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俗、新知与政治:辛壬之际官定历书的改制与编定

作 者:

作者简介:
朱文哲,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思政部讲师,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博士后,陕西 西安 712100,上海 200433

原文出处:
民俗研究

内容提要:

辛壬之际的政治变革促使历书的制作原则发生剧变,清廷时宪书变通办法十九条就是此种剧变的结果之一。而由清廷、革命党人和袁世凯政府制定的五部历书,则见证了官定历书蜕变的过程:历书历谱编排从阴历为主转向以阳历为主,历注内容则从带有神秘主义的信仰知识转化为现代科学知识及社会政治常识。这也导致了历书制作的官民分野与新旧对立。官定历书制作取向及知识系统的变化,既源自清末民初知识转型的影响,也来自于政治文化转型与重建的需要。


期刊代号:K3
分类名称:中国近代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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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书作为人们对物理时间现象社会化的成果,既表现了人们对自然界时间现象的认识,又负载着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信仰、习俗以及对社会时间秩序的安排,因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所以清人缪之晋就说:“历之为书也,统乾元不息之运,发造化消长之理,互古今,通上下,自天子以至庶人,莫或违之。”①而官定历书还带有当政者对社会时间控制的企图,构成了社会时间秩序的重要部分,因此历书的制作与颁行就受到当政者的高度重视,在古代中国,至少在唐代治历明时就已成为当政者的重要任务之一,迄至明清则专设钦天监,负责历象观测与历书制定。不过在清末民初之际,随着改用阳历风潮的兴起,历书的制作原则、内容图示都发生了巨大变化,也广泛而深远地影响了人们对现代时间秩序的感知与认识,其中的丰富内容仍有较大研究空间。②针对此种情况,本文着重梳理辛壬之际历书制作原则及知识体系的变化,以探析官定历书转型与政局变动的紧密关系。

      一、时宪书变通办法十九条

      鸦片战争之后,随着中西交往日深,由传教士制作的中西合历历书在沿海通商口岸传播。如美国传教士波乃耶等人编的《华蕃合和通书》、麦嘉缔的《平安通书》以及由传教士艾约瑟、伟烈亚力等人编撰的《中西通书》。这些通书附有中西历对照表,甚至中国的二十四节气表,对于中国士人了解西历起到了重要作用。③与此同时,很多出洋知识分子通过亲身体会,也认识到了中历西历的差异与优劣。④随着西方天文知识越来越多被引进中国,到了20世纪初,对中国传统历法进行改革就成为重要议题,改造历书也成为改历诉求之一。⑤其中传统历书历注中带有迷信色彩的“宜忌注解”则是关注的焦点问题。1902年时有人就说:“中国时宪书每日皆载有宜忌之事,考之西法此说无闻,即稽之中国诸史之言历者,亦不载此悠谬之论,揆其说之所起,必系庸恶陋劣之术士,借此以炫惑愚民,司历之无识者,遂亦袭谬承讹,珍为秘籍。”⑥针对此种情况,对历注进行根本改造就成为清末历书改革的重要内容。1904年,《东方杂志》发表《改良风俗论》一文,就将删除官定历书“荒诞无稽之宜忌”,视为去除迷信流毒的做法之一。⑦另一方面,随着清廷新政的展开,通过历书来展现革新之气象也成为清廷中人的考量。不过较为系统地述论对历书进行改革的则是袁树勋。

      1909年3月,山东巡抚袁树勋就历书改革上奏清廷,在他看来,中西交往日益密切,中历已经难以满足商贸、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而且“今日通行之时宪书,凡为村农课晴问雨之陈编,妇孺趋吉避凶之依据”,在“欧化东渐,智识已开”的时代,“而奉敕颁行之历书,仍此迷信神权之习惯,欲导民以智而不破民之愚”,“其不可也”。恰逢新帝登基,改元新历,关系重大,所以他请求清廷对历书重加修订,“适于国民现在之程度及国家将来之希望”,历书改革的具体内容则是“以中历为纲,以西历及每月星期附注为纬,上方仍恭录列圣忌辰,下方则录本朝开国以来大事纪念之日,前页则恭录关系宪政之谕旨及九年预备期限清单,而孝钦显皇后遗诰、德宗景皇帝带遗诏更应一并谨录,以示薄海臣民继志述事之至意。后页则附录浅近歌谣论说,使之普通识字,而导之于忠君爱国之途,似此一转移间,商部学堂必乐于遵用,而吾国号称四百兆人民,其大半必购阅历书者,至此耳目一新矣。臣查宪政预备年限至第九年内,全国人民识字须有二十分之一,是此项时宪书正可为转移社会教育之助,并应逐年改修,不可沿用旧本。颁行之后,准各省地方官翻印广发民间,务视旧历之价为尤廉,以收普及之效,所谓因势利导,以开民智者”。⑧应该说袁树勋的这一建议综合考虑了历书的制作、发行等诸多环节,并且提出了较为可行的具体措施。特别是中西合历,“中历为纲,西历为纬”的设想,也是符合实际的策略,而将历书视为开启民智,培养“忠君爱国”的重要素材与途径,在当时无疑也是颇有见识的。尽管人们谈及历书改革多有顾忌,因为这涉及王朝统治的正朔问题,但正是由于这些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得到了时人的赞同,化名为“东吴”的作者就发表了《申论东抚奏陈改元事宜》的长文,《申报》用两期予以刊登,该文就极力赞成袁抚之建议。⑨由此也可以看出,顺应时代潮流,融通中西历法,已成为很多人对新历书的期待。

      改历的要求与趋势也迫使钦天监不得不考虑对历书的某些内容进行变革。1908年,《申报》就报道钦天监打算对历书进行改革,其中举措之一就是将历书上的神名全部删除。⑩另据1909年《晋阳公报》报道,“钦天监各堂宪拟由明年起将时宪书中添列今上御容,附印万圣寿节、星期等日,并九年立宪应行预备事宜,以便颁发京外各衙门及民间,俾人人得其尊君之思想,立宪之资格。”(11)不过从现存的颁行时宪书来看,内容并未有较大更改。实际上,清末时人对历书的改革诉求,主要是在变革历法的取向之下,重新构建一套新的知识体系。而历书既关系到清廷的政治权威,又涉及财政预算、教育管理、社会生活习惯等诸多内容,因而改造起来并非易事。就如大理院推事姚大荣于1910年曾请罢用闰月,以便财政预算和改造民众习俗。不过这一建议则被钦天监驳回,因为在他们看来:“中国历法,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行之已数千年,历代相沿,未尝更易。我圣祖仁皇帝数理精深,震今烁古,曾与西洋人南怀仁、汤若望辈反复推求,历象参用西法,悉已臻诸至当。设当时于罢闰一事可议更张,亦必毅然罢之,奚俟今日?此可仰见圣谟高深,岂浅见者所能窥测,世世相承,所当敬守,勿更替者也!”(12)由此就可以看出,掌管清廷历书制作机构的钦天监,在大变革时代仍然固守原有的历法传统,既不能使传统历法进一步发展,也不能借鉴西洋新法适应时势之需,自然也很难从根本上革新历书。

      武昌起义之后,资政院再请改用阳历,并提出了对历书改革的四条建议:一是以宣统三年之十一月十三日为宣统四年元旦;二是自宣统四年元旦始,适用阳历;三是二十四节气及朔望弦晦,仍可附载于历书;四是旧历所载太岁流年方位、吉星、凶曜,宜忌诸名目,一律禁载。(13)受到时势的逼迫,清廷也不得已宣布使用阳历,并责成钦天监对时宪书进行变通,形成了时宪书变通办法十九条:1.时宪书首页敬注忌辰日期,下填注星期表;2.逐日喜神财神红图芒神春牛一律删除;3.吉神凶神宜忌一律删除;4.太岁年神范围一页全行裁撤;5.小历时刻内填注每月纪日;6.月下四行仅留交节日期日躔遇宫;7.月令七十二候,按御览时宪书式分注于日内;8.月首毋庸置月大月小,仅写某月若干日;9.逐日上下吉凶神煞一律删除;10.月建改为正月建子,列庙忌辰、万寿圣节恭注于格内;11.自初一日起按甲子干支排列,二十八宿建仍旧;12.逐日用事及日出入昼夜时刻仍注于格内;13.如遇日月交食亦注于格内;14.格下添注星期;15.纪年下自天恩上吉日起至各方修宅一律删除;16.纪年下添列祭祀日期,所有大祀中祀致齐者悉皆列入;17.合朔弦望仍注于日之上;18.二十四节气注于格内,撤去“交某月节气”字样;19.伏日社日仍注日之上。(14)这十九条变通办法大体可分三类:一是删除了诸多内容,如第二条逐日喜神财神红图芒神春牛一律删除,第三条吉神凶神宜忌一律删除,第四条太岁年神一页裁撤,第九条每日的吉凶神煞一律删除,第十五条有关宜忌内容删除。二是增加了新的内容,如星期表、祭祀日期,并将这些内容与原有时宪书的忌辰日期、大祀中祀结合。三是保留的内容,主要是反映天象物候的变化,如交节日期、月令七十二候、二十八宿建、日月交食、合朔弦望、伏日社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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