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吾尔语名词的有定与无定

作者简介:
阿依克孜·卡德尔(1974-),维吾尔族,女,新疆乌鲁木齐人,博士,新疆大学人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少数民族语言研究、对比语言学、语言信息处理(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原文出处:
语言科学

内容提要:

维吾尔语是无冠词的语言,缺少专门的、能够在同一语言层次上形成语法范畴的表达有定、无定意义的形式。但是也用指示代词,数词“一”,名词的格、人称、数,动词的态等一定的词汇手段和形态手段表示名词的有定和无定。通过分析维吾尔语名词有定、无定意义的各种体现形式,可以从崭新的角度来解释维吾尔语中的这些词汇手段和形态手段在句法结构中出现的原因和功能。


期刊代号:H1
分类名称:语言文字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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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名词的有定与无定概说

      “有定”和“无定”指的是语言使用过程中的可确定的事物和不可确定的事物,语言中表现为与名词和名词性成分有关的范畴。最初这两个概念来自有冠词的印欧语系语言的研究。传统语法认为,有定冠词和无定冠词是表示名词有定或者无定的一种语法标记。举英语为例,英语中使用定冠词the时,所谈及的对象是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凭借一定的语言情景或共同知识可以确定的事物;而使用不定冠词a(an)时,所谈及的对象不在双方共知范围之内,或者不需要明确指出。例如:

      (1)a.The book on the table is mine.(桌子上的这本书是我的。)

      b.John bought a book yesterday.(John昨天买了一本书。)

      例(1)a中的“书”是确定的事物,就指桌子上的那本书。例(1)b中的“书”是不确定的事物,只指一本书而已,也就是说该事物不在说话人和听话人双方共知范围之内。

      随着语言研究的发展,人们发现“有定”和“无定”这两个概念不仅仅属于有冠词的印欧语系语言,而无冠词的语言中也都存在,只是表现手段不同。“有定”和“无定”是一对适用于各种语言的概念,以不同的形式在不同语言中都会有所表现。因此这概念的研究范围逐渐扩大到无冠词语言,随后就成为国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

      在我国汉语学界,学者们早就开始关注并分析名词性成分的有定、无定问题。首先赵元任(1968:45—48)中专门设置了一个小标题“有定和无定”,他在这部分指出:“汉语中有一种强烈的趋势,主语所指的事物是有定的,宾语所指的事物是无定的。”还指出“把”字结构、宾语前置动词、以动词“有”开头的句子格式、“人人、件件”等重叠结构、带重音的疑问代词等体现名词有定、无定的几种方式。朱德熙(1982:96)中讨论主语与谓语的关系时也曾指出:“汉语有一种很强的倾向,即让主语表示已知的确定的事物,而让宾语去表示不确定的事物”。汉语界初次比较全面系统地分析名词性成分的有定、无定问题的是陈平(1987)。该文分析了有指与无指、定指与不定指、实指与虚指、通指与单指等四组概念及其在汉语中的表现形式。范开泰(1992:104—114)中指出了定指与不定指、遍指与非遍指、明指与非明指等三组概念,并提出了有定性的鉴定标准。之后,有关名词性成分的有定、无定问题的论文或涉及这一问题的专著不断问世。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分析名词性成分的有定、无定问题。这些成果为本文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理论依据。

      实际上有定意义和无定意义是语用学探讨的概念,因为它是在言语交际当中,发话人根据受话人特定的信息知晓度而对名词性成分进行加工处理的特定方式(范晓和张豫峰2003:292—307,319)。具体说,有定意义是名词和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可确定的。相反若名词与所指对象之间关系不确定,则是无定意义。这里所说的关系的确定与否取决于多方面的因素。例如名词性成分的指别度(名词所指对象能被确定的程度,如专有名词比普通名词指别度高一些)、词汇形式、句法功能、篇章、语境等。因此名词的有定和无定实际上不是一分为二的完全对立的两种现象,而是一种具有强弱程度的过渡性概念。陈平(1987)按照有定和无定的强弱程度把汉语名词性成分有定和无定的强弱度等级排列为下列等级:

      A组:人称代词

      B组:专有名词

      C组:这/那+(量词)+名词

      D组:光杆普通名词

      E组:数词+(量词)+名词

      F组:“一”+(量词)+名词

      G组:量词+名词

      从以上的等级排列中,我们可以看到A组(人称代词)和B组(专有名词)本身就具有明显的有定性,也就是说人称代词和专有名词本身就表示确定的事物。从C组到G组,名词均要通过一定的手段才具备有定性或无定性。所以,以下我们专门讨论维吾尔语中使名词具备有定性或无定性的手段时,不考虑人称代词定语(维吾尔语中是物主代词)和其他具体的表示所属关系的定语,原因是,虽然人称代词之后的名词确是确知的,但它们(物主代词和其他具体的表示所属关系的定语)不是表示名词有定与否的手段,而是表示所属关系的手段,其功能在所有语言中基本相同。

      2 维吾尔语及亲属语言名词的有定与无定

      维吾尔语是属于阿尔泰语系突厥语族的一种黏着语。属于该族的语言作为黏着语都具有复杂的形态变化用来表示各种语法意义,例如名词的格、人称、单复数,动词的肯定与否定、人称、数、时、态、式等语法范畴一般都是由形态变化来表示的。但是这些语言都是无冠词语言,缺少专门的、能够在同一语言层次上形成语法范畴的表达有定、无定意义的形式。

      实际上,这并不意味着这些语言中无有定、无定的概念。通过比较分析我们可以发现维吾尔语及亲属语言中同样存在一个与有定、无定有关的问题,就是名词宾格词尾的显现和隐现问题。我们以维吾尔语(例(2))和其亲属语言哈萨克语(例(3))、乌兹别克语(例(4))、土耳其语(例(5))为例:

      (2)a.bygyn χεt jazdim.

      b.mεn χεtni tap∫urup ald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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