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道德冷漠与道德教育

作 者:

作者简介:
高德胜,南京师范大学道德教育研究所。南京 210097

原文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内容提要:

道德冷漠是对他人道德急需的无响应。既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无反应,也可能是一种有意识的道德推卸。道德冷漠是不为善,但不为善与为恶异常接近,与为恶可以互相转化。教育和道德教育应该根据道德冷漠形成的机理,突出同情、愧疚、道德敏感性、道德想象力的培养,以抵抗道德冷漠的发生。


期刊代号:G1
分类名称:教育学
复印期号:2016 年 02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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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这个“地球趋暖、人情渐冷”的时代,道德冷漠随处可见、人人可感,是我们生活中一个无法抹去的事实性存在。人是道德存在,道德冷漠损害的正是我们的这一存在本性。从维护人之本性出发,当然不能任由道德冷漠的肆意蔓延。克服道德冷漠的第一步,显然是认识道德冷漠。吊诡的是,道德冷漠虽然是一个事实性存在,我们对道德冷漠的认识基本上还停留在日常感受上,理论上的系统探究尚比较匮乏。教育是道德事业,承担着无法否认的道德教育责任,显而易见,道德冷漠是教育和道德教育的大敌。“大敌当前”,教育和道德教育虽然势单力薄,但如果足够清醒,在对抗道德冷漠的事业上,依然能够有所作为。

      一、对道德冷漠的再思考

      我在《道德冷漠与道德教育》一文中,将道德冷漠(moral indifference)界定为“就是对道德的冷淡与不关心。这种冷淡与不关心既可能是一种主动的责任推拒,也可能是一种无意识的道德麻木,即在面对道德问题时没有反应,意识不到道德问题的存在,体会不到道德的召唤”。[1]现在看来,这一界定中的第一句话,即“对道德的冷淡与不关心”有很大的问题。道德虽然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但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忘记道德的存在,将道德“放在了括号里”,毕竟道德不是生活的全部,道德自身(如果道德能够自知的话)也乐得退隐幕后,不去干扰我们的生活。这种对道德的“冷淡与不关心”不是道德冷漠,而是生活的常态。道德冷漠不是对道德的不关心,而是对道德需要(moral imperative)的不关心。虽然不少伦理学派主张人有无限的道德责任,但任何一个学派都承认人的有限性。有限的人没有“普度众生”的能力,不可能对所有的道德需要都做出回应,因此,对遥远的、间接的、个人无法感知的道德需要的不关心不是道德冷漠。与道德冷漠相对应的是道德急需,是迫在眉睫的援助要求。面对他人的道德急需,人作为道德存在应该有所行动却没有行动,道德冷漠就发生了。这里的关键点在于,因为人是道德存在,我们对人有一种道德预期,即在面对别人的道德急需时,人应该尽自己的道德责任去满足别人的道德急需。如果没有这种道德预期,道德冷漠也就不存在了。在这个意义上,道德冷漠也就是对人之道德预期的落空。

      在全球化、信息化时代,如果我们只将道德急需限定于发生在身边的道德要求,未免失之过窄。我们这个时代,人已经是“走进世界历史的人”。[2]虽然人们生活在地球的不同板块中,但却彼此相连、命运攸关。过去时代,人们虽然都生活在同一个地球上,但却彼此关山阻隔,基本上不知对方的苦乐悲喜。今天则截然不同,地球每一个角落发生的事情都可以瞬间传遍全球。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对远方人类同胞、对其他社会人群的苦难(宏观意义上的道德急需)体会不到、视而不见、毫无行动,也是道德冷漠。

      面对他人的道德急需,有无行动是衡量道德冷漠是否发生的可见标准。但人是有情、有思的动物,有无行动一定与特定状态的情感和意识相联系。第一种情况是根本看不到、感受不到他人的道德急需,这种道德冷漠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道德盲视”(moral blind)。道德盲视意义上的道德冷漠的显著特征是非意识性,既道德盲视不是故意看不到,而是没有“视力”看到。笔者在《道德冷漠与道德教育》一文中将这种“意识不到道德问题的存在,体会不到道德的召唤”状态称为道德麻木,并视这种道德麻木为“彻底的道德冷漠”。[1]现在看来,这一观点失之于简单化了。细究起来,道德盲视起码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短暂性的道德视盲,即因为道德主体自身状态所导致的对他人道德急需的看不到或忽视。引发短暂性道德视盲的道德主体自身状态有很多,比如身心疲惫、痛苦悲伤等。一个本来很有道德敏感性的人,在身心疲惫或痛苦悲伤的情况下,也可能看不到他人的道德急需。这种道德盲视虽然也有恶化为彻底的道德冷漠之可能,但多数情况下是可逆的,一旦引发道德盲视的干扰因素消失,主体的道德“视力”就可恢复。另一种则是深度的道德盲视,即基本上甚至完全看不到、意识不到他人的道德急需。这种状态的道德盲视(道德麻木)既可能来自短暂性道德盲视的累积,也可能来自有意识的道德推卸、道德无情的积累(下文还会论及此点)。

      道德盲视的突出特点在于无意识性,是一种“非故意”的冷漠。正是因为这种形态的道德冷漠的非故意性,我们或许就会以为这种冷漠不那么邪恶,与故意性的道德推卸相比,情有可原,所谓不知者不怪。根据上文对此种道德冷漠的两种类型的区分,这种判断显然并不准确。将这种判断对应于第一种类型的道德冷漠,即暂时性的道德冷漠,或许还有道理;对应于第二种道德冷漠,则谬之千里了。第二种类型的道德冷漠,是道德感的彻底窒息,与故意性的道德推卸相比,其邪恶性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道德推卸虽然是有主观故意的,但这种推卸还标识着道德挣扎的存在,而麻木性的道德冷漠已经连这种道德挣扎都“超越”了。道德麻木者毫无“道德负担”,甚至可以将他人的苦难、伤害、悲苦当作娱乐消遣的佐料或内容,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

      道德盲视的对立面是有道德敏感性(moral sensitivity)。从道德敏感性的角度来看,道德盲视就是道德敏感性的暂时性或长久性的丧失。但道德敏感性显然不单是对道德问题的辨识(recognition),还包括情感反应(affective response)。[3]面对道德急需,一个人如果能够辨别,当然不能说是上文意义上的道德盲视;同样一个人有情感反应,无论这种反应是有意识的,还是自动化的,我们也不能说其是道德盲视。意识到是一种“看到”,有情感反应也是一种“看到”。一般情况下,一个有道德感的人如果辨识出道德问题,情感反应都会伴生;有了情感反应,虽然不一定伴生清醒的辨识,但情感也是人把握世界与人间的一种方式,也可以说是“情感辨识”。因此,道德盲视既可以是认知意义上的不能辨识,也可以是情感上的毫无反应,或者是二者兼而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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