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经济责任潜在风险与防范对策

作 者:

作者简介:
颜永明,闽江学院

原文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内容提要:


期刊代号:V3
分类名称:审计文摘
复印期号:2016 年 03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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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国家对高等教育的规范发展与跨越发展越来越重视,对高等教育的资金投入也越来越多,并赋予高等学校越来越大的自主管理权限,同时也要求高等学校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制度,这将为我国高等学校高质量地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政策和制度保障。当然,在责权利匹配的法治社会里,高校在享有自主管理权限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受托经济责任。在目前高等学校大多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一旦分级授权不当履行,高校就可能发生潜在的经济责任风险。为此,本文结合财务实务工作,拟通过对高校经济责任履行中潜在的风险视角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防范对策。

      一、高校经济责任履行中存在的潜在风险

      1.决策风险

      即重要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缺乏规范的论证和决策程序而出现的经济决策责任风险。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形:一是校领导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未经集体讨论而个人决策;三是未提供全面真实情况而直接造成决策失误;四是校领导主持相关会议讨论或者以其他方式研究,并且在多数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批准、组织实施重大经济事项,但由于决策不当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国有资产流失等严重后果的行为;五是学校重要经济事项和大额资金使用上一般都要经过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并决策,但在应付各级检查评估时,经常会因时间紧、任务重等理由而采取由校领导现场拍板的现象,事后可能再由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补确认,这种现场拍板决策的做法因缺乏必要的论证和可行性分析,难免会有潜在的经济责任隐患。

      2.学费等收入无法应收尽收,学生经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风险

      即学生欠缴学费、教材费等,使学校组织学费收入无法做到应收尽收,学生经济政策执行方面存在不到位、打折扣的风险。一方面,根据经济责任审计的相关规定,学校应承担学费收入组织不到位而造成收入流失的经济责任,如学生有意拖欠学费而学校又不采取有效措施造成学费收入无法做到应收尽收,根据《审计法》第25条相关规定,高校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履行情况应负相应的经济责任。另一方面,学生收费中往往发生一些经济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风险,如教材折扣款未退还给学生;减免、助贷风险补偿、勤工助学、校内无息贷款、奖助和特困补助基金未按规定提取,对学生的资助比例小,或按规定比例提取但没有全部支出,学校账面还留有大量的此类基金余额等。

      3.专项资金管理不到位,使用效率低

      一方面,高校申报并获得各类专项资金后,有的积极采取措施,组织开展建设和政府采购招投标,但由于程序多而进展缓慢;有的则在专项资金到账后,不积极组织实施而影响使用效率。另一方面,上级部门从受理、组织专家论证、审批至资金指标下达和拨款等过程时间较长,且专项资金下拨到使用单位一般都在下半年,因而影响专项资金使用进度和效率。同时,因专项资金使用进度缓慢和效率低下必然影响下一次专项资金申报和获批资金规模指标,若跨越两个财政年度将被收回,势必影响高校内涵提升的资金保障。此外,专项资金使用中还可能出现管理不到位,挤占、挪用、转移及不合规支出的风险,以高校中占相当比重的科研经费为例,纵向科研经费常存在以购买实验材料为名和挂账等形式向校内外截留或转移,用于办公经费等预算外项目支出;以“研究生劳务费”名义领取科研课题劳务费,用于项目立项前劳务费支出;以测试费、化验费、加工费等形式支付给本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研究测试机构等情况。横向科研经费常存在相当部分被转化为部门或个人福利性开支、虚报冒领等情况。

      4.工程招标、物资采购方面存在的风险

      一是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标,而采取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肢解规避;二是大宗物品不执行政府采购,或形式上实行政府采购却向非中标单位采购;三是出租资产未按规定公开招标,或公开招标的租金收入按最低单价中标等现象。此外,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过程中还常常涉及到经济合同风险,例如:签订的经济合同责权利条款不够明确,有的合同还存在有效性问题,尤其是未能提供最近一次经工商管理部门年检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制件,或非法人签署时未提供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签署人的身份证件等一些细节方面的问题。

      5.对联合办学单位财务监管不到位的风险

      联合办学单位存在以下现象:基本办学条件欠缺,教师配备、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生均图书等基本办学条件均未按教育部规定投入而未达标;合作办学存在以盈利为目的的倾向,双方投资回报不是建立在收入扣除费用和预留发展基金有剩余的基础上,而是直接就学费收入进行分成,影响了合作学院正常运转;办学收入分配依据不清楚、不合理等。这些往往会产生一些潜在的经济责任事件或风险。

      二、高校经济责任履行中潜在风险的成因分析

      1.涉及对象复杂、多元化,无法用统一的尺度去进行规范与管理

      在大多数高校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下,高校经济责任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对象较以前大幅增加,风险层级也越加广泛,既包括职能处(室)、院(系、所)、教辅单位(图书馆、信息与网络中心)和后勤产业等不同经济运行模式的单位,还可能涉及到委托代办的外部企业实体和联合办学单位,甚至可能涉及到各类在校学生。不同层级的单位负责人要履行的经济责任不尽相同,要用统一的尺度去管理和评价,非常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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