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引言 “在”作为现代汉语的体标记,其体貌意义得到了众多的关注。研究角度大致包括:与同类体标记(包括“正、正在、着、呢”)的对比研究(潘文娱,1980;郭风岚,1998;陈月明,1999;方梅,2000;肖奚强,2002;张亚军,2002;石毓智,2006;杨西彬,2013)、语法化研究(伊原大策,1986;张亚军,2002;高增霞,2005;付义琴等,2007;张劼,2011)、类型学研究(高增霞,2005;陈前瑞,2008)、方言研究(于根元,1981;汪国胜,1999)等等。有关其体貌意义学界并无太大分歧,本文采用陈前瑞(2008)的表述:“在”是现代汉语进行体(内部视点体)标记。 在汉语教学中,我们常面临“在”的隐现问题:现实话语中的句子有很多“在”缺省的情况,这是汉语体标记使用“缺乏强制性”(Bybee,1997:32;吴福祥,2005;陈前瑞,2008:12)的体现。比较两组句子,同样是内部视点,a句带有体标记“在”,b句则不带: (1)a.“郭燕,你是不是有事瞒着我?说实话。”“没有啊。”“没有?我可都知道。你想想吧!”“你在说什么啊?”(电视剧《北京人在纽约》) b.啊?什么?你说什么?喂,喂喂……(电视剧《我爱我家》) (2)a.我在等你的回信,别把我晾在那里好吗?(某征婚网站会员信件内容) b原谅我吧,我真的很爱你,我等你的回信。(某网站道歉帖) 这种现象造成了汉语学习者的困惑,也促使我们思考如下问题:“在”究竟什么时候出现,其中的影响因素是什么?Hopper(1982:5)指出,“体的概念从根本上讲不是一个狭义的语义概念,而是一个话语一语用概念”。我们相信,体标记“在”隐现的背后应该隐藏着更多的语用因素。正如陈前瑞(2008:29)所指出的,“对于汉语这种不具有强制性体貌标记的语言来说,话语或语用的因素更值得研究。” 有关“在”的语用意义,现有文献给了我们很大启发:泽田启二(1983)认为,“在VP”经常用于“是”字句,并常与语气副词“到底、究竟”等以及插入语“看起来、你瞧”等同现,典型地表示“主张或推测某行为存在”。陈月明(1999)认为,“在VP”可以表达活动的进行,而活动具有非直观的特点,所以“在VP”可用来“揭示表象后进行的实质活动”。高增霞(2005)认为“在VP”常出现其中的句子意义可以概括为“推测、判断”。在“揭示、主张、推测、判断”这些关键词中,其共同点是对于“事实”的探寻与宣示。吕叔湘(1941)的观点更为明确,他认为“在”为“申言之词”,“以祛疑树信为用”①,更强调了对于“事实”的申述。经过对前人思路的整理,我们确认:体标记“在”的语用意义是“对于事实的申明”。至此,三个问题需要进一步得到明确:什么样的事实需要申明?如何申明?为何要申明? 我们选取了三部电视剧台词,王朔的部分作品,以及柯云路的《夜与昼》,超过280万字的当代语料。②经过全面检索,共得到784个“在VP”的用例。本文的考察基于以上语料,另偶有用例取自相关文献。 二 需要申明的事实 2.1 事实的预期度与直观度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事实”是指“事情的真实情况”,“申明”是指“郑重说明”。事实的申明其实是对其真实性的强调说明,这种强调缘于对事实真实性可能存在的怀疑,而怀疑的源头则是事实的认知难度,认知难度通常来自于主观认识与客观现实之间的偏差。对于一个事实来说,主客观的认知偏差往往存在于以下两层关系中:认知预期与事实实际、认知表象与事实实质。这两层关系对应的分别是事实的预期度与事实的直观度。 事实的预期度是指某事实符合预期的程度。预期度高的事实因为预期与实际相一致,认知难度低,通常无需申明。预期度低的事实则相反,因为预期与实际的偏差,使得认知难度增大,通常需要特别申明。 预期可以来自言谈双方,包括对于未然事实的意愿及对已然事实的理解。前者比如:A呼唤B,A预期B前来,而B没有前来,而是“仍在工作”,事实与预期发生了偏差。后者比如:A认为B在过去的一个小时内什么都没有干,其实B“在劈柴”,事实与预期存在一定的距离。常规状态或常规行为活动模式也可以产生预期。比如人们通常是感受不到心跳的,如果“感到心在剧烈地跳动”就是一种对常规预期的违反。再比如在商场里人们的常规行为是购物,但如果有人不购物而是“在遛狗”,也是对常规预期的违反。常规预期来自于理想认知行为模式,来自于社会规约。 事实的直观度是指事实是否明确、直观可见。根据直观度的高低,我们可以把事实大致分为“显性事实”和“隐性事实”。显性事实通常发生在当时当下,容易感知,表象与实质一致。比如一个人正在哈哈大笑,这种行为容易感知,属于显性事实。隐性事实则由于种种因素的干扰而不易感知,表象与实质通常存在一定的距离。“显性事实”和“隐性事实”关系复杂,如果把一个显性事实放在更大的环境中或从另外的角度去观察,就会发现一些隐性的因素。这时候显性事实就变成了隐性事实的表象。比如一个人在哈哈大笑,而了解情况的人知道“他心里在哭泣”或“他在笑小王”。“在哭泣、在笑小王”是隐性事实的实质,而“哈哈大笑”则成为隐性事实的表象。显性事实无需申明,隐性事实则需申明,申明的可以是表象因素,也可以是实质因素,或同时申明。比如: