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部审计问题 2011年2月,阿里巴巴的股票价格跌幅达到8.63%,原因在于阿里巴巴揭露了自身问题。在2009以及2010年,阿里巴巴内部分别有1324和1234家供应商涉嫌全球诈骗,这与阿里巴巴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失效密切相关。当然,类似阿里巴巴内部审计失效的企业最近几年也不乏少数。 目前,互联网金融企业存在内审人员素质低下、内审弱化现象严重等一系列问题。内审人员大多是企业的财务人员,人员结构不合理且工作缺乏积极性,不关心企业内部控制的改善以及实施情况。在该情况下,会计监督机制越发脆弱,企业业绩也因内部控制的缺乏和风险管理的空位受到沉重打击。 (一)内部审计的风险意识不足 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行业造成企业员工缺乏风险意识和时间价值观念,未对市场趋势以及行业发展做好准备等问题。资金和能力的限制使得很多互联网金融企业没有建立相应的内审风险控制机制。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审人员对互联网金融模式下的风险认识能力有限,他们绝大多数缺乏应有的网络安全意识,认识不到互联网金融模式下交易市场化、渠道多样化、行业风险扩大化的问题,直接导致互联网金融企业无法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以及控制。 (二)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难度大 互联网金融企业有三个特点:(1)不生产有形产品;(2)没有固定的商业营业网点;(3)所有的服务通过网络来提供。互联网金融企业与其他传统企业最大的区别在于它的虚拟性,其产品都是以虚拟电子形式而非实物形式提供给消费者,企业与客户、消费者的对接也是通过虚拟的互联网平台,空间上的距离使得信息不对称问题更为严重。另一方面,互联网平台是24小时开通的,时间要求也使得内审工作难以开展。互联网金融特有的网络信息平台使得数据信息冗杂,为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部审计带来了巨大挑战。并且互联网金融能够提供传统金融机构不能提供的业务,这样又会增大内审难度系数。 (三)互联网金融企业内审人员综合能力有待提高 互联网金融是综合性业务,需要内审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但当前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内审人员主要从业经历都在财务会计、审计范围内,采用的审计方法主要是财务报表分析手段。而互联网金融业大量业务都是网上进行,各种原始或者记账凭证、账簿等单据都是电子档,计算与分析也是借助计算机进行,许多操作留下的仅仅是一段记录或一段信息,这些信息都需要更深层次的加工或者处理才能作为审计轨迹,从而对审计人员的信息处理及管理能力提出更深层次的要求。而我国互联网金融企业一般为了节约成本,很少对财务、内部审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使其相关人员信息技术和处理能力匮乏。 互联网金融企业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措施 (一)利用计算机改善内部审计方法 1.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 该种方法就是对计算机内数据投入、投出的过程进行全面审计,主要内容是考核企业内部控制的体制机制设计和有效运行,评价企业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深入计算机的审计方法能够简化传统金融行业手工做账的工作,减轻工作负担,并且利用计算机来处理数据能够减少由人工计算失误引起的固有风险。 2.计算机辅助审计方法。 计算机辅助方法是指将计算机技术引入内部审计工作并构建内部审计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网络运行安全及时进行监控和防卫。同时这种方法也是收集、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通过收集的数据来检查计算机管理系统或企业内部控制使企业资产、数据以及隐私安全得以保证。这种方法能够提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审计效率,降低审计成本,解决企业内审综合能力低下的难题。 (二)重视内部审计的建设 1.提高内部审计地位。 内部审计能够帮助企业评价和改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内部审计以其独特的检验和询问功能与企业组织结构相协调,增加了企业的价值。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提高内审地位,改善企业经营与组织效率。 (1)互联网企业高管重视内审作用,定期开展有关宣传活动。高管带领员工参观行业优秀公司的内审工作流程,使每位员工意识到内审的重要性并对表现优秀的内部审计人员予以奖励。 (2)成立由企业股东直接领导的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直接对股东负责,减轻管理层的控制,遏制管理层凌驾于内控之上所带来的危害。 2.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独立性是审计的灵魂。内部审计部门需要保持客观中立,人员不可以参与经营活动,内审人员的聘请需由专人来执行。互联网金融企业在设立审计机构时应首先成立审计委员会,该成员包括公司的主管、主要债权人和投资者,内审部门的人员聘用、调动、权限、考核等方面直接隶属于审计委员会,对委员会负责,从形式和实质两个方面保持其独立性。 (三)完善互联网金融企业监督 我国经济信息化程度不高,互联网金融企业的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我国对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监管应采取慎重态度。通过适当的金融监管可以促进我国网络金融更好更快发展,降低内审中的法律风险。具体措施如下: 1.完善管理互联网金融企业的法律法规。 补充适用于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相关法律条文。既要对现有法律不适合的部分进行修订和补充,又要对未来发展情况进行分析预测。当前互联网金融聂突出的法律问题是非法集资、融资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应当与证券、保险监管机构联手,充分披露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投资风险,禁止非法融资活动,禁止使互联网金融企业既做裁判员又做运动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