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使用者需求的政府审计报告改革研究

作 者:

作者简介:
姚寒瑜,刘金文,军事经济学院

原文出处:
审计月刊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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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审计报告需求分析

      (一)政府审计报告的需求类型

      依据不同使用者类型,我们可以将政府审计报告需求明确为四点。

      1.审计对象整改需求

      在政府审计过程中,审计对象包括被审计单位及领导干部,他们不仅是被监督者,也是审计全过程的有效参与者。审计对象需要通过审计报告来了解掌握自身在行政管理、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知晓公共权力的责任义务边界,加强自身管理。具体来说,被审计单位是政府部门的,审计关注的信息包括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强化预算执行法定性、严肃性的措施,治理水平以及行政资源配置效果等;被审计单位是金融机构的,审计关注的信息包括金融风险点、风险领域以及风险发生时造成的损失和规避金融风险的具体措施;被审计单位是国有企业的,审计关注的信息包括影响企业经营业绩的问题因素,增强企业获利能力的意见建议。

      2.各级政府管理需求

      政府作为国家的管理者和公共资金的使用者,期望通过审计监督财政收入的各项经济活动,揭露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总结国家治理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政府还是政策制度的制定者,需要通过审计工作了解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以及政策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深层次分析问题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或完善制度。

      3.人大监督需求

      人大主要是通过政府审计来掌握政府职能部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情况,一方面监督政府各机关严格预算执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另一方面监督重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重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强化对政府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政府审计报告是政府审计工作的综合反映,也是各级人大掌握经济运行、政府工作情况、财政资金使用管理的主要抓手。因此,政府审计报告应以各级人大的决策、监督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报告内容及方式。

      4.公众知情需求

      作为纳税人,社会公众希望通过政府审计报告了解所缴税款是否被合理有效地使用,社会经济是否得以发展,公共服务水平是否得以提升。公众对与民生保障相关的建设项目,例如医疗、教育、住房等尤为关心,但由于社会公众了解国家审计信息的渠道十分有限,且往往缺乏相关专业知识,因此就需要加强审计结果的透明度建设,使公众能够了解到具体情况并且理解各项数据所代表的含义,提升公众参与质量。

      (二)政府审计报告的需求内容

      审计报告承载的信息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审计人员主要根据信息需求者的要求合理安排提供信息的内容、形式等,政府审计报告需求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是基本审计信息。反映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及审计对象开展日常工作所需资金的使用情况,对审计对象的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作出评价。

      二是专项审计信息。反映经济活动、政府管理、社会治理等特定领域、特定工作的审计信息,通常以审计专项报告为载体,目的是指出审计查出的具体问题及改进建议,一般包括财政审计专项报告信息、企业审计专项报告信息、金融审计专项报告信息、经济责任审计专项报告信息以及重大建设项目审计专项报告信息。

      三是行业审计信息。反映某一行业审计的整体情况,分析行业系统存在的共性问题及原因,评价行业建设、资源配置以及专项经费使用绩效等,为优化行业管理提供建议。

      四是综合审计信息。立足单位建设全局,综合系统地反映年度内审计工作情况,分析宏观层次问题,从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和管理模式层面提出建设性审计意见或建议。

      二、政府审计报告需求差距分析

      (一)需求导向缺失,政府审计报告内容不够完善

      一是忽视需求,内容僵化。审计报告内容过于单一僵化,忽视不同报告类型及相关使用者需求,缺乏针对性和侧重点,无法为使用者决策提供充分的信息。二是前后矛盾,脱离实际。部分审计报告在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中对被审计单位大加赞扬,但其后又披露大量审计查处问题,前后矛盾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审计报告只有问题查处,没有审计评价,或者超出审计职权、范围进行评价,评价结论无审计证据支持;还有的单位在审计报告评价上只讲成绩,不说问题,或在问题的评价上避重就轻、一笔带过,所提供的信息空洞无用,满足不了政府部门管理、人大监督需求。三是语句晦涩,难以理解。审计报告大多使用的是专业术语,内容晦涩难懂,表述繁琐复杂,不利于理解;还有的审计报告语言缺乏逻辑性和准确性,给报告使用者理解和分析报告带来了困难。

      (二)需求参与缺位,政府审计报告编制水平不高

      政府审计报告最终要服务于使用者,报告编制过程应当是编制部门发挥专业作用、使用者提供需求信息的综合作用过程。但从目前情况看,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审计部门、审计小组与各方使用者共同编制审计报告的制度机制,在编制审计报告过程中,审计部门既没有在事前开展广泛论证,也没有在编制中征询报告使用者意见,编制完成后对使用者意见反馈也不够重视,这就导致使用者需求难以在审计报告编制过程发挥应有作用。由于政府审计报告存在需求缺位问题,造成审计人员无法获取报告使用者关于审计报告的意见建议,无法发现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审计报告质量难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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