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开明绅士与解放区的献田运动

作 者:

作者简介:
何善川,1965年生,淮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副教授,华东师范太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

原文出处:
江海学刊

内容提要:

抗战胜利后,党的土改政策由减租减息而变为没收、购买、清算、献田等多头并举的“五四指示”。其中,一场以开明绅士为主体的献田运动在各解放区蔚然兴起。这场运动在一定程度上使得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土地,改变了农村土地的占有状况与阶级构成。农民经济、政治地位大为提高,他们积极参政议政,踊跃参军、支前,为最后解放战争的胜利,提供了充足的政治与人力、物力保障。献田运动既反映了开明绅士对解放区民主政权的拥护,也是他们自我甦醒、自我改造的重要体验,对于推进解放区经济民主化、繁荣边区工商业经济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期刊代号:K4
分类名称:中国现代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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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些年来,开明绅士这一特殊群体的研究引起了学界的关注,改变了过去仅从统战立场出发所述及的中共与开明绅士的友好交往这个单一格局,研究渐趋深入,出了一批研究成果,但总体而言仍显单薄,且主要集中于抗战时期,涉及开明绅士的界定与构成以及开明绅士与抗日根据地的民主政权建设、经济建设、教育发展、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①,至于抗战之后开明绅士的相关活动则鲜有论及。本文拟从献田这一具体而微的角度,试图解析在抗战之后中共土地政策调整变化的过程中,开明绅士及其献田所起的作用与影响。

      关于开明绅士的定义,目前学界已有相关探讨,诸如“解放前在地方上有权势、有名望而思想开通,愿意接受新思想、新事物的人。一般是地主或退职官僚”②;“开明绅士又称开明士绅,中国抗日战争和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地主和富农阶级中带有民主色彩的个别人士”③;或曰“开明士绅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一般的开明中小地主,属于普通开明士绅;一部分是开明的退职官僚和教育界人士,属于著名开明士绅”④;甚至更简单而直接地表述为“开明地主即开明绅士”⑤等,但核心皆是以毛泽东的论述为要旨,本文于此不再赘述。笔者认为开明绅士概指在抗战时期“赞成抗日,赞成民主(不反共),赞成减租减息”、在解放战争时期“赞成反美反蒋,赞成民主(不反共),赞成土地改革”⑥的地主、富农阶级及旧政权中的退职官僚和教育界人士。他们在全国约有几十万人⑦,虽然人数不多,但作为一股带有民主色彩的中间势力,自然成为中共争取与联合的对象。正如毛泽东所指出的:“我们团结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在政治上有什么大的力量,也不是因为他们在经济上有什么重要性,而是因为他们在抗日战争时期,在反美蒋斗争时期,在政治上曾经给我们以相当的帮助。在土地改革时期,如果有少数开明绅士表示赞成我们的土地改革,对于全国的土地改革也是有益的。特别是对于争取全国的知识分子,对于争取全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对于争取全国的开明绅士,以及对于孤立中国革命的主要敌人蒋介石反动派,都是有益的。正因为开明绅士有这些作用,他们也是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革命统一战线中的一分子,所以,团结他们也是必须注意的问题。”⑧抗战胜利后,考虑到日本侵略者已被打败,农民迫切要求突破减租减息所规定的具体政策,直接分配土地。事实上许多解放区的农民通过反奸、清算、减租等形式,已经从地主手中获取了土地,有些地区甚至出现了过“左”行为,侵犯了中农利益,对中小地主和富农斗争过火;而且,大战在即,相当多的农民也希望在参战前解决自家的土地问题,如果他们的要求得不到满足,共产党就可能失去农民阶级的支持。但是,基于“内战要爆发,和平似乎还能争取,我们没有放弃争取暂时和平的企图,但同时用极大的力量,甚至用全力准备战争,所以当时的方针,是争取和平,准备战争”⑨。既要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又要防止农村的社会动荡,还要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准备自卫战争,这对当时的共产党来说,的确是个严峻的考验。为此,毛泽东强调指出:“首先应当注意的是侵犯中农利益,一经发现,必须迅速纠正;其次是除减租减息外过分地打击了富农与中小地主,亦必须注意于适当时机加以纠正。”“到了群众斗争已经胜利、清算减租已经实现之时,党便应当劝告群众,对地主阶级由打的政策改变为拉的政策。例如让逃亡地主还乡,给地主以生活上的出路,并联络开明绅士参加某些工作等。拉的政策,其目的在于减少反对力量,使紧张空气缓和下来,因此是必须的。但应注意不要拉得过早,损害群众利益与影响群众情绪。”⑩其后,1946年5月4日中共适时而审慎地推出了《五四指示》,用没收、购买、清算、献田等几种方法,在照顾与均衡各方关系的前提下,尽量满足农民“耕者有其田”的土地要求。很显然,此种土地政策无法根本满足农民对土地的普遍要求,它的“不彻底性”,正如有的学者所论及的:“‘五四指示’的基本精神虽然是要发动农民进行土地改革,普遍地变更土地关系,消灭农村中的封建剥削,实现耕者有其田,但是解决的方式除对大汉奸的土地直接没收分配外,一般并不像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那样直接没收地主土地分配给农民。这就说明,‘五四指示’所主张的是一种有限度的土地改革,是从抗战时期的减租减息向彻底的土地改革转变的一个过渡性政策。”(11)应该说此种过渡性既是争取和平与进行土改结合的结果,也是中共统一战线政策的具体表现。其中,“对于在抗日期间,无论在解放区或在国民党区,与我们合作而不反共的开明绅士及其他人等,在运动中应谨慎处理,适当照顾,一般应采取调解仲裁方式。……说服他们不应该拒绝群众的合理要求,自动采取开明态度”(12),要求开明绅士主动献出土地。所以,《五四指示》发布后不久,各解放区的献田运动便相继开展起来。

      献田作为一种土地关系变更的形式和手段,其实在抗战时期的解放区就已出现,而且涉及的阶层范围更广。如山东解放区在1945年抗战胜利的关键时候,东邵疃村土改时要求“‘各人献田,上中农也好,地主也好,都献田给贫下中农’。献田的对象主要是上中农以上的阶级”(13)。1945年4月,山东肥城安驾庄等地动员开明绅士无偿献田,解决部分农民少地、无地问题。在部分开明士绅带动下,安驾庄镇156户富户自动献出土地16578.6亩。其他区乡也开展了这项工作,献地多少不等。(14)但是,献田作为一项政策在全解放区推行,且主要针对开明绅士这一群体并最终形成一场轰轰烈烈的运动,则是在《五四指示》发布之后。

      《五四指示》宣布实行耕者有其田的政策后,各解放区迅即发动起来。华中解放区在亲自参与制订《五四指示》的华中分局书记邓子恢的领导下,1946年5月28日发布了《贯彻党中央“五四”关于土地政策新决定的指示》,要求“用一切方法使广大农民能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上解放出来”。其中,针对开明绅士则明确指出“赞扬地主献田给农民”。(15)在中共新的土地政策的感召下,一部分开明绅士纷纷响应,积极献田。苏北名绅、时任苏皖边区临参会议员邹鲁山先生首倡献田,将自己所有的130亩土地,除留下25亩作为他一家五口的生活必需外,其余全部献出,分给那些无地的贫农。(16)苏皖边区政府民政厅厅长陈荫南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以身作则,“决定将所有田1200亩,除留一家五口生活及祖宗坟地、宅基约60亩外,其余1133亩(高地833亩,红草地300亩)全部献给农会分配给少地无地农民耕种”。《新华日报》(华中版)为此专门编发社论《为繁荣解放区而献田》,号召“向公正明智的陈厅长学习”,指出这一行动“只有在解放区公务人员中才能出现;这样公正明智的人物,是解放区的光荣”(17),这在当时各解放区起到了很好的引领与示范作用。其后,各解放区开明绅士的献田运动随之热烈地开展起来。察哈尔省(18)高等法院院长、中共党员阮慕韩同志,协同叔父于1946年7月23日在柴沟堡召集群众大会,当场慷慨宣布除留少部分自耕地外,愿将全部土地(怀安原籍田产3200余亩)无代价分给贫苦农民耕种,且殷切嘱咐乡亲们加紧生产、勤俭持家。全场农民掌声雷动,热烈欢迎这一义举。与会各开明士绅亦受感动,表示愿追随其后。边区农会也发表指示,代表全边区三千万农民对这一模范行动表示热烈拥护,并号召农民对自动献田的政民干部、开明地主等,应在经济上多加照顾,使边区人民更臻于亲密团结,合力发展解放区经济(19)。河北邯郸市焦家窑群众于1946年8月2日召开大会,欢迎开明士绅焦蔚然先生向市农会献田的义举,焦在群众掌声中说:“我这65亩地,抗战前被军阀商震、黄光华霸占,做成大操场。日本鬼子来了,又把它作了操场和仓库。民主政府来了,清理敌人占领老百姓的财产,是谁的归还谁,把这65亩还给了我。我现在种不了这多地,许多乡亲又没有地种,所以我把它献给市农会,分配给没有地种的乡亲们永远为业。我还有些多余的房子,谁没住的,我还可让给一些。”焦先生当场把全部文契交给市农会,以示诚意。(20)在东北解放区,继安东省(21)副主席刘澜波之后,实业厅长李大璋家有十几口人,不足700亩祖田,1946年4月间即说服家庭献出220亩,7月又献出360亩,剩余几十亩由患肺病的一个残疾弟弟经营。副主席吕其恩全家十二口人,只留下48亩土地,把110亩亲手置下的良田献给县政府和县农会,委托他们送给无地少地的贫苦农民。(22)安东凤城城厢区的开明地主绅士,也纷纷献田,拥护政协“耕者有其田”的决议。截至1946年8月27日,十天间献田的地主,计有省行政委员蔡贡之、省参议员鄂禹忱,县行政委员赫文博,翰墨村军属伊聚五及王贯一、佟关氏等40人,共献田20300亩零1分,另外献出房屋291间半。(23)山东利津参议会1946年8月29日召开驻会委员会议,向开明绅士发出号召:(1)大量开展节约运动,支援前线;(2)号召逃亡地主回家,不为国特所利用,争取被骗误入歧途的特务分子回头自新;(3)号召开明绅士开展献田运动,拥护实行土地改革。(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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