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简“归田农”与战国时期的农业生产管理制度

作 者:
李强 

作者简介:
李强(1985- ),男,吉林长春人,吉林大学古籍研究所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先秦史。吉林 长春 130012

原文出处:
中国农史

内容提要:

睡虎地秦简《司空律》中规定“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允许居赀赎债者在农忙季节回家播种和除草,各给假二十天。这是秦国重农思想在立法方面的具体体现,表现了政府对农时的重视。通过与《管子》、《吕氏春秋》等传世文献比较研究,我们认为,“种时”的二十天指的是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之内,“治苗时”的二十天指的是孟夏之月的第二十日到仲夏之月的第二十日这三十天之间。这两个二十天并不是随意规定的,是长期实践经验的总结。


期刊代号:F7
分类名称:经济史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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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S-09;K2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459(2015)06~0046~07

       睡虎地秦简《司空律》记载:“居赀赎责(债)者归田农,种时、治苗时各二旬。”整理小组注:“田农,农作。”①“种时、治苗时各二旬”就是给居赀赎债的人在播种时和除草时各放假二十天,归家务农。居赀赎债者本来是欠国家债务的人,他们的居作带有一定程度的处罚性质②。官府允许他们在农忙时节回家务农,可见国家对农业生产的重视,特别是对农时的重视③。播种时、除草时各放二十天假,这不是随意的规定,而是国家根据长时期农业生产经验的总结。关于这两个二十天的假期是在哪个时间段内,学术界尚未有人关注。笔者试着谈几点不成熟的看法,请专家批评指正。

       一、“种时”在仲春之月

       秦简中的“种时”指的是播种的季节,也就是春耕。《管子·乘马》云:“正月令农始作,服于公田,农耕。及雪释,耕始焉,芸卒焉。”“正月”就是夏历中的孟春④。这就是说正月政府命令开始进行农事。“种时”就是在冰雪融化之后开始进行。春耕大致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管子·巨乘马》云:“管子对曰:‘日至六十日而阳冻释,七十日而阴冻释,阴冻释而杌稷,百日不杌稷,故春事二十五日之内耳也。今君立扶台,五衢之众皆作。君过春而不止,民失其二十五日,则五衢之内阻弃之地也。’”马非百云:“‘日至’此指冬至。”刘绩云:“言七十日阴冻释,蓺稷,若百日则过时不蓺矣。是蓺种惟在二十五日之内。”⑤丁士涵云:“‘耳’乃‘毕’字误。谓日至百日而不蓺稷,则春事二十五日全被旷废也。”⑥张佩纶云:“‘阳冻释’、‘阴冻释’者,说文:‘阳,高明也。阴,闇也,水之南,山之北也。’”⑦《巨乘马》中的“阳冻释”、“阴冻释”与《乘马》“及雪释”相似,都是指土地解冻。冬至后七十天开始耕种稷,如果超过一百天,则过了耕种的时节。因此春耕就是指“阴冻释”后的二十五天之内。

       《乘马》和《巨乘马》两篇都说明了春耕是在冰雪融化之后开始的,只不过《巨乘马》中明确提出了是冰雪融化后的二十五天之内。《吕氏春秋·士容论·任地》云:“冬至后五旬七日,菖始生,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于是始耕。”说的是冬至后第五十七天就可以开始耕种了,与《管子》所说的六十天相差三天,如果考虑到不同地域的生产特点,这种误差是可以理解的。再者,《任地》中说“菖者百草之先生者也”,而《巨乘马》中说的是“稷”,两者比较,显然“菖”在“阳冻释”时就可以生长了,而“稷”则在“阴冻释”后才可以耕种。因此耕作时间并不矛盾。

       在《吕氏春秋·十二纪》中,则可以把春耕的时间确定在仲春之月。《管子·巨乘马》中说春耕是在“阴冻释”之后开始的,即冬至后第七十天。按照《吕氏春秋》中的“月令图式”和二十四节气算来,冬至在季冬之月,后七十天应该是仲春之月。《仲春》篇云:“是月也,耕者少舍。”高诱注:“少舍,皆耕在野。少有在都邑者。”⑧这也就是说,百姓都在田野间耕作。“舍”即田舍。睡虎地秦简《田律》云:“百姓居田舍者毋敢酤酒,田啬夫、部佐谨禁御之,有不从令者有罪。”田舍,即农忙时节百姓在田间搭建的临时栖身的茅舍。⑨仲春之月进入农忙时节,百姓为了节省时间就在田野间搭建临时栖息的茅舍,而且在耕作的时候少有在田舍中休息的。《仲春》又云:“无作大事,以妨农功。”就是说在仲春之月,政府不能征发徭役和兵役,以免妨害春耕。

       《吕氏春秋·仲春》证明了《管子·巨乘马》中的“春事二十五之内”就是在仲春之月。我们以此认为《司空律》中的“种时二旬”应该是在冬至后七十日到一百日这三十日中的二十五日之内,也就是仲春之月,即夏历的春二月。

       从《司空律》和《管子》中所提到的春耕二十五天可以看出战国时期国家对于春耕的重视。曾雄生先生认为,春季农事的到来是从冬至日开始计算的,冬至日之后的七十五天左右便要开始种庄稼,至一百天左右就要种完,中间一共是二十五天。黄河流域春旱多风,必须在春天解冻后短暂的适耕期内抓紧耕翻并抢墒播种。春播的时机成为掌握农时最关键的一环⑩。这不仅证明了上述关于春耕时间的推论,也证明了春耕为何如此重要。《巨乘马》中不止一次提到“春二十五日”的重要性,如文中借管仲之口说:“一农之量壤百亩也,春事二十五日之内。”张佩纶云:“言农夫终岁之谷食系于百亩,而百亩之收获系乎春事二十五日之内。”(11)何如璋云:“‘春事’,春耕之事。”(12)表明了春耕之事的时间段就在这二十五日,而百亩之田的耕种要在这二十五日之内完成。又说“百亩之夫予之策,率二十七日为子之春事,资子之币,春秋子谷大登,国谷之重去分。”王引之认为,二十七日实为二十五日。马非百指出这段时间对于春耕来说很重要,政府应向百姓提供一切帮助,包括资金帮助,也要使百姓在这二十五日之内完成百亩的耕种(13)。

       在肯定春耕重要性的同时也指出违背春耕时节的危害。《管子》认为违背了春耕时节,就会直接影响下一步农业生产的进程。《巨乘马》云:“春已失二十五日,而尚有起夏作,是春失其地,夏失其苗。秋起徭而无止,此之谓谷地数亡。”安井衡云:“‘作’谓徭役。”(14)又云:“失地谓不耕,失苗谓不芸。”(15)马非百曰:“‘无止’二字,谓无有止境也。上言春徭之害,此言夏作秋徭层出不穷,其害更甚!数亡者,既亡之于春,又亡之于夏秋也。《乘马数》云:‘春秋冬夏不知时终始;作功起众,立宫室台榭,民失其本事,君不知其失诸春策,又失诸夏秋之策也。’义与此同。”(16)这里告诫统治者如果在这二十五日违背农时,进行非农业生产的活动,那么后面的“夏芸”、“秋敛”和“冬藏”都会产生连锁反应,结果就是“谷地数亡”。这些都说明了春耕是一年之中农业生产的起始阶段和基础阶段,这个阶段如果丧失或遭到破坏,那么夏耘、秋收、冬藏都无从谈起。因此,战国时期列国都对春耕的这二十五天相当重视,把它作为保护农业生产的首要环节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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