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德育整体设计的中华传统美德维度

作 者:

作者简介:
刘峻杉,男,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首都师范大学传统文化教育研究中心讲师,研究方向为教育学原理,中国哲学,经典教育,德育原理。北京 100048

原文出处:
教育学术月刊

内容提要:

转型期的中国德育实践需要构建德育目标与内容的整体框架,而中华传统道德要素的融入是不可缺少的。除了现有德育设计中的“生活逻辑”之外,还应该重视以德性内涵为核心的暗线逻辑,以此对德育目标内容加以分类整合。中华民族传统的仁义礼智信五德具备深刻的道德内涵,五德不仅各自对应着教育目标与内容,而且五者之间还存在着相互促进与制约的可能性,这种整体关系需要通过中国传统哲学中的关联思维来进行发掘。五德系统视角及其思维方式,对于检视道德教育课程和教材中德性内容的完整性和针对性,以及各子系统之间相互作用潜力的挖掘,具有启发价值。五德体系的深入应用,则需要将五德所对应的教育目标与效果分层细化,以及深入研究个体道德发展各阶段所对应的重点内容。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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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G4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2311(2015)12-0023-07

       三十多年来,处于深刻社会转型期的中国,在进行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也面临着意识形态、思想文化和道德领域的尖锐挑战。在道德领域里,这一挑战集中体现为原有的道德规范体系趋于“失效”,新的道德规范体系尚未十分清晰或被广泛认同与实践所导致的“失范”。价值观的多元和纷杂既是思想解放的结果,同时又给人们带来了新的挑战。例如德育工作者会发现,在面对“德育要教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时,往往理由并不充分或者常常有来自内心的不踏实。标准或参照系统的失却,使得多元往往演变为杂多。这迫切需要寻找和建立道德教育目标与内容的整体框架,从而对各种德育创新理论与实践探索的成果加以整合并挖掘出系统性的潜力。

       改革开放30年,我国德育目标研究经历了共产主义德育目标期,“天上”与“地面”的争论期,规范化建设期,科学化、人本化、生活化研究期四个阶段,初步确立了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德育目标体系,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系统性和层次性。但是德育的理论基础还缺乏系统完整性,目标的类型与层次研究较混乱。“像布卢姆的教育目标分类学理论,在教学目标的研究中充分运用,而在德育目标的制定中,很少有人考虑教育目标分类学的基础,实为怪事。”[1]在这种背景之下,德目的铺陈、道德知识的传输、规范性的训练成为道德教育的主要手段,因而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德育的实效性。德育目标与内容的系统化理解与设计,并不能依赖简单的拼装组合,而不顾及系统特性。同时,并不是大而全的内容凑在一起就是“整体”。进入新世纪,国内的各种德育理论与实践探索逐渐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从而取得深入的专业性认识,逐渐成为德育研究领域的重要取向。这可以视为德育专业化的必然过程。道德教育研究各个局部的挺进与深化必将带动人们对道德教育整体性的深刻认识,而将各个局部的优势加以整合又需要对道德教育整体的反思。在这种背景之下,对道德教育目标与内容的整合研究的重要意义就突显了出来。

       弘扬中华传统核心价值观已经成为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2月指出:“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必须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牢固的核心价值观,都有其固有的根本。抛弃传统、丢掉根本,就等于割断了自己的精神命脉。”“深入挖掘和阐发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时代价值,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要处理好继承和创造性发展的关系,重点做好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这些讲话指明了中国文化建设的方向,有必要为教育界学者所重视,将其细化和实现于德育研究和实践之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与中华传统的仁义礼智信五德以及尊道贵德的信仰总原则有着深刻的内在联系。

       一、德育目标内容整合的多种可能性

       (一)生活逻辑与德性逻辑

       从2001年德育课程标准实验稿开始,德育课程规划的理念中就已经开始重视“德育回归生活”,以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主线,重视教育的情境及教育契机之间的密切配合。相对之前的德育理念,这是非常喜人的进展。2011版义务教育阶段的德育课程标准,延续并深化了这种“以学生的生活发展为主线”的思路,力图将学生逐步扩展的生活领域之“面”与社会生活的几个主要因素之“点”综合交叉结合起来。这种思路与世界范围内的德育与社会科领域内的课程设置思路都是比较一致的[2],但也许这并非是课程规划与设计的唯一思路。

       “德育回归生活”其实伴随着一个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我们究竟想从生活中凝练什么、体验什么、关注什么、培养什么。无疑生活是多彩的,生活中蕴含的道德信息也是多元的,明确人们需要从生活中找寻什么也非常必要,否则可能会迷失于生活的杂多与表象,这并非“回归生活”的本意。因此,除了学生生活发展的主线之外,作为德育课程标准,也需要有另外一条内在的德性线索,将与事件相关的德性内涵都能有机地融合于故事、事件之中,从而形成以生活为明线、以内在德性为暗线的教育选材逻辑。把握了德性内涵的德育目标才会更有说服力与实效性。只有把道理讲得更为透彻,才会更容易让学生对“为什么要道德”体会得更为深入,并且生发辩证性思维,在现实生活中灵活地加以运用,而不至于由于理解不深,而一旦遭遇现实中的挑战和逆境,就迷信和顺从于不良现象背后的短期法则。

       (二)德育目标整合研究的多种探索

       我国学者中,刘要悟较早提出有必要对德育目标进行分类尝试,以形成科学而可行的德育目标分类系统。他提出将德育目标分为道德认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动三个教育目标类别,然后再在各目标下进一步建立具有层次性、累积性和普遍性的层级目标类别。[3]叶澜提出当前道德教育内容的基本构成可以是以“诚实守信”为核心的“为人之德”,以“责任心”为核心的“为事之德”,以“爱国”为核心的“为民之德”,以“热爱生命、追求自我完善”为核心的“立身之德”。[4]冯文全运用哲学和逻辑的方法,以从属分层、学段分层、内容分层、对象分层四个方面对德育目标进行了分层研究。刘次林归纳了人们应用德目的三种形式:枚举式、核心—边缘式、源—流式,提出了“德目=概念+情境+动机”三维新德目。[5]江畅提出就其产生来源来看,德目可以分为常识性德目、倡导性德目、论证性德目或伦理学德目,人们重视德目主要出于四种需要:告知的需要、评价的需要、鼓励的需要、倡导的需要。德目也可以划分为基本德目或底线德目、派生德目和关键德目。[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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