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田辰夫(1947/1995)指出,“来着”的性质和作用之所以解释不清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跟“来着”一起用的动词的性质没有考察清楚。我们赞同太田先生的看法,认为要考察“来着”的时体意义,必须首先分析与之共现的成分的性质,特别是它们的时体特征。在前人的研究中,从这个角度对“来着”进行考察的主要有太田辰夫(1947/1995)和He(1998),我们首先简单回顾一下这两位先生的观点。 太田辰夫(1947/1995)将与“来着”共现的动词分为持续动词、瞬间动词和状态动词三大类。该文指出,“来着”的基本意义表示动作在说话时间之前的持续。当“来着”与持续动词共现时,表示动作在说话之前持续的基本意义;当“来着”与瞬间动词连用时,这些动词本身没有时间性,所以要先添加上持续性以后才能跟“来着”共现;当“来着”跟状态动词连用时,“来着”不再表示动作在过去持续的意义,而表示过去的动作和现在的事情的关系。下面是该文给出的例子: (1)昨天夜里我念书来着。 (2)空袭的时候,他穿着白衣服来着。 (3)他刚才还在这儿来着。(表示现在不在了) 例(1)中的动词“念”为持续动词,例(2)中的“穿”本身不具有持续性,添加上表示持续的“着”以后能够跟“来着”共现。这两例中的“来着”表示动作在说话之前的持续。例(3)中的动词“在”为状态动词,“来着”与之共现不表示状态的持续,而表达状态现在已经变化的语用意义。 从上文的引述可以看出,太田先生特别重视“持续性”特征在“来着”表意功能上的作用。当动态动词本身具有持续性时,“来着”表示动作在过去的持续;当其没有持续性时,需添加持续性才能跟“来着”共现。静态动词不表示状态在过去的持续。太田先生的上述概括至少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有些动词本身不具有持续性,但可以跟“来着”共现。①例如: (4)我刚才敲门来着,虽然只敲了一下。 在例(4)所限定的语境中,动词短语“敲门”不具有持续性(不能受表示持续的时间副词“在”和体助词“着”的修饰),但是它可以跟“来着”共现。 二是有些本身具有持续性的动词跟“来着”共现后不凸显持续性的意义。例如: (5)“老师,他打我!”“打你?他为什么打你,他怎么不打我呢?我一看你就不是好东西,罚款一毛!”——嘿,您瞧这倒霉劲儿!那个打人的学生乐了:“老师,
。”(单口相声) 例(5)中的动词“骂”具有持续性(“在骂我”),但是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个“来着”句不强调动作在过去的持续。 跟太田先生一样,He(1998)也是根据共现成分的时体特征来总结“来着”所表示的时体意义,不同的是何先生将考察的范围从动词扩大到了动词性短语。何文在与体助词“过”的比较中考察“来着”的时体特征,将“来着”的语法意义总结为“近过去非完整体的完成体标记(an aspect marker for perfect imperfective of recent past)。该文介绍了Vendler(1957)关于动词情状类型的分类系统,在此系统中,动词可分为状态(state)、活动(activity)、完结(accomplishment)和达成(achievement)等四大类。状态区别于其他三类的特点在于,具有非动态的特征,并且没有进行时;活动情状有进行体形式,但是没有内在的终结点(set terminal point);完结情状有进行体,并且有内在的终结点;达成情状为没有进行体,只占有一个瞬间的时点。活动情状与完结和达成的区别在于它不涉及变化,而完结情状可以看成一个活动加上一个达成情状。通过考察,何文将“过”和“来着”与上述四类动词的共现情况总结为下表:
上表显示“过”能够跟所有类别的动词共现,而“来着”只能跟活动情状共现,不能跟状态、完结和达成情状共现。下面是He(1998)列出的具有对比性的例句: (6)a.他当过兵,还姓过王。 b.*他当兵来着,还姓王来着。 (7)a.我给他写过信。 b.我给他写信来着。 (8)a.我给他写过一封信。 b.*我给他写一封信来着。 (9)a.我看见过这个人。 b.*我看见这个人来着。 例(6)—(9)a、b两句分别为状态、活动、完结和达成动词与“过”和“来着”共现的情况。通过考察,何文进一步指出,活动情状与完结和达成情状的区别在于前者为稳定不变的状态,而后者涉及到状态的改变,“来着”只能跟状态不变的动词性成分连用。何文的考察方式及其得出的结论都很有启发性,但是仍然存在下面这样两个方面的问题: 1)作者对于某些例句合法性的判定存在问题,从而影响其结论的可靠性。如例(6b)虽然不太自然,但是如果换一个状态动词,句子完全可以成立。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