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秦之际的商业观念及政策演变

作 者:

作者简介:
周学熙,河北大学历史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古代思想史,先秦史。河北 保定 071000

原文出处: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内容提要:

周秦之际的社会经济处在前所未有的动荡与变革背景下,随着“工商食官”的局面被打破,列国对商业的政策也随着历史发展而不断变化。自春秋以降伴随着战争推动的以强国为目的的改革背景下,商业政策的改变、政体的改变以及战争的爆发等三者之间紧密交织,正是其中相辅相成的互动构成了中国封建—集权转型期的发展脉络并推进其向前发展。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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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K22;K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0292(2015)04~0151~03

       我国古代商业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尚书·酒诰》中“肇牵车牛,远服贾”的记载。春秋中期“工商食官”的局面被突破,而关于职业商人的记载始见于郑相子产之质誓,“子产对曰……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左传·昭公十六年》)。此后,商贾阶层便开始独立活跃于社会生活中并与国家政策互相影响。

       “重农抑商”这一观念滥觞于周秦之际,最终确立于汉初并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始终遵循的一条深入人心的既定政策。其形成过程历经春秋中期至秦汉之际约四百年的时间,这一阶段正是中国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动荡与转型的历史时期,礼崩乐坏社会动荡,百家思想空前活跃,政治经济体制发生前所未有之巨大变革。结合传世文献及先哲著述,本文意在探求周秦变革之际“重商”与“抑商”观念及政策演变脉络,并探讨其在周秦之际封建—集权转型期的影响。

       一、春秋以降战争驱动下的政策转型及其影响

       关于春秋战国时期战争对历史的影响,学者曾以“战争驱动型理性化”[1](P59),“工具理性文化的效率驱动型兴起”[1](P63)等说法加以描述。在分析周秦之际国家经济政策转变时,这一方法同样适用。

       自春秋战国时代揭开序幕以后,各诸侯国出于在绵延不断的战争中取得优势的目的陆续开展了一系列的改革,正是这些措施对整个时期商业贸易发展以及社会上的言商态度产生了重要影响。如晋文公即位后便实行了促进商业发展的措施,减税修路即“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国语·晋语四》);再以齐国为例,桓公即位后的几年中几欲发动战争,管仲亦多次建议桓公应先致力于提升国力:

       公告管仲曰:“欲以诸侯之间无事也,小修兵革。”管仲曰……齐国之社稷未定,公未始于人而始于兵,外不亲于诸侯,内不亲于民。(《管子·大匡》)

       “夫杞,明王之后也。今宋伐之,予欲救之,其可乎?”管仲对曰:“不可。臣闻内政之不修,外举义不信。”(《管子·大匡》)

       通过文献记载来看,桓公之所以能够成为中原霸主,其国力强盛与发展工商之间关系密不可分。齐国靠海,可图鱼盐之利:

       “设轻重鱼盐之利,以赡贫穷,禄贤能。”[2](P1487)

       “令夫商,群萃而州处,察其四时,而监其乡之资,以知其市之贾,负、任、担、荷,服亲、轺马,以周四方,以其所有,易其所无……是故其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夫是,故商之子恒为商。”(《管子·小匡》)

       意思就是桓公下令设置专门的经商之所,以期培养世传的商人家族,旨在增加国家的税收并用以支持连绵不断的战争。连年的战事对国家造成的负担业已成为列国关注的核心问题,反映在《孙子兵法·作战第二》中便是:“凡用兵之法,驰车千驷,革车千乘,带甲十万,千里馈粮。则内外之费,宾客之用,胶漆之材,车甲之奉,日费千金,然后十万之师举矣。”列国不得不为支付高昂的争霸成本而致力于改革。春秋强国中鼓励商贸最富代表性且成效最为显著的是位于南方的越国。公元前494年,在与吴国的战争中失败后,越王勾践在接下来的十年中厉行改革,鼓励商贸甚至动用国家力量参与交易调节市场,“夫粜,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修之十年,国富,厚赂战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饮,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霸’”[2](P3256)。这些政策的推行在十年中将越国带入了国富兵强的时代,最终在公元前473年灭掉吴国后达到鼎盛。

       得益于春秋中期以来各诸侯国的政策,商业活动在此时已经呈现繁荣局面,商人的实力也得到了显著增强。一个很著名的例子是在公元前627年郑国商人弦高在滑国与秦军的一次交锋:

       三十三年春,秦师过周北门,左右免胄而下……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杞子奔齐,逢孙、扬孙奔宋。孟明曰:“郑有备矣,不可冀也。”(《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显而易见,弦高以一人之力声称代郑穆公犒秦全军,其携带货物所代表的经济实力已不可小觑。此外,与其同时期或稍晚的成功商人还包括范蠡以及孔子的学生子贡等。伴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兼并战争持续到战国时大商人的经济与社会地位都得到提升,吕不韦对秦国的影响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因此有这样的说法:

       “虽上有天子诸侯之势尊,而下有猗顿、陶朱、卜祝之富,犹失其民人而亡其财资也。”(《韩非子·解老》)

       正是由于这种富可敌国足以与天子诸侯并论的商人阶层的膨胀以及商业繁盛对农业以及国家集权化进程的负面影响客观上推动了法家改革的进程。

       二、法家的改革进程及结果

       战国兼并战争后期,随着战争规模的进一步扩大以及参战人口及伤亡人数的飙升,农业生产能力的强弱以及为战争提供兵源的农业人口数量已成为国家在兼并战争中脱颖而出的关键因素。在李悝、商鞅、韩非等人宣扬并加以实践的法家思想指导下,在以更加有效控制国家各方面因素从而面对更大规模战争的集权化改革中,经济力量毋庸置疑将被纳入国家强力控制之下,抑制私商高利贷以及投机买卖这一阻碍中央集权改革并破坏农业生产力的因素将成为必不可少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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