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雾霾治理审计的主要背景 美国20世纪70年代开展雾霾治理审计时,经济社会运行有三个明显的特征。一是社会相对稳定,经济由快趋稳。根据美国统计局(BLS)数据,1974年的美国人均GDP为7242美元,相当于我国当前水平(中国2014年人均7485美元),“美国的经济发展虽然不是一帆风顺,但基本保持了增长的趋势”。二是空气污染事件频发,政府和公众环保意识增强。1955年、1970年洛杉矶两次严重的雾霾事件中,前者致使400多人因中毒、呼吸衰竭而死,后者使全市四分之三的人患病。随着公害事件程度的加强、范围的增大,据普林斯顿大学的一项调查表明,1971年环境污染问题已经位居美国人最关注问题的第二位,仅次于越战。三是采取一系列应对措施,但实际收效并不明显。整体来看,70年代之前,联邦政府的精力主要集中在经济政策,无暇顾及环境的恶化,同时从立法到执行、从联邦政府到地方政府都缺少有效的监督。很多环保主义者将70年代以前的美国空气立法视为联邦政府一个失败的尝试。 美国雾霾治理审计的主要成果 尼克松总统在1970年1月的就职演说中宣布70年代将是环境保护的十年,并于当年成立国家环境保护局(EPA),当年年底签署了《清洁空气法修正案》,“环境保护不再仅仅被视为地方性事务,联邦政府承担了环境保护的主要领导责任”,同时为了监督和推动政策法规执行,大力加强了审计监督。美国审计署1970年设立了自然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司,在其职责范围中,空气污染和气候变化审计列在第一位。从1970年到1979年,美国审计署出具了247份与空气污染治理以及清洁空气法执行相关的审计报告。 关注资金使用绩效。由于1970年、1977年两部清洁空气法修正案及其他相关法规中涉及大量资金投入和运用,1970到1979年美国审计署先后出具了58份与空气污染治理资金管理和预算执行相关的审计报告。在这些审计报告中,审计署尖锐地指出联邦政府对空气污染治理上的资金投入呈现出急于求成和不惜一切代价的倾向。如高资金投入与资金使用直接效果不明显问题。1972年到1975年,空气污染控制方面的支出平均每年在300亿美元左右,且以超过25%的速度递增,1977年美国平均每户家庭在环境法上的开支为600美元,甚至超出了在医疗、住房上的开支,但这种资金上的高投入并未实现环保局所声称的收益比。 关注政策执行效果。由于美国的相关法案中不仅确立空气质量标准,还明确任务实现的时间表,所以美国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十分关注联邦政府(主要是环保局)和地方政府执行政策的效率和效果,有效发挥了审计的监督和推动作用。如对不达标的州进行点名。197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要求各州在1977年必须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一级标准,审计署对各州完成任务情况进行持续地跟踪审计,并以审计长信函的形式对不达标州的相关情况、原因及建议进行报告和沟通。 关注新成立的环保局的运行情况。成立具有独立机构、职能和最高环保决定权的环保局是尼克松政府系统性、全国性考虑环保问题的重要成果。在肯定环保局工作成绩的同时,审计署在多份审计报告中对环保局任务量过大、人力财力不足、处理问题能力极度透支的风险也作出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