我们本质中的这些因素,都是以我们是自然性动物这个事实为条件的”③。

      生态主义的另外两个理论支撑点,分别为法国学者史怀泽从“敬畏生命”的生态伦理观提出的生命中心论(Biocentrism)和雷根提出的动物权利论。相对而言,对生态主义的形成具有重要影响的主要是生态伦理观。这种观念主要持一种自然价值观,认为所有的生命体都内在地拥有其自身伦理学意义上的“善”,由此强调将通常意义上运用于人类社会的道德评价的范围进一步扩展到人类以外的生物圈。雷根的“动物权利论”则提出,长期以来,人类认为人都有不受损害的道德权利,这除了受到康德的启蒙思想的影响外,主要是由于,从人类学的立场看,一般而言,真正意义上的“人”都拥有某种优先于自身利益和利己效用的价值考虑。这种价值是人之为人的“固有价值”(inherent value),正是凭借这种价值,人类才能成为“生命主体”。按照史怀泽的生态伦理观,某些动物之所以符合成为生命主体的条件,是因为它们的生存状态在客观上同样体现出一种“优先于自身利益和利己效用的价值考虑”的“固有价值”。唯其如此,它们同样应该拥有受到我们人类道德关心的权利。在最低限度上,这意味着人类承担着不去伤害它们的伦理义务。生态主义强调的基本思想是,人类是一种动物物种,是与其他生命形式在这个可能是唯一的星球上共同进化而来的,由于这个缘故,人类不能像以往一样,认为自己高于其他物种,而是与其他动物物种一样,应当被理解为是整个大自然生物圈的内在组成部分。

      由此可见,生态主义是自然中心论的,并以科学为导向。生态主义因此而坚持,我们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考虑到非人类存在物的道德地位。④此外,支撑着生态主义的是这一信念,即认为作为自然性动物的人类能够热爱他们充盈、富饶、美丽的世界,明确对它所肩负的责任。在这个由人掌控的世界上,人类其实没有什么理由充足的特权,而只有缺乏远见的狭隘的霸权。例如,一旦发现人类中的一员受到非人类动物的袭击和致命的威胁,我们是否就一定得毫不犹豫地杀死那只动物,救出那个人,不管那只动物是多么稀有和珍贵,而那个被我们救出的人却是像阿道夫·希特勒那样的道德怪物?⑤为此,生态主义思想中有一个“生态正义”的主张。概括而言,生态正义所关注的核心问题主要有两个维度,即如何以一种“生态正义”的方式,在人与人之间分配“自然资源”,并且积极主动地分摊人类的“生态责任”,后者较前者更为重要。所谓“生态正义”,就是把自然生态环境作为主体对待,给予它与人类生存利益相关的道德身份。它属于“环境伦理学”的内容。通常而言,“环境伦理学”主要建立于这一假设之上:人类社会对大自然具有伦理主导作用,概括地说,也就是坚持我们人类能够通过制度性建设而被道德规范所约束。它旨在系统地阐释有关人类和自然环境之间的道德关系。它坚持一种非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允许给动物和植物这类自然客体以道德身份。环境伦理学有一个从关注个体生物向关注整体系统的转变。生态正义论的立场是非科学主义的,因为现代科学把自然看作机器,遵从物理和力学定律,认为自然本身无所谓善恶。在这样一个世界里,人类伦理就没有了基础。

      环境伦理学不接受这样的自然观,它以上述史怀泽的“生命中心论”和威尔逊的“亲生命性”的社会生物学为基础,提出一种超人类的价值观,强调生命不是“中立”的,生命本身即是善,它激起尊重并渴望尊重。⑥

      最近几年,以英国科学家詹姆斯·拉佛洛克和美国生物学家林·玛古利斯为代表的一些学者提出,地球本身可以被看作一个活的有机体。拉佛洛克用希腊神话中的大地女神盖娅(Gaia)的名字来命名整个系统。这个假说给了环境伦理学有力的支持,同时也向“环境法西斯主义”提出了有力的抗议。环境法西斯主义传达出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对世界各地的发展中国家的不公平指责,这种指责声称:“我们的文化带来了环境浩劫,所以我们会拥有舒适的富裕的生活方式。现在我们已经拥有了它,你们不应当寻求相当的生活方式,因为那样会损害剩下的荒野、雨林和生物多样性。与我们自己的经济发展相比我们不必过于看重这些事物,但是你们应当看重。”⑦从环境伦理学的角度来看,应该承认科学生态学有助于达到生态保护的目标,但不应把它看作环境问题的最高权威。环境伦理学提醒我们区分“生态主义”和“生态学主义”。后者完全是科学决定论的,认为在生态问题上科学是最终的决策者。这种科学主义的结果实际上并不科学,生态方面的许多问题并不仅仅由生态本身所决定,在生态表现的背后还存在着复杂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因素。因此,“我们不能简单地从生态学的‘是’推出伦理和政治上的‘应’。也不能单从科学就建立认识论和形而上学的结论”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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