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意合语法的认知机制和描写体系

作 者:

作者简介:
袁毓林,北京大学中文系、中国语言学研究中心、教育部计算语言学重点实验室。

原文出处:
中国语学

内容提要:

本文旨在厘清意合语法的不同含意,揭示汉语意合语法的认知机制和运作过程,建立足以刻画汉语语法的意合机制的描写体系。首先说明低级版本的意合法侧重于语法形式的不充分性,而高级版本的意合法侧重于语言形式的不完整性;说明主体间性和体验性认知对于意合语法的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尝试建立一种基于概念结构的“词库—构式”等多层次结构(论元结构、物性结构、骨架结构、时体结构和认识结构等)互动的汉语语法的描写体系。最后,说明意合语法的神经—心智动力源于大脑心智的运作采用了一种分层次的模式识别方式,人类语言是一种“编码—解码”和“示意—推理”两头管用的机会主义系统。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4 期

字号:

      1.引言:汉语语法的特点是以意合法为主

      从18世纪来华传教士开始,学者们从语言学习和语言比较的角度,通过跟印欧语等多种语系的语言的比较,广泛地讨论了汉语的结构面貌和语法特点,也比较准确地揭示出了汉语语法的一些关键性的特点。比如,德国语言学家、汉学家甲柏连孜(Hans George von der Gabelentz,1840-1893)在1881年出版的《汉文经纬》(Chinesische Grammatik)中,已经认识到汉语的特点是:词语入句后没有形态变化,主要依靠语序和虚词来表示语法关系①。中国语言学家则把单纯通过词语或小句的直接组合来表情达意的结构方式叫做“意合法”(parataxis)。比如,王力(1946)指出:复合句里既有两个以上的句子形式,它们之间的连系有时候是可以意会的,叫做“意合法”,例如“[假如]你死了,[那么]我做和尚”(1982:144)。但是,学者们对于意合法的界定是不太明确的;尤其是缺乏对意合法的认知机制(cognitive mechanism)的系统讨论,更谈不上对于汉语意合语法的描写体系的构建。

      本文旨在厘清意合法的不同含意,说明低级版本的意合法侧重于语法形式的不充分性,而高级版本的意合法则侧重于语言形式的不完整性;努力揭示意合语法的认知机制,说明主体间性和体验性认知对于意合语法的支撑作用。在此基础上,尝试建立足以刻画汉语意合语法的描写体系,即基于概念结构的“词库—构式”等多层次互动的语法描写体系。其中,词库知识以谓词的论元结构和体词的物性结构为主,构式知识以句子的骨架结构、时体结构和认识结构为主,从而形成一种分层描写的体系;同时,辅之于不同层次之间的互动机制,希望藉此可以比较全面地揭示汉语语法的意合机制和运作过程。最后,说明意合语法的神经—心智动力源于:(i)大脑心智的运作采用了一种分层次的模式识别方式,语言的多层次结构正好为此提供了不同层次的模式;(ii)语言是一个机会主义的系统,使得人类语言进化为一种“编码—解码”和“示意—推理”两头管用的符号系统。这些特点综合起来,使得意合语法的运作具有现实的可能性。

      2.什么是意合法?

      根据我们的初步考察,意合法有不同的含意,至少可以区分为低级版本的意合法和高级版本的意合法两种。下面就这两种版本的意合法,分别略作讨论。

      2.1 低级版本的意合法

      低级版本的意合法着眼于语法形式的不充分性,具体指词语直接组合、不借助形态和虚词等语法形式手段来表示语法结构关系和有关的语法意义。例如:

      (1)a.断竹,续竹。飞土,逐肉。(《弹竹》)

      b.雨中山果落,灯下草虫鸣。(王维《秋夜独坐》)

      c.孤莺啼永昼,细雨湿高城。(陈与义《春雨》)

      d.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

      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杜牧《清明》)

      e.大饼夹油条~油条夹大饼

      f.棉裤套皮裤,必定有缘故;

      不是棉裤絮得薄,就是皮裤没有毛。(西北谚语)

      真正严格的意合法过于经济和简约,只有像(la-d)之类允许跳跃式话语的场合(诗歌等)才能奏效②。像(1e)中的两种说法,意思是一样的(大饼夹住油条,油条夹在大饼中),全靠生活知识(只有摊开的大饼能够夹住细长的油条)来排除歧义(什么夹住什么?什么夹在什么之中?)。而像(1f)中的“棉裤套皮裤”(谜面)就有歧义(什么套在什么的外面?什么被套在什么的里面?),好在这个谚语意在说明“必定有缘故”这个主旨(谜底),所以听说双方对“棉裤套皮裤”的两种意义(棉裤套在皮裤的外面,皮裤被套在棉裤的里面;或者,皮裤套在棉裤的外面,棉裤被套在皮裤的里面)都能够容忍,或者说不在乎。

      可见,完全不用形态或虚词来组织语句是十分困难的。因此,我们可以把意合法理解为较少地利用语法形式手段来组织语句,充分利用句子中词语之间的概念或情境关系来提示性地表情达意。根据一般的理解,表示语法结构关系和有关的语法意义的形式手段,主要有语序(word order)、形态屈折(inflection)、语音变化(phonetic modulation)③和虚词(function words)等等。这样,意合法就是基本不用形态屈折和语音变化、少用虚词、主要用语序来表示语法结构关系和有关的语法意义,突出地表现为语法形式手段的不充分性。

      下面,我们以词类、性、数、格、时、体、一致关系的形态表达为例,进行比较:④

      (2)a.He moved with astonishing rapidity.

      (他以惊人的速度运动。)

      b.His movements were astonishingly fast.

      (他的运动惊人地快速。)

      c.His rapid movements astonished us.

      (他的快速运动使我们吃惊。)

      d.He astonished us by moving rapidly.

      (他通过快速地运动使我们吃惊。)

      在上面的英语例子中,“move~movement”、“astonish~astonishing~astonishingly”、“rapid~rapidly~rapidity”体现了相关的词汇概念通过构词形态的变化,来标志它们属于动词、名词、形容词、副词等语法功能不同的词类范畴。在相应的汉语例子中,动词和名词的“运动”是同形的,形容词“吃惊”作定语和状语时形式基本不变,使动用法采取分析性的结构“使……吃惊”。再如: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